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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5-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上午10:00在公司总部潢川县华英大厦16层高管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水均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7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许水均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其摘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中的财务报告部分。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公司治理”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叶金鹏先生、王火红先生及张瑞女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以总经理为代表的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管理层2024年度主要工作。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叶金鹏、王火红、张瑞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3,058.16万元,同比增长27.6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36.06万元,同比增长201.64%。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监事会出具了审核意见,年审会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395,661.42万元,实收股本为213,289.01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2025年度,结合对目前公司所处形势的研判,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在未来将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以改善公司经营情况、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予以确认,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内容。

  (2)2025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按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2025年度津贴标准维持税前10万元/年。

  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十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许水均、张勇、陈尧华、龚保峰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1)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予以确认,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内容。

  (2)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具体由基本薪酬和经营奖金构成,基本薪酬按照其年薪标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与发放;经营奖金部分根据公司经营成果及其任职考核情况予以评定和发放。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对各类舆情的应对能力,及时发现、准确分析、有效引导和妥善处置各类舆情事件,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舆情管理制度》。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现拟续聘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7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到期授信续期),额度循环滚动使用。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等综合业务,具体合作银行、最终融资额以及授信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银行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为办理上述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后续相关借款等事项,拟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前述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许水均、张勇、陈尧华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本议案,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5月9日(星期五)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中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以及监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5-016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5年05月09日(周五)下午14:30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05月09日(周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05月09日(周五)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05月0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05月09日上午9:15至2025年05月0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股权登记日:2025年05月06日(周二)。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2025年05月0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提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有关公告。

  3、其他有关说明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议案7、议案8涉及董事、监事薪酬,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议案11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前述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05月08日上午08:30-12:00;

  (三)登记地点: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3楼证券部;

  (四)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公司。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3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465150

  联 系 人:牛宇

  联系电话:(0376)3119917

  联系传真:(0376)3119917

  邮    箱:ny002321@163.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21。

  2、投票简称:“华英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5年05月0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05月0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05月0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议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同意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5-009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上午11:30在公司总部潢川县华英大厦16层高管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丁庆博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张胡琼女士采用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庆博先生主持,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其摘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3,058.16万元,同比增长27.6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36.06万元,同比增长201.64%。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的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审议《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所有成员按其在公司所在岗位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薪酬标准和制度领取,公司未另行支付任期内担任监事的报酬;

  (2)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将遵循2024年度薪酬方案,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监事薪酬。

  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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