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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97         证券简称:安源煤业        公告编号:2025-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董事会议案无董事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并于2025年4月17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熊腊元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对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安源煤业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尚需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销及核销坏账事项,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公告》。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2,661,689.12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1,402,230.50元。

  鉴于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无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计情况的议案》。

  1.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事项

  2024年实际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总金额为311,185万元,控制在预计总金额范围内。关联董事熊腊元先生、金江涛先生、张海峰先生、张保泉先生、徐建标先生回避了本项表决;3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其中3票同意,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事项

  董事会同意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234,072万元,同意公司与江能集团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关联董事熊腊元先生、金江涛先生、张海峰先生、张保泉先生、徐建标先生回避了本项表决;3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其中3票同意,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2024年年度报告》和《安源煤业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核定公司2025年度借款规模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2025年度流动资金借款规模总额463,184万元,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流动资金借款规模内办理银行信贷业务。在该借款规模总额内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权属单位之间调剂使用。公司在上述流动资金借款规模内具体办理每笔业务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77,690万元,其中:为江西煤业提供担保101,506万元(含公司与江能物贸联合为江西煤业担保的25,000万元);为江能物贸提供担保132,300万元;为江储中心担保12,600万元;为曲江公司提供担保30,284万元;为江煤电力提供担保1,000万元。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业务。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和70%以下的两类控股子公司可在相对应的担保具体构成总额内根据实际需要调剂使用。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每笔担保业务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该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签发有效。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江西煤业2025年度为其全资子公司江储中心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1,119万元。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业务。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每笔担保业务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该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签发有效。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关于2025年度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继续为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江能物贸继续为江西煤业融资提供联合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业务。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每笔担保业务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该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签发有效。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关于2025年度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继续为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熊旭睛先生、潘长福先生、毕利军先生、阳颖霖女士、温鹏先生、江莉娇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上述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该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任期三年。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独立董事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董事会同意提名徐光华先生、刘振林先生、孟祥云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上述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该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任期三年。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2025年5月9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397        证券简称:安源煤业        公告编号:2025-018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监事会议案无监事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并于2025年4月17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珣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其中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

  其中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销及核销坏账符合谨慎性原则,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销及核销坏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销及核销坏账事项。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其中5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其中5票

  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状况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计情

  况的议案》,其中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与关联方江投集团的附属企业、江能集团及其附属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度发生额;同意公司与该等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2025年度预计金额。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其中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核定公司2025年度借款规模的议案》,其中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2025年度流动资金借款规模总额463,184万元。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77,690万元,其中:为江西煤业提供担保101,506万元(含公司与江能物贸联合为江西煤业担保的25,000万元);为江能物贸提供担保132,300万元;为江储中心担保12,600万元;为曲江公司提供担保30,284万元;为江煤电力提供担保1,000万元。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江西煤业2025年度为其全资子公司江储中心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1,119万元。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继续为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江能物贸继续为江西煤业融资提供联合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其中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其中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其中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对提名人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提名人选资格审查,监事会确认:上述提名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提名资格,提名的候选人数符合公司相关规定;提名人选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同意提名邝光闪先生、陈更新先生、郭坚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上述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该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任期三年。

  届时,该次股东大会上当选的股东代表监事将和由公司工会委员会职工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和决议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成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经营管理层做到了勤勉尽职、忠于职守,在履职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3.2024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能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间接控股股东江投集团及其附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交易条件坚持公平、合理原则,执行的价格是公允的,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4.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总经理工作报告》《安源煤业2024年年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一年来的工作情况。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397        证券简称:安源煤业        公告编号:2025-026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源煤业”)第八届董事会将于2025年5月16日届满,公司拟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源煤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源煤业《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程序对董事会开展了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安源煤业《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核,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熊旭睛先生、潘长福先生、毕利军先生、阳颖霖女士、温鹏先生、江莉娇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至该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任期三年。

  2.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核,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徐光华先生、刘振林先生、孟祥云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至该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任期三年。

  公司已按照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审核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和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源煤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和《安源煤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届时,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当选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将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安源煤业《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仍将按照《公司法》和安源煤业《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向第八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1)熊旭睛先生简历:熊旭睛,1967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江西省国防科工办科技质量处副处长;江西省纪委省监察厅驻省国防科工办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江西省船舶工业管理办公室主任;江西省军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国泰民爆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国科军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江西省民爆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潘长福先生简历:潘长福,1975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主任;深圳江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金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铜业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财务总监。

  (3)毕利军先生简历:毕利军,1968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策划部管理经理;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办副主任;江西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办副主任、综合办主任、董事会秘书。现任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主任(总经理)。

  (4)阳颖霖女士简历:阳颖霖,1986 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律师、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职员;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职员;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律师事务部主任;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律师事务部主任;现任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风控部总经理、律师事务部主任。

  (5)温鹏先生简历:温鹏,1980 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江西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风控部(法律事务部)总经理,江西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风控部(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综合办公室副主任;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6)江莉娇女士简历:江莉娇,1990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江西下垄钨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江西下垄钨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助理会计师;江西下垄钨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师;江西下垄钨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科员、会计师。现任江西下垄钨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

  (7)徐光华先生简历:徐光华,1981年8月出生,法学博士、博士后,中共党员。2018年入选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江西省青年井冈学者。曾任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昱琨教育科技中心投资人。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刑法学会中国分会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员,江西省犯罪学研究会理事,江西省经济犯罪研究中心理事,南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美国密苏里大学堪萨斯分校访问学者,澳门科技大学讲座教授,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盛富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东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8)刘振林先生简历:刘振林,1971年8月出生,经济学博士、博士后,中共党员。曾任江西师范大学商学院讲师、系主任;江西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系主任、副院长,皮阿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江西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教授、世界经济专业导师组组长,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常务理事,江西开放型经济研究中心客座教授,江西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9)孟祥云女士简历:孟祥云,1974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非执业会员),香港公司治理公会资深会士,特许公司治理公会资深会士,农工党党员。

  曾任德豪国际(BDO)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高级经理,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并兼任德国子公司DurkoppAdler财务负责人;宝钢集团首席会计师,期间兼任宝钢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润良泰物联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务总监,期间兼任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鉴微数字科技执行董事、CEO。

  

  证券代码:600397         证券简称:安源煤业       公告编号:2025-028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九洲大街1022号公司11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9日

  至2025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作2024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和议案3至13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至11和议案14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9、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5、6、8、9、10、11、12、13、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方式。

  (二)登记时间:2025年4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九洲大街1022号

  联系人:饶斌、熊振潮

  邮编:330025

  联系电话:0791-86316516      传真:0791-86230510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397        证券简称:安源煤业        公告编号:2025-022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煤业”) 、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能物贸”),三级全资子公司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储中心”)、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曲江公司”)、江西江煤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煤电力”),非公司关联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2025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77,690万元,其中:为江西煤业提供担保101,506万元(含公司与江能物贸联合为江西煤业担保的25,000万元);为江能物贸提供担保132,300万元;为江储中心担保12,600万元;为曲江公司提供担保30,284万元;为江煤电力提供担保1,000万元。。

  截至2025年4月17日,公司实际为江西煤业、江能物贸、曲江公司融资实际提供担保余额分别为74,073万元(含公司与江能物贸联合为江西煤业融资实际提供担保余额19,268万元)、80,214万元、15,900万元,合计170、187万元。

  ●本次担保由被担保人分别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5年4月1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已办理的担保余额为193,41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16.4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77,690万元,其中:为江西煤业提供担保101,506万元(含公司与江能物贸联合为江西煤业担保的25,000万元);为江能物贸提供担保132,300万元;为江储中心担保12,600万元;为曲江公司提供担保30,284万元;为江煤电力提供担保1,000万元。该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以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融资租赁、商票保贴以及采购合同履约担保等担保方式。

  (二)担保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业务。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和70%以下的两类控股子公司可在相对应的担保具体构成总额内根据实际需要调剂使用。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每笔担保业务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

  上述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签发有效。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成立日期:2008年12月29日

  2.注册资本:人民币278,796.6181万元

  3.股权比例:安源煤业持有江西煤业100%股权

  4.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九洲大街1022号朝阳梅园1号楼

  5.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6.公司法定代表人:熊腊元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煤炭开采,特种设备制造,建设工程设计,供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铸造机械制造,矿山机械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煤炭及制品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国内贸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装卸搬运,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发电技术服务,电工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节能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紧急救援服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机械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轴承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矿山机械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池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紧固件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密封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照明器具销售,润滑油销售,金属工具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财务情况(已经审计):

  单位:万元

  

  (二)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6年7月6日

  2.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万元

  3.股权比例:安源煤业持有江能物贸100%股权

  4.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蛟桥镇政府办公楼517室;

  5.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勇

  7.经营范围:煤炭选洗及加工,煤炭及制品批发、零售;木、竹及其制品经营、加工;矿产品销售;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装卸搬运;货物运输代理;商务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供应链管理;软件开发、销售;技术开发、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财务情况(已经审计):

  单位:万元

  

  (三)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0 年 7 月29日

  2.注册资本:人民币77,533万元

  3.股权比例:公司全资子司江西煤业持有江储中心100%股权

  4.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新港镇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公司法定代表人:鄢东华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港口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金属矿石销售,润滑油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日用百货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国内船舶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木材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 财务情况(已经审计):

  单位:万元

  

  (四)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成立日期:1997年4月3日

  2.注册资本:人民币25,578.73万元

  3.股权比例:公司全资子司江西煤业持有曲江公司100%股权

  4.注册地址:江西省丰城市曲江镇

  5.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6.公司法定代表人:孔宝根

  7.经营范围:煤炭采掘销售、煤炭精选加工、煤田勘探、煤层气开发利用、建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财务情况(已经审计):

  单位:万元

  

  (五)江西江煤电力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3日

  2.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3.股权比例:公司全资子司江西煤业持江煤电力100%股权

  4.注册地址:江西省丰城市上塘镇

  5.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6.公司法定代表人:唐庆祥

  7.经营范围: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矿物洗选加工,煤炭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 财务情况(已经审计):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事项因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故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应按照被担保人实际取得的借款金额计算。根据被担保人的申请,担保内容拟为:

  1.担保金额:拟为江西煤业、江能物贸、江储中心、曲江公司和江煤电力融资提供担保的金额分别为101,506万元、132,300万元、12,600万元、30,284万元和1,00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短期流动资金借款1年,中期流动资金借款、项目借款(或其他形式融资)按借款合同期限确定。

  4.是否有反担保:被担保人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5.反担保金额:担保借款合同项下的实际发生的借款本金、应付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其它费用和相关经济损失之和。

  6.反担保期限:借款到期后两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为保障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企业发展需要,公司对被担保人的经营状况和偿还能力有充分了解,被担保人为公司高度集权管理模式下的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已办理的担保余额为193,41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16.4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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