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5-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号)核准,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1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6.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7,417,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5,151,1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22,265,9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律师费用、审计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8,205,000.00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4,060,9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2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204,060,90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使用募集资金40,000,000.00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募集资金69,842,575.65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5,293,320.00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心项目。2024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协定存款利息合计1,187,492.8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90,543,072.82元。明细如下: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三、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募投项目“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热三期项目”尚未实施且已搁置超过一年,需进行重新论证。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按规定对该募投项目重新做了研究和论证后认为丽水杭丽供热负荷增长未达预期,该项目当前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需暂缓实施。(详见公司披露的2024-015号公告)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公司按规定对该募投项目重新做了研究和论证后认为目前受经济环境影响,丽水市杭丽热电有限公司下游产业发展、供热负荷增长未达预期,尚未满足实施该项目的条件,继续暂缓实施。公司将持续关注园区招商引资,深入了解下游产业发展,研判园区用汽变化趋势,适时考虑该项目的实施。
四、该项目暂缓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是公司基于当前宏观、行业环境变化及产业结构调整的审慎决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将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投资风险,并为未来抓住市场机遇奠定基础。公司将持续评估项目实施条件,适时推进相关工作。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5-006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7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刘祥剑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三位届满离任的独立董事及现任的三位独立董事分别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述职报告,将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听取《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相关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杭州热电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
关联董事刘祥剑、俞峻、吴玲红、章力为、金威任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董事会人数的过半数,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对外担保的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的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 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董事会认为: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主要是给予控股子公司资金方面的必要支持,保证其正常经营的资金所需。对公司的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且关联委员回避表决。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董事会利益相关董事刘祥剑、俞峻、吴玲红、宁锋、倪明江、厉国威、钱雪慧回避表决。利益非相关董事人数不足董事会人数的过半数,董事会同意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湖北滨江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项目投资建设暨总承包(EPC)招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滨江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项目投资建设暨总承包(EPC)招标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YPERLINK “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 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5-020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5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199号趣链产业园1号楼15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5日
至2025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会议将听取独立董事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或是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文件均已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特别决议议案:无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11、12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杭州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华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4、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及时间:会议当天13:00-13:30在董事会办公室接受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199号趣链产业园1号楼。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88190017
邮箱:hzrdjt@hzrdjt.com
邮政编码:310051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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