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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637                                                  公司简称:东方明珠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以公司总股本3,361,899,817股为基数,公司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605,141,967.06元(含税)。本次现金股利分配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226,717,054.32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公司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党和国家积极推动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媒体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赋能产业升级高质量发展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党中央在二十届三中全会上全面部署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和重大任务,首次提出“构建适应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机制和评价体系,推进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中央宣传部要求顺应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趋势,实施全媒体传播建设工程,用互联网思维主导资源配置,推动主力军全面挺进主战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要求上海为全国广电媒体改革探索新路径、创造新模式、提供新经验。上海市委十二届五次会议具体提出要“深化媒体融合发展,全力打造更具国际影响力的新型主流媒体集团”。作为身处改革前沿阵地的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SMG)亦在2024年率先发布实施《解放思想 系统变革 追求卓越 全力打造更具国际影响力、技术创新力和产业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全媒体集团行动方案》,在全国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中勇当排头兵和先行者。在媒体变革浪潮汹涌澎湃的当下,主流媒体正站在时代的十字路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机遇。全行业将在深化改革的大框架下,通过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推动媒体融合和产业升级,深度结合数字技术培育新型文化业态。

  (二)智慧广电行业生态不断优化,数字化技术应用赋能影视内容提质增效,呈现形式及运营模式不断丰富,多元融合进一步深化

  报告期内,智慧广电行业生态持续优化,通过数字化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在影视内容提质增效、呈现形式及生产模式丰富、融合媒体深化等方面取得进展。行业从管理规范、技术应用等层面提升用户体验,推进服务升级,实现一体化标准化规模化。根据工信部数据,截至2024年底,全国IPTV用户总数达4.08亿户,用户基数达到新高。据中国视听大数据(CVB)研究,2024年上半年全国直播频道用户活跃率及所有频道直播总收视率均同比上涨,用户体验得到提升,为行业平稳健康发展构筑良好基础。同时,智慧运营加速,5G和人工智能助力视频平台云化、智能化转型;超高清内容成为主流供给趋势,垂直领域内容丰富,视听内容生态不断完善;广电5G业务增长迅猛,业务融合稳固传统业务基本盘,截至9月底,根据中国广电数据,全国有线电视实际用户数在经历多年下滑后逐步趋稳,出现回升态势,有望进一步实现多元化融合发展。

  (三)消费行业呈现良好态势,文旅融合促进购物、旅游、会展、演出全产业链价值释放,产业与数字技术融合日益加深

  2024年,消费行业多个领域展现出良好发展态势。线上零售行业增长趋稳,已步入成熟发展阶段,全年网上零售额15.5万亿元,同比增长7.2%,购物渠道呈现个性化、多元化发展态势,线上线下融合持续深化,新型零售模式不断涌现,私域流量运营受重视,同时行业借助大模型AI等技术全方位优化,头部电商企业占据主导地位。文旅行业持续繁荣,根据文旅部数据,2024年国内出游人次56.15亿,同比增长14.8%,出游总花费5.75万亿元,同比增长17.1%。出入境游势头强劲,出境游走强且出游半径、天数增长,入境游因免签政策利好持续火热。会展演出方面,2024年中国大型演艺演出市场显著增长,演出场次、票房收入和观众人数均实现同比增长,演出形式多样,演唱会、音乐节等持续吸睛,区域分布更均衡,各级政府简政放权,鼓励通过文旅融合带动地方消费,持续推进新业态探索,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产业与数字技术的融合日益加深,其中AI智能推荐、大数据分析、实时视频处理技术促进内容与零售融合,VR、AR、全息投影、大数据分析、5G技术加速文旅融合,会展节庆依托互联网直播、大数据分析、智能票务、物联网技术完成多元素融合。

  1、报告期内,公司基于智慧广电生态体系,持续推进媒体融合及产业融合,同时顺应数字化发展新趋势,持续推动产业创新和业务升级。公司依托亿级规模用户,联手SMG,立足智慧广电业务及文化消费业务,通过创新产品体系、拓展营销渠道、提升数字化能力、提高智慧化和精细化运营水平等方式,为广大用户提供优质的文娱消费产品及服务,以满足广大用户不断增长的文化娱乐消费需求及体验。

  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形成以融合媒体、智慧广电5G为主的智慧广电业务,以及以零售、文旅、文化地产为主的文化消费业务,具体如下:

  (1)智慧广电业务

  1)融合媒体业务

  业务涵盖内容生产、运营、媒体渠道业务(互联网平台运营、IPTV渠道运营、有线电视运营等)。

  紧跟智慧广电转型发展契机,构建全媒体生态竞争能力。融合媒体业务以全媒体渠道矩阵为核心,整合产品、内容、服务等核心资源,加快打造一系列多终端、多形态、多功能的融合媒体平台产品,以“内容+产品和服务”的模式,为用户提供优质生活方式的解决方案,探索广电媒体融合转型的新模式。同时,坚持持续输出优质内容,以满足大众日益增长的文化消费需求。

  2)智慧广电5G业务

  以广电5G网络为主要载体,智慧广电5G业务同时发力C端用户市场和政企业务市场。结合自身积累的文化传媒娱乐运营优势和用户基础,形成以5G网络和技术为核心的融合产品及服务解决方案,快速推进5G用户的发展,并在不断提升C端用户的通讯及文娱消费体验,同时为政企用户提供有效的行业解决方案,努力实现向全业务运营商的转型发展。

  (2)文化消费业务

  1)文化旅游业务

  公司拥有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上海国际会议中心(东方滨江大酒店)、梅赛德斯-奔驰文化中心、东方绿舟等多个上海稀缺标志性文化旅游资源,一方面通过观光游览、浦江游览、酒店餐饮、会务会展、现场演艺、国际国内旅游、度假休闲、户外拓展等文化旅游业务满足用户的文旅需求,并通过持续整合内外部优质文旅资源,打造沉浸式演出、场景式体验、线下赛事等一系列线下创新项目持续升级产品及运营模式,提升用户体验;另一方面,通过加快数字化建设,提升运营能级,升级文化消费业务模式,并实现业务间的有效联动。

  2)零售业务

  公司以数字化为核心手段,围绕用户需求,持续推进业务转型发展。公司零售业务以视频为主要传播方式,通过配套内容的商品体系和供应链构建,实现内容产品的商业价值变现;同时聚焦数据与流量的价值创新,构建媒体网络的价值体系,通过升级智慧运营场景,用内容产品重构连接力,实现品效合一。

  3)文化地产业务

  作为公司传媒产业发展基座,立足文化传媒产业优势,在上海地区打造多个智慧文化产业集聚区,并提供相应的文化产业配套服务,为各业务发展提供更多的战略布局空间,成为公司全产业链聚合发展的落脚点。

  2、公司的市场地位及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等

  公司作为大型国有文化传媒上市企业,蝉联“中国互联网综合实力前百家企业”,并连续13年入选“全国文化企业三十强”。

  公司拥有国内领先的全渠道视频集成与分发平台,运营上海地区广电5G网络服务,拥有上海地区独具特色的文化消费资源,汇聚视频内容、广告、游戏、购物、教育等多元内容及服务,形成线上线下全产业链布局与一体化运营能力,并实现广泛的用户覆盖,在当前流量见顶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公司的业务及能力有利于低成本触达用户,并通过数字化赋能加强用户运营、丰富商业化模式、创新产品和服务不断挖掘用户价值,实现产业价值最大化。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面对行业机遇与挑战,公司持续攻坚克难,聚焦智慧广电和文化消费领域,坚定战略方向、坚守主责主业,创新驱动、在求变中推进主业转型发展,力争实现主业核心能力增强、数字赋能增效、经济效益持续增长。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98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6.69亿元。

  (一)践行主流媒体使命,把握主流舆论

  作为党媒国企,公司始终保持着高度的政治站位,致力于做强做优主流思想舆论,在全媒体时代紧密联系群众。同时,公司秉持开放发展理念,积极推动内外宣协同,努力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报告期内,公司迎来上市三十周年这一重要里程碑。站在全新的起点上,公司继续坚守主责主业,以创新为驱动,积极推进改革转型,充分发挥自身独特的资源优势与差异化竞争力。通过加快构建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新动能,持续拓展产业版图,提升经济效益,以国有文化上市公司的先锋姿态,为上海打造习近平文化思想最佳实践地,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迈向新高度贡献更多力量。报告期内,公司出色地完成了多项重大主题和活动的宣传工作,获得了各级主管部门的高度认可与赞誉,也提升了公司的品牌和影响力,部分优质项目更是成功入选市委宣传部“上海文化”品牌最佳案例名单,彰显了公司在文化宣传领域的深厚实力和卓越贡献。

  (二)持续深化融合媒体平台的运营及服务,紧抓广电5G发展契机实现业务新突破

  1、融合媒体业务深化内容和服务建设,加快数字产业化发展进程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全媒体渠道矩阵及全产业布局优势,持续不懈推进融合媒体业务,着力提升业务数字产业化发展,优化渠道、内容、技术、运营举措,实现全平台价值提升。

  (1)内容创制方面,公司坚持从自身资源、优势出发,保持定力、激发活力、凝聚合力、加快提升核心竞争力,全力打造具有上海特质的影视创制和版权运营品牌。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紫川·光明三杰》《漂洋过海再爱你》《赤热》的播出;舞剧电影《永不消逝的电波》作为第二十六届上海国际电影节的开幕电影全球公映,成功开创了中国艺术电影的新范式,擦亮城市文化品牌;由上海广播电视台荣誉呈现、尚世影业孵化的原创项目《蛮好的人生》完成拍摄工作,作品聚焦上海城市定位,助力打造上海文化品牌;参与出品的现实题材剧《赤热》描摹中国科创人奋斗故事,“科创兴国”引发年轻回响。公司坚守主流媒体主阵地,通过“中国联合展台”打造品牌化影视内容国际推广平台,通过“白玉兰剧场”形成国际传播的专区化、产品化、品牌化,为中国内容走出去建设了坚实的阵地。同时公司积极拥抱新型内容生产技术、拓展海内外分发平台,提升内容生产效率及传播效能。报告期内,尚世影业被评为传媒内参第八届指尖传媒榜最具影响力影视公司、第三届华语纪录电影大会年度特别贡献纪录电影机构,并获第五届上海文化十强企业入围奖。

  (2)融合媒体平台运营方面,继续推进流媒体内容和服务建设。报告期内,媒体融合业务按照总局要求,积极落实IPTV、互联网电视行业秩序整治规范工作,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坚持聚焦智慧家庭核心场景,打造家庭用户过亿的全国化主流媒体,坚持提升服务能力,建立跨地域、跨领域的文娱平台,坚持做好行业可持续发展的服务商,巩固跨地域、跨领域的大屏集成播控平台地位,发挥全国化主流媒体的平台作用,坚持二次创业,通过创造结构性增长,以创新驱动发展,继续布局打造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商业生态。2024年新媒体用户持续增长,截至2024年底,服务全国IPTV用户超6100万户,OTT用户超1.1亿户,并积极推动有线电视互动点播业务一体化运营,先后在上海、江苏、陕西等地落地一体化运营平台。

  2、智慧广电5G业务量质齐升,进一步推动C端用户市场及政企市场业务拓展

  报告期内,业务通过继续扩大5G用户规模,从规模发展逐步转向用户质量与规模“量质齐升”的发展模式,截至2024年底,5G用户超235万户。通过推动有线电视、宽带、5G三大核心业务的相互融合与协调发展,全面提升有线电视业务竞争力,增强创新功能,提升用户体验,筑牢全业务融合套餐发展基础。政企业务紧跟上海城市数字化建设进程,保持智慧城市、数智化相关项目优势,以业务为牵引进行发展动能转换,在数智酒店、数智教育、数字文旅、新能源等垂直赛道形成发展突破。

  (三)加速构建文旅新质生产力,持续推进产品及运营创新,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消费品牌

  1、文旅业务方面,围绕提升用户体验持续推进产品及运营创新,打造深层次消费新模式,同时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为用户提供线上、线下的多元体验。观光游览业务积极提升产品品质及服务能级,通过外部引入、合作共创及品牌营销,加速推动产品更新迭代,持续优化电视塔品牌形象,为用户提供更加沉浸化、多元化、潮流化的消费体验。酒店及会务会展业务发挥地处陆家嘴金融贸易核心区和依托台(集团)和公司强大的媒体宣传平台等核心优势,焕新酒店面貌,提升宾客体验,优化前后台运营模式,为未来10年的发展夯实硬件基础,同时继续深耕国内外会议市场,进一步夯实会议行业的标杆地位,承担城市接待窗口的使命;持续探索C端客群需求,力求在C端市场获得稳定的营收增长点,成为深入人心的CBD旅游休闲度假地。演艺场馆经营业务方面,全年主场馆知名艺人演唱会等活动亮点突出,保持了较高的演出活动数量和质量,其中海外引入演出数量同比大幅提升,处于国内行业一流水平,持续稳定的优质演出活动进一步稳固了赞助、招商相关业务收益,同时,公司立足场馆运营,积极探索演出演艺产业链的延伸及市场营销和用户运营,并通过数字化建设进一步巩固行业地位,并持续扩大品牌影响力。度假休闲业务凭借自身优势,打造沉浸式演出、度假式体验、户外拓展及体育赛事等一系列线下创新项目,升级产品及运营模式,以用户思维的角度,提升运营能级,不断塑造特色差异化品牌价值和旅游新IP,同时开发特色研学课程、康养项目、户外拓展运动及一站式度假旅游等,推动收入结构多元化,培育新增长引擎。公司文旅业务作为上海文旅品牌对外窗口,报告期内深度参与上海对外交流、重大节展接待,进一步承接赋能城市“商旅文体展”融合业态项目,以文旅深度融合促进高质量发展。

  2、零售业务方面,随着促进消费一系列政策和举措的出台,新媒体端零售业务仍表现出较强的市场潜力和消费需求。随着直播经济的迅速发展,公司大力发展并布局多渠道直播电商业务,公司依托自身品牌影响力和供应链能力,在主播培养、供应链整合和百万级直播间打造等方面快速布局,未来将持续在主播、货品和管理机制等方面探索创新。同时,公司持续加强大屏与小屏的联动,提高资源产出效益。

  3、文化地产开发及产业园区运营业务方面,坚持以重大文化产业项目为引领,积极向产业园区运营平台转型。报告期内,东方智媒城、临港影视基地、东方明珠创智中心等重点项目相继投入运营,文化地产重点项目建设和运营工作均持续推进。其中,东方智媒城作为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广集团)媒体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头部展示平台及产业主基地,围绕“基于移动互联网和人工智能技术的新媒体和微短剧产业基地,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级大视听产业集聚区,上海视听产业新质生产力标杆基地”的发展定位进行推广及招商,已吸引一批知名文化科技企业入驻,拟共建大模型数据生态中心,并陆续导入影视、微短剧、数据生态、大模型应用、动漫游戏等与AI生态基座密切相关的上下游企业,逐步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文化地产将持续发挥产业集聚、协同发展、资源配置等功能,打造公司全产业链聚合发展的基座。

  (四)持续技术升级,强化数字化能力建设

  公司牢牢把握人工智能发展机遇,加快数字化能力建设,打造以数据要素为驱动的业务融合发展及产业生态拓展的核心竞争力,通过数字化实现管理升级与业务模式创新。报告期内,公司发挥技术创新引导基金作用,加速推进数据能力进阶、融合媒体创新探索、营销服务升级等方面的应用落地。融合媒体业务优化大屏推荐算法,建成媒体内容AI分析平台;智慧广电业务推进网络资源数字化并计划完成多系统对接;零售业务完成智能客服平台一期建设,实现智能外呼;观光业务初步建成线上虚拟景区和服务能力。

  (五)强化内部管理,持续提升集团化能力建设,建立企业创新文化,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和企业生态开放

  公司根据行业发展及业务经营现状,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内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以持续提升经营管理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为长期目标,进一步构建各业务能力体系,优化制度流程,精细化管理手段,持续提升效益。持续提升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强化业绩贡献和考核激励的价值导向,鼓励创新创业。同时,基本实现财务共享全覆盖,多措并举降低财务费用,提升资金效益。此外,加强对重大风险事项处置的督导、管理,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实现提质增效,以管理耕效益。

  二、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宋炯明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5-006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25年4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6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议题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2025年中期分红计划》(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基于长期战略发展和短期投资者回报,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以公司总股本3,361,899,817股为基数,公司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605,141,967.06元(含税)。本次现金股利分配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226,717,054.32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公司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二个月内实施完毕。

  同时,为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稳定投资者回报预期,分享经营成果,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公司持续盈利且满足实际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

  (一)中期分红的条件

  1、公司2025年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日常经营及资本性开支等资金需求;

  3、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

  (二)中期分红的上限

  中期分红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0%。

  (三)授权安排

  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中期分红计划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暨2025年中期分红计划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就此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宋炯明先生、王磊卿先生、黄凯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苏锡嘉、陈清洋、卫哲)》(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苏锡嘉、陈清洋、卫哲)》。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确认2025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确认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498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432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66万元(含税)。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ESG)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提升资金实际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拟对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在额度内资金滚动使用。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较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理财、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信托计划、基金及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等。

  授权期限:自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且授权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对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就此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宋炯明先生、王磊卿先生、黄凯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就此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宋炯明先生、王磊卿先生、黄凯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债务融资计划方案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2025年度对外债务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或等值外币),债务融资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0%。融资方式包括: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贷款、贸易融资、保函、备用信用证等。

  授权有效期:自本次2025年度债务融资计划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绩效考核和年终奖金分配方案》

  《2024年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绩效考核和年终奖金分配方案》,是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数据确认的各位公司领导班子成员KPI绩效考核情况计算得出,根据分配方案先预发80%绩效奖金,后续20%待年报审计结束后,依据上市公司年报审定后数据做最终确认和调整补发。

  董事黄凯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切实强化公司市值管理工作,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该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15)。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一、三、四、五、六、七、十一、十四、十六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5-009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内部控制的要求,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并根据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所执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公司在冲减收回以前年度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后,公司对各项存在预期信用损失或减值迹象的资产,结合相关资产的预期可回收状况、相关债务人的信用状况、资产实际状况及可变现情况、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专业报告等资料,进行了预期信用损失测算和资产减值准备测试,并根据计算结果,于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约1.20亿元,其中:

  (一)商誉减值准备计提约1.64亿元,系公司对收购形成的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账面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经评估测算计提减值1.64亿元;

  (二)应收款项信用减值准备扣除收回转回后计提约0.59亿元,系公司对各类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计提所致;

  (三)存货跌价准备转回约1.09亿元,主要系公司与客户就历史影视剧业务达成和解转回约1.36亿元;白马山房产项目受市场影响出现减值情况,公司经评估计提减值0.28亿元;

  (四)其他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约0.06亿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4年度,以上计提及转回的资产减值准备共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约为1.20亿元。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且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

  三、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方案,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2024年计提减值准备约1.20亿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后的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方案。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5-010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否

  为规范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和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均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宋炯明先生、王磊卿先生、黄凯先生已回避表决。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2024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金额为73,398万元,在批准控制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根据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2024年预计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每日余额的限额不高于人民币50亿元,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每日余额的限额不高于人民币50亿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披露的《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9)。公司与财务公司2024年实际交易情况如下:

  (1)公司在财务公司日最高存款余额为21.96亿元。

  (2)公司在财务公司日最高贷款余额为2.78亿元。

  (3)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4.84亿元,贷款余额为2.78亿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与2024年度实际发生额对比情况表如下:

  单位:万元

  

  2、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2025年交易金额预计如下:

  (1)公司在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50亿元(含本数),占同类业务比例34%,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在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余额14.84亿元,上年公司在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为21.96亿元,占同类业务比例12%。

  (2)公司在财务公司每日最高贷款余额不超过50亿元(含本数),占同类业务比例56%,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在财务公司每日最高贷款余额为2.86亿元,上年实际在财务公司每日最高贷款余额2.78亿元,占同类业务比例16%。

  (3)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的每日使用余额及其他金融业务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用于贷款、保函、咨询业务等。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SMG”)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298号

  法定代表人:宋炯明

  主营业务: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发行及衍生品开发、销售,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播电视领域内的技术服务,广播电视设备租赁、经营,承办大型活动、舞美制作、会议会展服务,网络传输,网站运营,现场演艺,演艺经纪,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投资管理,文化用品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关联关系: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6.69%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

  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未经审计)2024年末总资产5,793,727.53万元,归母净资产1,624,128.39万元;2024年度营业总收入1,195,375.21万元,归母净利润-97,096.98万元。

  (二)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号3幢1楼

  法定代表人:钟璟

  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金融许可证》业务范围:(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60%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法人。

  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末总资产682,259.43万元,净资产109,886.25万元;2024年度营业总收入5,875.82万元,净利润1,375.03万元。

  (三)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1.公司名称: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兆驰”)

  注册资本:人民币452,694.0607万元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顾伟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数字电视机、数字摄录机、数字录放机、数字电视接收器、DVD机、TFT显示器、LCD显示器、MID产品、平板电脑(不含限制项目);生产销售数字电视广播前端设备、数字家庭设备、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高清/超高清电视、3D电视、网络电视、智能电视、投影电视、激光电视、OLED电视、新型/便携信息接收显示终端等数字电视终端设备、网络数字电视终端设备;宽带通信设备、光通信设备、光通信模块及器件、无线路由设备、交换机、无线通信设备3G/4G/5G,通信产品,智能家居、安防设备、网络监控、智能语音、智能灯具,音响类产品,其他集成通信、物联网终端产品、音视频播放的智能网关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咨询、维护、测试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创意策划服务;代理销售有关传媒、网络的业务及相关服务;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研发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设计服务;企业管理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安装服务;转让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不动产租赁(不含金融租赁业务);销售不动产。仓储服务;人力资源服务。

  关联关系:公司高级副总裁、总工程师卢宝丰先生任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方。

  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审定前)2024年末总资产2,900,154.94万元,归母净资产1,588,526.31万元;2024年度营业总收入2,033,298.82万元,归母净利润160,270.93万元。

  2.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信投”)

  注册资本:人民币37,500.0000万元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路1401弄25、26号3、4、5层

  法定代表人:张琦

  主营业务:对信息产业及相关产业项目及企业技术改造进行投资、建设、制造、销售及咨询服务,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实业投资,物业管理及各类咨询服务,电子数据交换系统的研究、开发、设计。

  关联关系:公司高级副总裁史支焱先生任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方。

  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末总资产1,729,242.46万元,归母净资产978,139.38万元;2024年度营业总收入184,889.84万元,归母净利润85,131.57万元。

  (四)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人均履行了和公司签订的同类关联交易合同和协议。

  根据公司对关联方的了解,其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2025年的经营计划,预计公司将继续与关联方发生采购及接受劳务、租赁(租入)、销售及提供劳务和租赁(租出)、财务公司(存贷款)等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以遵循市场公允价格为原则。

  2.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三)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技术服务合同》,约定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公司负责经营管理的广播电视发射台传输天线及相关技术设备进行广播电视传输,公司提供广播电视传输技术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合同含税总价三年共计人民币142,500,000.00元(大写:壹亿肆仟贰佰伍拾万元整)(含税,税率为6%),传输技术服务费按季度付款。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技术服务合同》,约定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使用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负责经营管理的东方明珠发射台、题桥发射台、杨浦发射台以及凯旋发射台进行上海本地的地面模拟及数字电视、调频和中波广播传输覆盖,上海东方明珠传输有限公司提供广播电视传输所需要的传输天线及相关技术设备,合同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合同含税总价三年共计人民币112,500,000.00元(大写:壹亿壹仟贰佰伍拾万元整)(含税,税率为6%),传输技术服务费按季度付款。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上述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均在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是因公司正常的主营业务经营需要而可能发生的必要和持续的交易,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但不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2025年上述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交易金额(不含财务公司存贷款等业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2.91%。

  (二)上述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参照市场交易价格或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上述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5-011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确认2025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王晨,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曹智春,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3:王哲,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龚文昌,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天健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同时,现拟确认天健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498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432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66万元(含税)。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确认2025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同时审查了该事务所的相关信息,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确认2025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时,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的履行是充分和恰当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确认2025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5-012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品种为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较低风险理财产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落实。授权期限自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且授权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

  公司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较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理财、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信托计划、基金及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等。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对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在额度内资金滚动使用。

  (四)授权期限

  自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且授权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实施方式

  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后,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落实。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等相关信息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投资的产品为较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各种复杂因素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及风控原则,严格按照授权范围,在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较低风险的投资产品内进行投资等。

  2、投资过程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操作执行,必要时可委托相关专业机构或外聘人员,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3、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以及监督的职责分离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整个操作过程的业务流程,并由公司财务部门对理财产品进行日常及时记录与跟踪,确保资金安全。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同时通过有计划的理财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为公司股东获取应有的投资收益。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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