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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6日以专人送出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罗想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从各个方面反映公司2024年度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本次监事会进行审议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有关规定的行为。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7)。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及未来资金投入的需求等各方面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全部监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全部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9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相关内容。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和准则解释第18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和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新旧准则衔接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未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8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 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充分考虑到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及未来资金投入的需求等各方面因素。

  ●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97,479,888.47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综合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及未来资金投入的需求等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到公司目前在研发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新项目实施等方面均需较大资金投入,且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日常运营资金需求也随之增长,为确保公司拥有充足的资金以应对经营风险并稳健增长,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在综合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及未来资金投入的需求等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4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56,166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23,380.9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与会监事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及未来资金投入的需求等各方面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7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2019年9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9]1887号文《关于同意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780.68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66.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54,157,424.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44,864,470.7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09,292,953.28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0月30日到账,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9]00042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068,791,172.99元,其中:于2019年10月3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38,235,651.54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30,555,521.45元。募集资金余额为640,501,780.29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9年10月30日,公司、久日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久日)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泰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天津浦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7070078801300001191)。

  2019年10月30日,公司与招商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2903417510602)。

  2019年10月30日,公司与招商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苑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41130100100460003)。该账户已销户。

  2019年10月30日,公司与招商证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苑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4052132000438)。

  2021年4月30日,东营久日与公司、招商证券、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东营久日在浦发银行天津浦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7070078801800001700)。该账户已销户。

  2021年4月30日,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久日)与公司、招商证券、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内蒙古久日在浦发银行天津浦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7070078801500002096)。该账户已销户。

  2021年11月26日,湖南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久日)、怀化久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怀化久源)与公司、招商证券、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湖南久日在浦发银行天津浦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7070078801800002637)。该账户已销户。怀化久源在浦发银行天津浦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7070078801200002630)。该账户已销户。

  2022年1月24日,天津久日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日半导体)与公司、招商证券、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久日半导体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科技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7230078801200001610)。该账户已销户。

  2023年1月9日,大晶信息化学品(徐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晶信息)、与公司、招商证券、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大晶信息在浦发银行天津浦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7070078801700003459)。

  2023年1月9日,内蒙古久日与公司、招商证券、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内蒙古久日在浦发银行天津浦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7070078801100003460)。

  2023年4月18日,山东久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久日)与公司、招商证券、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山东久日在浦发银行天津浦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7070078801800003568)。

  2023年9月12日,徐州大晶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晶新材)、久日半导体与公司、招商证券、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大晶新材在浦发银行天津浦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7070078801900003827)。久日半导体在浦发银行天津浦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7070078801500003853)。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为便于管理,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开立了若干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3月17日,公司在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0220300102000022801。

  2022年10月27日,怀化久源在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现名: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营业部)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77010309000126064。该账户已销户。

  2022年11月1日,公司在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天津友谊路证券营业部(现名: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36003813。该账户已销户。

  2023年10月11日,公司在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营业部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77010211000000934。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募集资金期末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的差异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2《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久日新材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久日新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二)《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2024年度内实现的营业收入金额。

  注2:“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投资总金额为86,377.72万元,其中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54,941.65万元,该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实现的收入。

  注3:“年产600吨微电子光刻胶专用光敏剂项目”投资总金额为23,700.00万元,其中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6,700.00万元,该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实现的收入。

  注4:“年产4,500吨光刻胶项目”投资总金额为19,170.85万元,其中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3,000.00万元,该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实现的收入。

  注5:“原项目终止后未确定用途的募集资金”为公司终止“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和“年产24,000吨光引发剂项目”(该项目由“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变更)后,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的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实施“光固化技术研究中心改建项目”“久日半导体材料研发实验室建设”,可增强公司自主创新研发能力,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适应性,改善研发环境,提升对人才的吸引力,提升公司核心技术优势和产品竞争力;实施“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股份回购”项目,可增强公司的营运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实现公司稳步健康发展。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将体现在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中,项目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附表2

  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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