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5-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三次会议及第十二届监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二四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三次会议及第十二届监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二四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以下简称“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二〇二四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二〇二四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二〇二四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7,632.14万元,加上上年度结余的未分配利润-245,891.25万元,扣除本年度分配二〇二三年度普通股股利0.00万元和永续债持有人的利息6,431.31万元后,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为-339,954.71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及合并可供分配利润仍为负数,未满足分红条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公司二〇二四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二〇二四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二〇二四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截至2024年末,公司母公司及合并可供分配利润仍为负数,未满足分红条件。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二〇二四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5—29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二〇二五年度开展商品期货
和衍生品交易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提高盈利能力,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二〇二五年度新增的控股子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将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为套期保值交易和基于套期保值原则开展的跨市交易和跨期交易。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品种包括:铜、铝、氧化铝、锌、镍、铅、锡、碳酸锂、黄金、白银、不锈钢、铁矿石、螺纹钢、热卷、焦煤、焦炭等品种。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期货、掉期、期权、互换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交易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国内外主要的商品期货交易所或其他拥有相关资质的金融机构等。
预计与非关联方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等值6亿元人民币(不含实物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40亿元人民币额度,额度内可循环使用,签署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预计与关联方国贸期货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期货”)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等值1,000万元人民币(不含实物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5,000万元人民币额度,额度内可循环使用,签署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度第十六次会议及二〇二四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二〇二五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计划是根据市场及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公司认真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各业务环节进行管理。但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政策及法律风险、境外及场外交易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履行合法表决程序说明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度第十六次会议、二〇二四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二〇二五年度新增的控股子公司)二〇二五年度与非关联方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等值6亿元人民币(不含实物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40亿元人民币额度,额度内可循环使用,签署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为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提高盈利能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二〇二五年度新增的控股子公司)将增加二〇二五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额度。本次增加与国贸期货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等值1,000万元人民币(不含实物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5,000万元人民币额度,额度内可循环使用,签署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国贸期货与公司同受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国贸控股”)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国贸期货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为规范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强化风险管控,指定公司董事长作为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总负责人。公司董事会授权由总负责人审批在限额内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负责人进行授权。
经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二〇二五年度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该事项提交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二〇二五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参与表决的董事会成员4名,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上述议案。关联董事王明成先生、曾源先生、苏毅先生、李勇先生、张文娜女士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国贸控股及其下属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7,050.75万元,加上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后的累计金额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提高盈利能力为目的。
(一)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品种和交易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为套期保值交易和基于套期保值原则开展的跨市交易和跨期交易。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品种包括:铜、铝、氧化铝、锌、镍、铅、锡、碳酸锂、黄金、白银、不锈钢、铁矿石、螺纹钢、热卷、焦煤、焦炭等品种。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期货、掉期、期权、互换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交易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国内外主要的商品期货交易所或其他拥有相关资质的金融机构等。
(二)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期间和金额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大宗商品业务量及风险控制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二〇二五年度新增的控股子公司)二〇二五年度与非关联方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等值6亿元人民币(不含实物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40亿元人民币额度,额度内可循环使用,签署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二〇二五年度新增的控股子公司)二〇二五年度与关联方国贸期货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等值1,000万元人民币(不含实物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5,000万元人民币额度,额度内可循环使用,签署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资金来源
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含关联方国贸期货)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或权利金,该保证金或权利金将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或抵减金融机构(含关联方国贸期货)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授信额度。
三、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二〇二五年度新增的控股子公司)二〇二五年度与关联方国贸期货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等值1,000万元人民币(不含实物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5,000万元人民币额度,额度内可循环使用,签署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贸期货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100022792W
注册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6层、15层1单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1995年12月7日
法定代表人:朱大昕
注册资本:81,985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期货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历史沿革及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国贸期货成立于1995年12月,拥有国内各期货交易所交易结算会员资格,业务覆盖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业务和风险管理业务。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良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国贸期货资产总额1,188,930.33万元,净资产156,357.72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609,848.87万元,净利润11,946.67万元。
主要股东:厦门国贸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国贸期货的实际控制人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国贸期货与公司同受国贸控股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国贸期货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国贸期货业务开展正常,经营和效益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国贸期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和关联方开展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具体将在业务实际开展过程中根据市场情况予以明确。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协议将认真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公司将按业务需要签署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协议内容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尚未与关联方签署具体关联交易协议。
四、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从事大宗商品贸易业务。随着市场经济活动复杂性增强,影响大宗商品价格的因素亦变得错综复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开展大宗商品贸易业务的同时,利用自身资源和平台优势和关联方开展相关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可有效防范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并获得供应链业务的延伸收益,有利于促进公司供应链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具有必要性。
五、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前期准备
1、根据《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等系列规章制度的要求,针对风险控制、审批程序、实务操作管理、信息披露、档案管理与信息保密等环节的具体管理进行规定,持续完善风控机制。
2、公司高管统筹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采用“前后台分工协同”的管理模式,由业务部门、风控合规部、资金部、财务预算部等多部门协调合作。
3、公司打造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专业团队,参与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特点及风险,认真执行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六、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受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相关因素影响,期货和衍生品价格的波动时间与波动幅度与现货价格并不完全一致,且可操作的数量也可能不尽相同。相关业务在期现损益对冲时,可能获得额外的利润或亏损。在极端情况下,非理性市场可能出现严重的系统性风险,进而对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造成不确定的损失。
2、流动性风险:公司认真按照内部规章制度设定的权限下达相关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调拨和操作指令,如市场价格波动过于激烈,或是在手业务规模过大,有可能导致因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等损失。
3、操作风险:由于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专业性强,复杂程度高,存在因信息系统、内部控制制度缺陷或人为失误导致意外损失的可能。
4、政策及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制度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5、境外及场外交易风险:因境外政治、经济和法律等变动带来的结算与交易风险;或因场外产品流动性缺乏、交易对手方违约等带来的风险。
七、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策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计划是根据市场及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公司认真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各业务环节进行管理。
1、将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规模将与大宗商品业务规模相匹配,控制保证金头寸。
2、认真按照规定履行计划安排、金额审批、指令下达、结算跟踪等行为,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3、在业务操作过程中,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4、关注境外交易风险,选择国际上与交易所属地所在的结算行和清算行,建立信息化结算通道与资金备付渠道,充分考虑结算便捷性、交易流动性、汇率波动性等因素,保障境外结算与交易的便捷稳定执行。
八、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主要在国内外公开市场交易,透明度大,成交活跃,信用风险小,成交价和结算价可以充分反映期货和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在非公开市场交易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允价值将采用市场化询价等合适的估值方法确定。
九、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十、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适度地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对生产经营有利,能够防范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价格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十一、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国贸控股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7.35亿元(含与国贸控股下属公司发生的存贷款业务单日最高金额5.25亿元)。
十二、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二〇二五年度第三次专门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参与表决的独立董事3名,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二〇二五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是有利的,能够防范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价格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本项关联交易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同意《关于公司增加二〇二五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二〇二五年度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5—30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三次会议及第十二届监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49.40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2年4月1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独立意见。
2、2022年4月1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2年4月29日公司内部公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8日。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披露的《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37)。
3、2022年4月2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厦国控〔2022〕73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的《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1)。
4、2022年5月18日,公司二〇二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19日披露《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7月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十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监事会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6、2022年9月7日,公司披露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确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2年9月9日,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2,598.00万股,实际首次授予的总人数为253人。
7、2023年2月2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度第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监事会意见。
8、2023年2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并于2023年2月27日公司内部公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8日。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9日披露的《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6)。
9、2023年3月16日,公司披露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确定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3年3月17日,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43.00万股,预留授予的总人数为3人。
10、2023年7月20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度第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以及11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对上述共计25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共计1,085.4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
11、2023年8月7日,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3年8月8日披露《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57)。
12、2023年9月19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度第五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考核指标作出调整,并将相应修订《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结合修订情况相应制定摘要等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监事会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披露的《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考核指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75)。
13、2023年10月9日,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考核指标的议案》。
14、2023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91),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10月27日完成。
15、2024年4月30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度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以及4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对上述共计24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共计793.3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
16、2024年5月17日,公司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18日披露《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1)。
17、2024年7月13日,公司披露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5),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7月11日完成。
18、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三次会议及第十二届监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11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组织架构调整、个人过失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对上述共计24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共计749.4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
二、本次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说明
1、回购注销股票种类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公司根据《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2、回购注销的原因与数量
根据《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11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组织架构调整、个人过失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共计24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共计749.4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11%。
3、回购定价依据及价格
根据《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第九章中规定:“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各解除限售期内,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达成情况确认公司绩效系数,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因此,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的情况下,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3.24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根据《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第十四章中规定:“1、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或被过失性辞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列情形)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2、激励对象若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的且不存在绩效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因此,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组织架构调整、个人过失而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下,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3.24元/股。
4、回购资金总额及来源
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情况下的所需回购资金为人民币23,425,200元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因激励对象个人原因离职、公司组织架构调整、个人过失而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下的所需回购资金为人民币855,360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注:最终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在公司股份总数不发生其他变动的前提下,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675,807,106股减少至668,313,106股,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本次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回购注销事宜进行会计处理。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和《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49.40万股。本次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六、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的确定及资金来源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意见书;
4、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5-32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真实反映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调查取证后,确认实际形成损失的资产予以核销。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二〇二四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并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对二〇二四年度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57,353.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本公告中所列出的汇总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公告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而非数据错误。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应收股利等金融资产及合同资产,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或当单项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上述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变动情况,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确定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本期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3.22万元;计提信用减值准备金额23,659.88万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10,421.24万元,计提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12,948.78万元,计提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金额19.86万元,计提应收股利坏账准备金额270.00万元。
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金额合计23,370.02万元,主要原因如下:因公司债务人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迈科”)被法院裁定破产重整,公司已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截至公告日,管理人尚未正式对外披露西安迈科重整方案;大商道商品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商道”)因其与西安迈科及其子公司存在往来,经营出现异常。根据管理人对外披露的文件、已召开的债权人会议和对公司债权申报的认定情况等公司现有可获取信息,公司对西安迈科及其子公司应收款项和对大商道应收款项的可收回金额进行预计,本期计提对西安迈科及其子公司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合计16,940.80万元,计提对大商道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4,957.29万元。
本期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金额合计1,451.81万元,其中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62.81万元,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989.00万元。
2、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989.90万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116.05万元。
3、其他各类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固定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公司每年年末进行商誉减值测试,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根据管理层批准的5年期财务预算为基础的现金流量来确定,其后年度采用稳定的净现金流量。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555.59万元,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3,670.87万元,计提商誉减值准备490.50万元。其中,因公司参股企业深圳迈科大宗商品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大商道经营出现异常,基于本公告之“一、(三)-1、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所述公司现有可获取信息,公司本期对深圳迈科大宗商品金融服务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9,011.91万元,对大商道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658.95万元。
(四)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情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各类资产减值损失影响本期利润总额为-55,785.66万元,影响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9,835.74万元。
二、二〇二四年第四季度核销部分资产情况
二〇二四年第四季度,公司对部分明确表明无法收回的资产进行核销,合计金额为1,539.35万元,不影响本年利润总额,具体情况如下:
核销公司及子公司对上海北宝实业有限公司等2家的其他应收款,原值合计1,539.35万元。上述应收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后无可供执行财产或追回的可能性极低,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不能收回,属于非关联方应收款项,冲减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1,539.35万元,不影响本年利润,核销后账销案存,并继续追讨。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5-26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数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①数智科技板块
公司数智科技业务致力于建设数智发展生态、打造数科业务品牌,锚定数智企业、数智政务、数智产品供应、数智创新、数智生态共五大业务发展方向,通过“平台+数据+生态”三位一体模式,服务于智慧交通、智慧城管、智慧国防、智慧仓储、智慧园区等多个核心领域,从事数智赋能整体解决方案的规划、实施、管理及维护等系列业务。
②电子科技板块
I.物联网业务
公司物联网业务主要从事RFID电子标签、读写设备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及RFID系统集成解决方案的提供。
公司是国内较早从事RFID电子标签相关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之一,产品广泛应用于鞋服供应链及零售端管理、智慧物流、工业制造、无人零售管理、图书管理、证照识别管理、食品溯源管理、智能交通管理等多个领域。
II.光电业务
公司光电业务聚焦于LED封装及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涵盖显示屏用直插LED、显示屏用贴片LED管等封装产品及LED道路照明灯具、LED室内照明灯具等应用产品,广泛应用于平板显示、特种照明及室内外照明等领域。
③供应链板块
公司供应链业务以大宗商品贸易为载体,从事有色金属和黑色大宗商品贸易业务。贸易模式包含进出口贸易、转口贸易和国内贸易等。
公司供应链业务持续聚焦有色金属和黑色大宗商品贸易业务领域,坚持全产业链发展思路,致力于推广全流程供应链管理增值服务。现有铜、铁矿、煤炭、钢材、铝等核心业务品种及锌、镍等若干优势品种。
④汽车经销板块
公司汽车经销业务以信达国贸汽车及其子公司为主体经营,立足于传统汽车4S店业务,构建打造以客户为中心的汽车服务生态圈,业务范围涵盖新能源汽车服务、二手车经销及出口、平行进口车等领域。公司现拥有汽车经销4S门店、新能源体验中心及钣喷中心共47家,主要包括宝马、奥迪、雷克萨斯、特斯拉、玛莎拉蒂、凯迪拉克、阿尔法罗密欧、红旗、大众、丰田、本田、问界、鸿蒙智行、小米、蔚来乐道、智己、星途星纪元、iCAR等29个品牌,是福建省区域龙头汽车经销商集团之一。
(2)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①数智科技行业
我国智慧城市与智能商业建设已进入快速规模化发展的关键阶段,行业从早期技术验证切换至多场景融合应用的成长期,呈现政策导向强、技术迭代快的特征。特别是在数字中国建设推动下,科技创新取得重要进展,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快速推进,智慧政务、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装备等核心领域成为行业主要增长引擎,人工智能、大数据、5G规模化等技术加速渗透至城市治理与商业运营全链条。
公司数智科技板块,融合数智化应用研发、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技术,致力于数智化发展生态建设,布局智慧交通、智慧城管、智慧市政、智慧国防、数字乡村、智慧水利、智慧教育、智慧园区、智慧农业、智慧仓储等应用领域。
②电子科技行业
公司所处电子科技行业包括物联网行业和光电行业。
I.物联网行业
物联网是以感知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实现人、机、物的泛在连接,提供信息感知、信息传输、信息处理等服务的基础设施。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物联网产业已形成庞大市场规模,在技术创新突破、行业融合应用、产业生态培育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RFID电子标签作为物联网的感知技术,与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创新融合迭代,向鞋服、零售、物流、工业制造、医疗健康等应用场景持续渗透,形成跨行业、多领域发展的生态格局,助力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和新型工业化升级。
信达物联作为集RFID电子标签、读写设备系列产品研发生产及提供RFID系统集成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相关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II.光电行业
中国光电行业凭借成本与规模优势,已在全球占据领先地位。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如税收减免、研发补贴以及产业基金投入等,持续推动光电行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在政策支持与消费市场回暖的驱动下,光电行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合作日益紧密,客户需求日益呈现细分化和定制化趋势,促使行业创新能力与专业水平不断提升。
信达光电主要从事LED封装及其应用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照明产品为国内知名品牌。
③供应链行业
2024年,中国经济在“波浪式发展、曲折式前进”的复苏进程中,始终将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安全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产业链、供应链在关键时刻不能掉链子”。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面部署“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抓紧打造自主可控的产业链供应链”,“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中国供应链已经从被动防御转向主动强基,加速向数字化、产业化纵深突破。
公司供应链板块已连续多年蝉联上海钢联等多家单位联合评选的“黑金杯”全球铁矿石供应商二十强、铁矿石长期诚信供应服务商,并位居上海钢联评选的“2024年全国钢贸企业百强榜综合榜第十五位、建筑钢材榜第九位”。
④汽车经销行业
我国汽车行业加速产业升级,迎来电动化、智能化、全球化的行业转型浪潮。电动化方面,国内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稳步提升,绿色产业链持续发展;智能化方面,自动驾驶商业化运营已在试点城市开放,汽车产业开启智能网联商业化时代;全球化方面,中国汽车全年出口超过600万辆,汽车出口的增长势头强劲。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经销业务主体信达国贸汽车位居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中国汽车经销商集团百强排行榜”第46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25年度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中期票据“23信达MTN001”“24信达MTN001”的评级结果为AAA;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可续期公司债“24厦信Y1”的评级结果为AAA;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可续期公司债“25厦信Y1”的评级结果为AAA;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可续期公司债“25厦信Y2”的评级结果为AAA。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2024年,中国出台系列宏观政策“组合拳”,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年内,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新质生产力稳步发展。
公司坚守稳健与创新并重的发展路径,稳固主业基盘的同时开启归核征程,致力升级传统模式,探索第二增长曲线,为公司未来的持续性与创新性发展筑牢基础。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7.86亿元。
1、数智科技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紧抓数智化契机,制定战略规划,纵深布局数智科技赛道,迈出产业转型升级坚实步伐。公司组建数智科技事业部,优化组织架构,构建业务发展框架;设立数智产业研究院,坚持创新驱动,激发业务发展动能。公司锚定数智企业、数智政务、数智产品供应、数智创新、数智生态五大战略发展方向,持续培育核心竞争力,打造差异化优势,积极拓展业务版图。
推进产品矩阵布局。公司聚焦核心技术攻关,加速自研软件产品技术的迭代升级,通过在资产管理、汽车门店数字化、多媒体会议等领域的项目落地,将工程经验转化为创新型数智化整体解决方案,拓宽数智科技业务边界。报告期内,公司成功落地福建省内首个工程车辆盲区安全监管区域样板建设项目,形成可复制的区域数智赋能解决方案。
打造行业示范案例。公司通过打造数智项目交付案例,抢占特定行业数智赋能细分市场,稳步提升信达数智科技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地位。报告期内,公司有序推进公安大数据警务服务中心、国防动员协同指挥系统等数智建设项目,构建数智政务典型案例库。
开拓数智业务版图。公司与多家行业头部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享信息资源的同时逐步深化智慧场景应用,共同推动会展数智化、数字政府、智慧交通、智慧校园、智慧仓储等多领域项目的建设。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厦门国际博览中心智能化建设项目,并在福建、新疆、辽宁、山东、江苏等地有序推进智慧校园信息化建设、数字云平台搭建等多个数智化建设项目。
2、电子科技板块
(1)物联网业务
公司的物联网业务板块专注于RFID电子标签的生产与研发制造。
对外,公司夯基础,拓市场。公司稳固现有业务基盘,持续提升规模级客户服务能力,深化与鞋服制造、零售等行业头部企业的战略合作,并在多个品牌客户的开拓上取得实效,成功中标若干大型鞋服零售企业RFID集成项目订单;挖掘产业链新增量,与产业链上下游共创共享,积极探索RFID电子标签在物流、医药、智能制造等行业的应用场景;加速海外市场布局,通过构建属地化运营能力,实施“区域辐射全球”战略。年内马来西亚海外基地正式运营,公司以此为国际化战略支点,先后获得巴西、日本等地订单,国际营销体系建设持续推进。
对内,公司固根基,重研发。公司巩固产能领先优势,有序建设“信达智慧科技园”,推动产能稳步扩容与工艺升级;优化精益生产流程,全面整合数字化资源,挖掘MES源码、实现PLM流程数字化落地,提升生产质量与效率;专注研发赋能发展,促进产学研融合创新,联合知名高校布局导电胶机理、天线反向灵敏度等关键技术攻关,完成抗液体抗金属标签、服装烫印工艺标签等产品技术储备。
报告期内,公司“Versa Mini”零售通用小标签入选“物联之星”2024年度中国物联网行业创新产品榜;在2024年IOTE国际物联网博览会上获评第二十二届“IOTE金奖”创新产品;“可植入式线性标签”产品入围2024年厦门市优秀物联网产品及应用方案;摘得亚太智慧供应链与物流创新博览会颁发的“SSCL金链奖——最佳物流创新奖”。
(2)光电业务
2024年度,LED行业需求恢复不及预期,公司产品订单量减少,公司光电业务板块营业收入同比下降约31%,固定成本占比增加。公司持续梳理存量业务,助推高附加值产品销售,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实施降本增效策略。报告期内,光电业务板块利润同比减亏。
公司聚焦高边际贡献率业务,开拓国内国外双市场,成功承接福建省高速公路隧道照明、厦门市政路灯改造及地铁LED灯具等重点项目,在中东、南美洲等新兴市场收获订单;打造差异化产品矩阵,着力研发LED影院、虚拟拍摄等新兴高端显示应用产品和绿色智能照明产品;践行精益生产理念,推进产业园区整合工作,盘活低效产能并优化资产配置,实现资源优化与生产效益双提升。
报告期内,信达光电获得大照明产业研究院颁发的2023年度“中国LED照明灯饰行业100强”荣誉,获得行家说产业研究中心颁发的“RGB封装企业2023年度最具影响力供应链”奖项及“行家极光奖-优秀产品奖”,获评厦门市科学技术局授予的“LED先进封装与应用创新中心”称号,并成为国内《Mini LED室内商用显示屏》团队标准的优秀参编团体。
3、供应链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顺应供应链发展趋势,围绕核心主业发力点,深化“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三链融合发展新模式,推动业务模式升级。
公司坚持业务区域、产品结构、资源渠道的差异化经营理念,对内深耕华南、西南区域,新增锌精矿、锌焙砂、次氧化锌等特色品种业务,对外开拓东南亚、印度及南美等地区的海外采销渠道,覆盖铜、焦煤、铁矿等大宗商品领域,构建内外协同的资源网络。
公司发挥在模式创新、科技赋能、综合资源等方面优势,以资源价差保值销售挖掘价值链增长点,以智慧仓储管理助力自管仓保供稳链,以加工管理、仓储物流为客户提供全流程综合服务,多层次创新供应链服务模式。
公司以全产业链运营为转型升级方向,主动服务上游矿山、钢厂、冶炼厂,链接下游实体生产企业,向“微笑曲线”两端延伸,通过提升服务附加值和产品附加值,输出一体化供应链解决方案,实现矿、钢、煤、焦联动发展。
公司系厦门市现代供应链联合会副会长单位,旗下企业获颁海关AEO高级认证。公司已连续多年蝉联上海钢联等多家单位联合评选的“黑金杯”全球铁矿石供应商二十强,并荣获上海钢联评选的“2023-2024年度年中国钢铁出口优秀贸易企业”“2024铁矿石长期诚信服务商”等荣誉。
4、汽车经销板块
面对汽车行业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汽车经销板块业务经营持续承压。公司在加强营销渠道开拓和成本费用管控的同时,持续提升新能源品牌占比,加速生态业务布局。2024年度,公司新车销售毛利率同比上升,汽车经销板块业务利润同比减亏。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奇瑞iCAR、星途星纪元、小米钣喷中心、鸿蒙智行、蔚来乐道钣喷中心、福特新能源等新能源品牌授权,新能源品牌布局持续优化;公司开拓奇瑞、福田、一汽等厂家资源,形成覆盖东南亚、中东、西非等地的汽车贸易网络,全年出口车辆台数同比增长174.04%,国际化布局初具成效;公司紧跟政策、深耕营销,实现二手车全年销量增长50.52%,创新模式、重点突破,开启平行车进口等生态业务,公司生态链业务日趋多元。此外,公司依托数字化营销平台,年内服务客户超20万人次,通过定制化私域运营平台累计创造交易额超千万元,公司新媒体运营能力稳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国内新车销量同比增长0.49%,入选中国汽车流通协会“2024中国汽车经销商集团百强排行榜”第46位、“2024中国汽车经销商集团百强排行榜-营销创新项目优秀案例”,入围“2024中国汽车经销商集团百强排行榜新能源分榜单”第59名,荣获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评选的“2024年度中国汽车经销服务行业守信承诺企业”及“2024年度中国汽车流通行业社会责任百强企业”,揽获厦门日报社颁发的“2024年度厦门诚信汽车经销商”等奖项。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王明成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