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293,276.1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48,905,042.9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29,327.62元,扣除分配2023年度的现金红利78,835,658.00元,2024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671,233,333.52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92,543,351.64元,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293,276.17元,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及具体原因

  根据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分红指标,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9.8.1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92,543,351.64元,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293,276.17元,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

  因此,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9.8.1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 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理性。

  四、 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O二四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含控股子公司之间互保),其中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3亿元(含控股子公司之间互保),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0.7亿元(含控股子公司之间互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以及对外采购等日常经营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预计事项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紫光捷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捷通”)

  成立日期:2006年1月5日

  注册地址:郑州高新开发区冬青街22号留学生创业园405号

  法定代表人:郑力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公路交通工程施工;电子智能化工程施工;衡器产品的生产、开发、销售;称重仪表技术开发;软件销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智能交通系统技术开发、设计、建设、运营及维护;智能交通产品销售、技术开发;劳务分包;销售:建筑材料、机电设备及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股权结构:千方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0%,郑力持股20%。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河南捷通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千方捷通的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4年12月31日,河南捷通资产总额72,769,854.40元,负债总额24,142,497.12元,净资产48,627,357.28元;2024年营业收入16,240,936.13元,利润总额1,916,130.78元,净利润591,525.85元。

  河南捷通的其他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被担保方亦未提供反担保。鉴于河南捷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其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良好,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河南捷通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被担保人名称:冠华天视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华天视”)

  成立日期:2005年5月8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一期27号楼B座202号

  法定代表人:姜煜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显示器件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冠华天视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北大千方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4年12月31日,冠华天视资产总额258,565,438.09元,负债总额173,825,790.89元,净资产84,739,647.20元;2024年营业收入79,833,057.76元,利润总额-23,512,032.25元,净利润-19,327,452.78元。

  冠华天视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被担保人名称:盘天(厦门)智能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盘天”)

  成立日期:2006年2月14日

  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C区3F-A754

  法定代表人:张英杰

  注册资本:1,29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推广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客运索道经营;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合成材料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衡器制造;衡器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1%,其他股东持股49%。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厦门盘天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北大千方的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4年12月31日,厦门盘天合并报表数据:资产总额330,726,771.76元,负债总额178,806,473.93元,净资产151,920,297.83元;2024年营业收入142,370,907.81元,利润总额-37,539,759.91元,净利润-33,588,447.82元。

  厦门盘天的其他股东届时会按照北大千方提供的担保提供相应反担保。鉴于厦门盘天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其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良好,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盘天(厦门)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 被担保人名称:华宇空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空港”)

  成立日期:2008年6月19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一期27号楼A座4层406室

  法定代表人:黄思平

  注册资本:2,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销售机械设备;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专业承包(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千方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5.00%,黄思平持股15.00%,北京华宇佳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00%。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华宇空港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千方捷通的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4年12月31日,华宇空港合并报表数据:资产总额125,322,743.31元,负债总额60,425,485.76元,净资产64,897,257.55元;2024年营业收入44,901,683.20元,利润总额1,366,752.93元,净利润1,442,997.38元。

  华宇空港其他股东黄思平、北京华宇佳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核心员工及其他核心员工的持股平台,因此未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被担保方亦未提供反担保,鉴于华宇空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其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良好,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华宇空港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宇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视系统”)

  成立日期:2018年4月27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桐乡经济开发区庆丰南路(南)1277号

  法定代表人:张鹏国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安防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虚拟现实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显示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照明器具制造;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云计算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软件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光学仪器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专用设备修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动车充电销售;电池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Ⅱ、Ⅲ类射线装置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消毒器械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Ⅱ、Ⅲ类射线装置销售;Ⅱ、Ⅲ、Ⅳ、Ⅴ类放射源销售;消毒器械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宇视系统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宇视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4年12月31日,宇视系统资产总额2,989,821,666.41元,负债总额2,634,294,237.58元,净资产355,527,428.83元;2024年营业收入4,303,725,874.30元,利润总额25,274,626.25元,净利润   25,317,191.90元。

  宇视系统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 被担保人名称:UNV DIGITAL TECHNOLOGIES CO LTD(以下简称“香港宇视”)

  成立日期:2011年8月5日

  注册地址:Suite 1126,11th,Floor,Ocean Centre, Harbour City,5 Canton Road, Tsim Sha Tsui, Kowloon, Hongkong

  法定代表人:张鹏国

  注册资本:USD3,000,000.00

  股权结构: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香港宇视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宇视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4年12月31日,香港宇视报表数据:资产总额1,111,730,499.24元,负债总额1,071,284,538.67元,净资产 40,445,960.57元;2024年营业收入1,800,079,227.78元,利润总额3,624,882.49元,净利润2,978,223.25元。

  7、 被担保人名称:UNV TECHNOLOGY USA LLC(以下简称“美国宇视”)

  成立日期:2018年9月8日

  注册地址:5900 Balcones Drive STE 100, Austin, TX, USA 78731

  法定代表人:Xiaqing Yan

  注册资本:50万美元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销售电子产品(安防设备、网络通信设备、智能化系统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安防系统集成、电子设备安装及维修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股权结构: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美国宇视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宇视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4年12月31日,美国宇视报表数据:资产总额239,216,215.97元,负债总额230,534,362.74元,净资产8,681,853.23元;2024年营业收入390,627,810.32元,利润总额2,589,375.97元,净利润1,893,968.98元。

  8、 被担保人名称:UNV TECHNOLOGY AUSTRALIA P/L(以下简称“澳洲宇视”)

  成立日期:2020年1月22日

  注册地址:Unit 12 3 Westside Avenue Port Melbourne, VIC 3207, Australia

  法定代表人:闫夏卿

  注册资本:AUD 300,000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销售:电子产品、安防设备、网络通信设备、智能化系统设备、计算机软硬件、LED显示屏、LCD显示屏、智能家居产品;安防系统集成、电子设备安装及维修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股权结构:香港宇视持股100%。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澳洲宇视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香港宇视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4年12月31日,澳洲宇视报表数据:资产总额18,951,656.70元,负债总额17,818,104.17元,净资产1,133,552.53元;2024年营业收入33,142,727.71元,利润总额113,449.98元,净利润79,336.86元。

  9、 被担保人名称:UNV KOREA CO., LTD.(以下简称“韩国宇视”)

  成立日期:2018年7月16日

  注册地址:首尔特别市九老区

  法定代表人:闫夏卿

  注册资本:200,000,000韩元

  经营范围:保安系统整合及电子设备安装及管理,贸易,技术咨询及开发。

  股权结构: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韩国宇视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宇视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4年12月31日,韩国宇视报表数据:资产总额3,752,740.07元,负债总额1,479,016.66元,净资产2,273,723.41 元;2024年营业收入8,476,401.74元,利润总额649,915.39元,净利润640,047.30元。

  10、 被担保人名称:UNV TECHNOLOGY M E FZE(以下简称“阿联酋宇视”)

  成立日期:2020年1月8日

  注册地址:Jebel Ali Free Zone Dubai United Arab Emirates

  法定代表人:Gang Liu

  注册资本:AED550,920.00

  经营范围:General Trading

  股权结构:香港宇视持股100%。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阿联酋宇视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香港宇视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4年12月31日,阿联酋宇视报表数据:资产总额1,940,139.93元,负债总额0元,净资产1,940,139.93元;2024年营业收入7,326,447.78元,利润总额310,317.08元,净利润310,317.08元。

  11、 被担保人名称:UNV TECHNOLOGY EUROPE B.V.(以下简称“荷兰宇视”)

  成立日期:2019年8月30日

  注册地址:Rotterdam

  法定代表人:Cheng,Jicheng

  注册资本:EUR1.00

  经营范围:technology development, sale,I nstallation and repair of security equipment, import and export of commodity and technology

  股权结构:香港宇视持股100%。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荷兰宇视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香港宇视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4年12月31日,荷兰宇视报表数据:资产总额3,976,221.97元,负债总额1,857,392.66元,净资产2,118,829.31 元;2024年营业收入1,667,717.06元,利润总额24,782.53元,净利润29,621.76 元。

  四、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尚未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五、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筹措资金,保证其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资产优良,偿债能力较强,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担保风险比较小。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获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0%。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债务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与下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地、接受关联方提供的物业服务。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9,147.31万元。具体如下:

  (一) 与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1、 与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因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方集团”)及其旗下各成员企业和其他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32,000.00万元,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地、接受关联方提供的物业服务,2024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6,200.44万元。

  公司已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项下子议案《与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夏曙东先生、夏曙锋先生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均对该议案投同意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夏曙东、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夏曙锋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3、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4、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 关联方名称: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一期27号楼B座50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夏曙东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维修;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五金交电;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餐饮管理;餐饮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餐饮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12月31日,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分别为:资产总额4,260,544,355.42元,净资产212,300,704.44元;2024年营业收入71,779,890.15元,净利润-93,777,893.99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方集团”)持有公司股份89,275,5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5%,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夏曙东先生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千方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 履约能力分析

  千方集团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资信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 关联方名称:北京中交兴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中交兴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一期27号楼A座5层507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未上市)

  法定代表人:夏曙东

  注册资本:12,518.827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12月31日,北京中交兴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分别为:资产总额762,211,652.70元,净资产521,464,409.21元;2024年营业收入356,547,033.44元,净利润77,738,666.44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中交兴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兴路”)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千方集团投资的企业,属于千方集团的成员企业之一,亦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夏曙东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交兴路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北京中交兴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共3家,包括:北京中交兴路车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中保车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盐城中交兴路车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3) 履约能力分析

  中交兴路及其子公司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该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资信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 关联方名称:黑龙江省交投千方科技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黑龙江省交投千方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星海路20号A栋301室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新

  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技术进出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衡器制造;安防设备制造;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软件销售;衡器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上网服务;建设工程施工;水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水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12月31日,黑龙江省交投千方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分别为:资产总额396,716,073.66元,净资产79,167,927.77元;2024年营业收入82,485,889.21元,净利润5,818,320.69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黑龙江省交投千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交投”)为公司对外投资的企业,其中,本公司持股44%,对其不具有实际控制权,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副总经理毛晓光在其担任董事职务、副总经理张丽娟在其担任监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黑龙江交投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 履约能力分析

  黑龙江交投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资信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 关联方名称: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518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涛

  注册资金:1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筑劳务分包;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线、电缆经营;光缆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消防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12月31日,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报表数据分别为:资产总额383,597,285.58元,净资产83,718,812.81元;2024年报表营业收入351,606,796.01元,净利润23,951,914.87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维交通”)系公司对外投资的企业,公司持有科维交通40%的股权。科维交通最初是公司对外投资的吉林省吉高千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高千方”)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吉高千方40%的股权。为整合资源、压缩管理层级,吉高千方与科维交通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进行合并,科维交通作为合并方,吉高千方作为被合并方,科维交通合并后继续存在,吉高千方合并后注销,公司在合并后继续存在的科维交通持股比例仍为40%。公司对其不具有实际控制权,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副总经理毛晓光在其担任董事职务、副总经理张丽娟在其担任监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科维交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 履约能力分析

  科维交通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资信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 关联方名称:甘肃公航旅千方科技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甘肃公航旅千方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兴隆山路南段2925号公航旅大厦505-1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华

  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数字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安全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云计算设备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数据处理服务;大数据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研发;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互联网信息服务;公路管理与养护;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12月31日,甘肃公航旅千方科技有限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分别为:资产总额11,228,507.76元,净资产4,971,748.80元;2024年合并报表营业收入12,802,582.69元,净利润-512,069.03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甘肃公航旅千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公旅”)为公司对外投资的企业,其中,本公司持股49%,对其不具有实际控制权,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副总经理毛晓光在其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甘肃公旅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 履约能力分析

  甘肃公旅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资信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 关联方名称:山东高速千方国际科技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高速千方国际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大厦1822A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齐霖

  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科技中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5G通信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规划设计管理;物业管理;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工程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住房租赁;餐饮管理;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停车场服务;公路管理与养护;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充电桩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12月31日,山东高速千方国际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分别为:资产总额158,390,285.64元,净资产47,475,349.28元;2024年营业收入88,924,867.40元,净利润4,928,250.61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东高速千方国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千方”)为公司对外投资的企业,其中,本公司持股40%,对其不具有实际控制权,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副总经理张丽娟在其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山东千方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 履约能力分析

  山东千方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资信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定价原则及定价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根据合同约定账期以支票或电汇等方式进行付款结算。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2025年度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

  (二) 与阿里巴巴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

  1、 与阿里巴巴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因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方AlibabaGroupHoldingLimited(以下简称“阿里巴巴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向该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2024年度公司与该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946.87万元。

  公司已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项下子议案《与阿里巴巴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司韵女士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均对该议案投同意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3、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4、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 关联方名称: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AlibabaGroupHoldingLimited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06-28

  注册地:开曼群岛

  经营范围:业务包括核心商业、云计算、数字媒体及娱乐以及创新业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9月30日,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分别为:资产总额1,762,712百万元人民币,权益总额1,046,286百万元人民币;2024年4月1日至9月30日,合并报表数据为:收入479,739百万元人民币,净利润67,569百万元人民币。(以上财务数据摘自《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025财务年度中期报告》)。

  公司名称: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1,010.10101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郑俊芳

  成立日期:2008-04-08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灯彩街1008号云谷园区1-2-A06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物联网设备销售;翻译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批发;照相机及器材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云计算设备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气象信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测绘服务;互联网域名根服务器运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灏月”)持有公司股份222,993,8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1%,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因杭州灏月由AlibabaGroupHoldingLimited(以下简称“阿里巴巴集团”)实际控制,并公司董事吴司韵女士就职于阿里巴巴集团,出于谨慎性原则,阿里巴巴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视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视为关联交易。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1999年6月28日于开曼群岛设立,注册地址为TheofficesofTridentTrustCompany(Cayman)Limited,FourthFloor,OneCapitalPlace,P.O.Box847,GeorgeTown,GrandCayman,CaymanIslands,其美国存托股份(每股代表八股普通股)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码:BABA),其普通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主板上市(股份代号:9988)。阿里巴巴集团的使命是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阿里巴巴集团旨帮助商家、品牌、零售商及其他企业变革营销、销售和经营的方式,并借助新技术的力量与用户和客户进行互动,提升其经营效率。阿里巴巴集团的愿景是让客户相会、工作和生活在阿里巴巴,并成为一家活102年的好公司。阿里巴巴集团的主要业务包括中国商业、国际商业、本地生活服务、菜鸟、云业务、数字媒体及娱乐以及创新及其他业务。

  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为阿里巴巴集团内企业。

  3) 履约能力分析

  阿里巴巴集团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该集团目前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资信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定价原则及定价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根据合同约定账期以支票或电汇等方式进行付款结算。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2025年度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

  二、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保持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必要的经营行为,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旨在发挥公司产业链优势,降低生产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具有持续性。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时,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相关业务的比例较小,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同时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三、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交易双方互利互惠,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鉴于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四、 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7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下午6: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千方大厦B座1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大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5)第110A013521号),公司2024年度主要经营指标情况如下:营业收入724,913.61万元,比上年下降6.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9,254.34万元,比上年下降319.86%;资产总额1,851,187.54万元,比上年下降6.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119,397.22万元,比上年下降10.63%。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上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5、 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我们认为: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7、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我们认为: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8、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是围绕经营业务进行的,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并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等值1.5亿美元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

  9、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投资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为1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的公告》。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