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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及存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经过测试,2024年度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共计14,823.5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对信用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为:

  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对该金融资产单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2024年度,公司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合计7,672.2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司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2、 由于个别出现债务违约的房地产行业客户信用状况变差,2024年度公司对该等客户应收款项新增单项计提信用损失的金额为303.07万元。

  3、除对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单项资产基础上确定其信用损失外,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确定相关金融资产的信用损失,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不同组别,2024年度公司对应收款项组合计提信用损失的金额为7,369.16万元。

  (二)公司对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方法为: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他存货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2024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576.99万元,主要是由于部分库龄较长的存货的市场价格较低,导致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

  (三)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确认方法为:

  2024年度,公司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574.34万元,主要系相关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减少14,823.57万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4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市场基金及经监管认定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五)投资决策及实施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一) 董事会意见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监事会意见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正常的资金周转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涉及本次事项的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5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2025年度为全资下属公司

  提供授信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25年度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已于2025年1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5年度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50,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8日披露的《2025年度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现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追加对公司的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董事会同意公司在2025年度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55,000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下一年度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额度预计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审批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或文件。对超出额度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追加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三、追加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东鹏陶瓷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3月5日

  注册地址:凯旋路2202号

  法定代表人:何伟锐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家居用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陶瓷制品、水暖器材、卫生洁具、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东鹏陶瓷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两年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范围: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3、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五、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25年度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公司的全资下属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因此未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事项能够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公司的全资下属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本次担保事项能够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额度若全部使用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为55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1.91%,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45.81%。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55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为71.9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为0.00%。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涉及本次董事会的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7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圆满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

  基于其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拟续聘德勤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公司的资产总量、审计范围及工作量,及参照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合理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2、人员信息(截止至2024年末)

  

  3、业务规模

  

  4、执业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5、诚信记录

  (1)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660,000.00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是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德勤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而确定的。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公司的资产总量、审计范围及工作量,及参照市场价格水平与德勤确定合理的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会议,对德勤的执业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并查阅了事务所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纪录等资料,认为德勤在2024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续聘德勤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监事会决策程序及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8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注销2022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2年4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披露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18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所列激励对象的异议,无反馈记录。公示期满后,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2年4月27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2年5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2022年6月9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2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9.09元/股调整为8.89元/股。

  7、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239名激励对象部分股票期权合计1,621.20万份。

  8、2023年5月11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工作,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9、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209名激励对象部分股票期权合计1,043.10万份。

  10、2024年5月22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工作,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11、2024年6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8.89元/股调整为8.49元/股。

  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4年5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披露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23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所列激励对象的异议,无反馈记录。公示期满后,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4年6月12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4年6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同意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7.00元/股调整为6.70元/股。

  6、2024年7月18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

  1、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个人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包括合并报表子公司)解聘等,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其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因公司(包括合并报表子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因公司(包括合并报表子公司)原因不再续约、退休等,自不再与公司(包括合并报表子公司)具有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其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由公司注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27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18.50万份,本次调整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83人调整为156人。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行权条件为: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A)≥15%。由于公司在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届满前未满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行权条件,期权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当期均不得行权,公司决定注销15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82.20万份。

  本次合计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800.70万份,授予总量由800.70万份调整为0.00万份。

  2、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个人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包括合并报表子公司)解聘等,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其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因公司(包括合并报表子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因公司(包括合并报表子公司)原因不再续约、退休等,自不再与公司(包括合并报表子公司)具有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其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由公司注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鉴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12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25.00万份,本次调整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22人调整为110人。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行权条件为:以2023年扣非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扣非净利润增长率(X)≥0%。由于公司未满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行权条件,期权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当期均不得行权,公司决定注销11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34.5万份。

  本次合计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859.50万份,首次授予数量由2,340.00万份调整为1480.50万份。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注销因离职已不符合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本项决议程序符合规定,合法有效。

  同时,鉴于由于公司未能完全满足《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能达成行权条件,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应部分股票期权,本项决议程序符合规定,合法有效。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注销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办理相关股份注销登记手续,并根据本次注销的进展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第五次会议决议;

  4、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9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在东鹏总部大厦2508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3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出席董事占东鹏控股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何新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总经理所作的2024年度工作总结和2025年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 公司治理”等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殷素红、路晓燕、邹戈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本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十节 财务报告”等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28,461,979.6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34,831,261.39元,母公司2024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951,470,469.39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未来业绩增长的预期、发展阶段和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回报全体股东和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156,981,158股,回购专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5,955,864股,以此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82,756,323.50元(含税)。

  若自本公告披露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股本或回购专户余额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6、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7、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8、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出具了同意结论的核查意见和鉴证报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9、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25年度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追加2025年度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关于注销2022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律师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结论的法律意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包建永、钟保民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 涉及本次董事会的相关议案;

  4、 保荐机构意见;

  5、 会计师事务所报告和意见;

  6、 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0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5年5月7日(星期三)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何新明先生,独立董事路晓燕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包建永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黄征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7日(星期三)下午15: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1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经营管理和组织架构调整需要,公司对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张兄才先生和朱端明先生调离高级管理人员岗位,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张兄才先生和朱端明先生在任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端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张兄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99,988股,占公司总股本0.13%,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及相关承诺进行股份管理。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1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审议程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28,461,979.6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34,831,261.39元,母公司2024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951,470,469.39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良好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未来业绩增长的预期、发展阶段和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回报全体股东和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156,981,158股,回购专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5,955,864股,以此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82,756,323.50元(含税)。

  若自本公告披露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股本或回购专户余额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三、 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 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近三年利润分配相关指标如下:

  

  (二) 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和要求。现金分红比例超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第五条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要求。该方案充分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及未来业绩增长预期、发展阶段和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回报全体股东和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和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回报全体股东和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禁止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六、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4、2024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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