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柄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屏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王柄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柄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屏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柄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屏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柄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屏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柄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屏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5-012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号公司207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8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霍志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重大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为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作用。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就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通过专户存储、专项使用,公司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与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符合公司目前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充分考虑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计划和目标,具有合理性。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1.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202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了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预计的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系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了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2.分项议案表决情况:
(1)与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赵青海回避表决。
(2)与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白宏磊回避表决。
(3)与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霍志昌回避表决。
(4)与成都千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与其他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地执行,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文件的要求;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就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及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成都燃气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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