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4月18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什邡市宏达金桥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乔胜俊先生主持,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对需审议议案进行了逐项、记名投票表决,会议的召集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非独立董事黄建军先生、王浩先生、张建先生,独立董事郑亚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职工代表监事邓佳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会;
3、 董事会秘书王延俊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宏达股份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宏达股份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宏达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宏达股份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宏达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宏达股份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何锦、刘伟霞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中银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各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43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38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上交所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其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论证分析和逐项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豁免版)》及其他相关文件。
根据上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及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披露的《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的部分回复内容及财务数据进行了补充与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豁免版)》及其他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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