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概述
东鹏控股是我国建筑卫生陶瓷行业的头部企业之一,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的整体家居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营业务涵盖瓷砖、岩板、卫浴、集成墙板、辅材、生态新材等产品和服务,为用户提供装修一站式多品类硬装产品及服务解决方案。此外,通过墙地搭配设计以及“装到家”交付服务,实现产品+交付+服务全链条创新升级,为用户解决一站式空间交付方案,满足用户对品质、效率和服务的多元追求。
公司以“融合科技艺术,缔造美好人居,让中国陶瓷受世界尊敬”为使命,秉持“以此为生,精于此道”的企业精神,专注为用户提供高品质的健康绿色家居建材产品。公司持续推出降醛、抗菌、防滑等健康瓷砖/岩板、墙面岩板、石墨烯智暖岩板、免烧生态石、装配式卫浴等创新性低碳绿色产品,以及干法制粉等创新生产工艺,引领行业转型与进步。东鹏坚持技术创新,已累计投入建设各类创新平台36个,是获得专利数量最多的建陶企业(截至报告期末,拥有各类型有效专利1447项,其中包括发明专利404项),并参与起草了138项瓷砖及卫浴产品标准,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
(二)公司主要产品介绍
目前,公司主要产品涵盖瓷砖和卫浴两大品类。瓷砖产品系列以有釉砖和无釉砖为主,其中有釉砖包括抛釉砖、仿古砖和瓷片,无釉砖主要为抛光砖。卫浴产品系列包括卫生陶瓷和卫浴产品,其中卫生陶瓷主要包括智能马桶、洗手盆等,卫浴产品包括浴室柜、淋浴房、浴缸和龙头五金等。公司始终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在业内率先推出尊石岩板和石墨烯智暖岩板等陶瓷新品,以及纳米涂层、抗菌釉技术系列卫浴产品。
公司已构建起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体系,经销商网络已辐射全国绝大部分省区市,产品累计出口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服务海内外数百万家庭和用户。同时,公司建立了商用客户“铁三角”服务机制,全面保障产品交付与服务品质。依托领先的产品品质、专业的项目解决方案和完善的服务体系,公司的产品广泛应用于高端项目和地标性建筑,包括北京奥运会、冬奥会场馆,北京国家大剧院、港珠澳大桥、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上海环球金融中心、雄安高铁站、柬埔寨国家体育场、卡塔尔卢塞尔体育场、迪拜世博会中国馆等重点工程。此外,公司还与国内多家优质房地产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经营概述
2024年,建陶行业需求继续减弱,供过于求问题突出,市场竞争从增量竞争转为存量竞争,行业整体面临进一步挑战。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6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8亿元。市场环境变化对行业造成一定冲击,公司本期营业收入利润同比下滑,但较行业整体情况仍表现出一定韧性。卫浴和生态新材业务仍处于发展期,需进一步提升规模效应,以改善对公司的盈利贡献。
面对市场变化,2024年公司坚持聚焦主业,瓷砖产品实现营业收入53.87亿元。公司通过产品创新、精细运营,实现零售业务稳健发展。东鹏瓷砖零售门店全年净增188家;推出“奶油风”“轻奢风”系列产品,为消费者提供无忧设计和选购服务;积极响应家装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荣获“建材行业以旧换新行动重点推广企业”称号。公司通过持续多年深耕新零售赛道,蝉联天猫、京东“双十一”瓷砖品类排行榜TOP1;发力工长、大包等小B渠道,有效提升终端流量运营能力。布局高端赛道,发布DPI CASA高奢品牌战略、IW品牌升级。工程业务坚持稳健发展策略,积极开拓专业工程细分市场和工程运营平台。同时,通过严控信用政策,加强回款,积极去库存、优化库存结构,使得减值损失有效下降。
在供应链与运营管理方面,公司获工业和信息化部列入建陶行业唯一“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通过持续苦练内功,实施有效的供应链管理和精益制造举措,公司瓷砖产品的单位制造成本进一步降低3.1个百分点,以应对市场下行压力。同时,公司通过实施严格的费用控制措施,进一步降低了销售及管理费用,提升运营效率。
(2)2024年东鹏重要事件
1) 东鹏荣膺多项ESG殊荣,以长期主义引领绿色转型。东鹏荣获生态环境部2023年绿色低碳典型案例、广东建材20年“绿色低碳卓越单位”、金牛奖ESG百强和年度金信批奖、大湾区上市公司ESG100绿色发展·年度环境守护奖、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贡献企业、绿点中国·可持续实践年度绿贝案例等奖项。
2) 践行企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见证品牌荣誉时刻。东鹏荣获“第一批广东老字号”“2024广东企业500强”“全球瓷砖营收30强”“全球卫浴营收30强”等多项品牌荣誉。
3) DPI CASA品牌战略发布,传递意式匠心艺术。DPI在2024年正式升级为DPI CASA,通过与FLORIM、SICIS、TECNOGRAFICA三大意大利顶奢品牌深度合作,以中意家居美学交互为使命,打造意式生活美学与奢华体验。
4) 响应国家“以旧换新”政策,创新推出“焕新轻奢家 补贴1:1叠加”专项计划,带动全国销售网点统一行动,实现惠民到家。
5) 持续进行产品升级创新,推出尊石2.0、微韵石、净奢石系列产品,打响了“东鹏超会搭 轻奢灵感家“的风格战役,为消费者打造品质好房子。
6) 小B渠道持续发力,赋能终端,驱动高质量增长。东鹏瓷砖带动全国门店积极开拓后小B渠道,成功举办超过1500场以“大国工匠”为主题的招募活动,全年累计招募会员数突破12万,实现渠道销售规模增长。
7) 东鹏瓷砖2024年双11荣登天猫、京东多榜第一,连续四年领跑行业。聚焦深耕终端赋能,持续推进线上线下双联动新零售模式创新。
8) 孵化低碳循环材料新赛道,生态新材就地取材,利用江西湖口生产基地周边工业固废、矿山尾矿、景德镇废瓷等作为原材料,推出东鹏生态石“在地生成”系列,固废占比最高达70%,符合国际循环材料标准,为城市更新提供创新解决方案。
9) 东鹏工会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管理层荣获多项殊荣。东鹏工会荣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展现了公司在维护职工权益和促进企业和谐发展方面的贡献。副董事长兼总裁何颖女士荣获“佛山市企业发展2024年度人物”称号,并入选36氪“SHEPOWER·2024影响力女性”榜单。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何新明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9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7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27号东鹏总部大厦1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2、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公告。
3、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议案7.00、8.00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8日(星期四)-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27号东鹏总部大厦一楼前台。邮政编码:528031,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的文件要求:(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5月12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虹、赖巧茹
电话号码:0757-82666287 传真号码:0757-82729200
电子邮箱:dongpeng@dongpeng.net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27号东鹏总部大厦25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28031
6、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3012”,投票简称为“东鹏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
1、上述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做具体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0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在东鹏总部大厦2508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3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出席监事占东鹏控股全体监事人数的100%,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东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阶段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回报全体股东和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各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监事会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正常的资金周转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范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25年度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公司的全资下属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本次担保事项能够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注销因离职已不符合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本项决议程序符合规定,合法有效。
同时,鉴于由于公司未能完全满足《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能达成行权条件,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应部分股票期权,本项决议程序符合规定,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涉及本次监事会的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6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22号)核准,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11.35元的发行价格首次公开发行143,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计人民币1,623,050,000.00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共计人民币96,739,011.33元后,实际收到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1,526,310,988.67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0,067,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10月13日全部到账,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0)第0055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80,063,430.98元,其中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35,696,660.93元,自募集资金到账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期间累计使用人民币544,366,770.05元(包括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32,959,423.74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47,883,435.20元(其中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21,457,209.35元、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6,422,656.83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3,569.02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湖口东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口东鹏”)会同中金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丰城市东鹏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城东鹏陶瓷”)会同中金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澧县新鹏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澧县新鹏陶瓷”)会同中金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江门市东鹏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智能家居”)会同中金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石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佛山市东鹏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东鹏”)会同中金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佛山市东鹏陶瓷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东鹏陶瓷发展”)会同中金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石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专用账户余额已全部转出并完成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见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24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人民币元
注1:东鹏信息化设备及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及智能化产品展示厅建设项目与本公司所有经营活动相关,无法单独核算其实现的效益。
注2:2024年10月22日,本公司将节余的募集资金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0月22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80,839,289.92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21,457,209.35元、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6,422,656.83元),本年度投入金额仅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480,067,000.00元产生的募集资金节余余额人民币132,959,423.74元进行列示。
附表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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