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相关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5月12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5月12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或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6日(星期二)

  7、出席会议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6日(星期二),截止2025年5月6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1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上述第1、3-9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讨论通过,第2、5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讨论通过,第10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讨论通过,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及各议案相关公告详见2024年12月28日及2025年4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3、第7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国泰诚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4、第8项议案将以特别决议做出,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5、第4、6、7、9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程永峰、王吉法、金福海、唐长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24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5年4月19日的巨潮资讯网。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意欲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2025年5月8日下午16:00前利用电话、传真或者信函报名,也可直接到公司报名。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股票账户卡原件;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参加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2025年5月12日14:20前到场,履行必要的登记手续。

  2、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10号;邮编:264006;电话:0535-6394123;传真:0535-6394123;邮箱:securities@tayho.com.cn;联系人:董旭海、刘建宁。

  3、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五、投票注意事项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54

  2、投票简称:泰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机构(委托人)现为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新材”)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理本人/本机构出席泰和新材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注:如同意相关议案,则在该议案下方的“同意”一栏后划“√”;如反对,则在“反对”栏后划“√”;如弃权则在“弃权”后划“√”。某一议题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不影响其他议题表决的有效性)。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1、是   □                  2、否   □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股东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法人盖章):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深圳股票账户卡号码:                 持股数: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54                证券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4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54,121,6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业务横跨绿色化工、高端纺织、高性能纤维、新能源材料等众多产业领域,是中国首家氨纶、间位芳纶、对位芳纶、芳纶纸生产企业和全球首家智能纤维生产企业。目前,间位芳纶、芳纶纸产能居全球第2位,对位芳纶产能居全球第3位,氨纶产能居全球第5位,产品服务于纺织、医疗、信息、交通、环保、应急等几乎所有的国民经济各相关领域。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化学纤维制造业”,分类代码为C28。

  (一)先进纺织品

  2024年,我国纺织服装外贸在全球经济增速放缓、新兴市场复苏不均衡的复杂环境下,展现了强大的发展韧性,据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统计,2024年中国纺织服装累计出口3,011.3亿美元,增长2.8%(上述数据出处http://www.ccct.org.cn/),实现出口额和增量“双增长”。面对错综复杂的全球竞争环境,中国纺织行业正逐步迈向智能化、绿色化、可持续化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努力保持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1、氨纶行业

  (1)行业概述

  氨纶是一种聚氨酯弹性纤维,在织物中加入少许,便能显著改善织物性能,增强穿着的舒适性,是时尚的代名词。最早由德国拜耳公司成功研发,后由美国杜邦公司实现工业化生产,1989年公司在国内率先实现了氨纶的产业化生产,打破国际垄断。随着我国纺织工业的迅速发展,氨纶价格愈发亲民,加之消费者对服装舒适性、运动功能性的追求,氨纶的应用领域逐步拓展,同时添加比例也有所增加,需求总体呈上升趋势。

  氨纶行业的上下游产业链情况如下:

  (2)2024年行业发展情况

  2020年至2024年大陆氨纶产能走势图

  2024年国内氨纶总产能约135万吨,比2023年底增加11.5万吨,同比增长9.3%,增速出现微幅收窄。在供大于求、行业长期亏损及高库存压力下,部分计划中的新增产能出现投产进度延后或规模缩减的情况。

  2024年氨纶价格弱势表现,需求端恢复迟缓,而供给端持续扩张,行业供需失衡的状况依旧显著,叠加产业链上游PTMEG价格下跌,氨纶价格一路单边下行,全年无反弹,并屡刷多年新低。

  从下游应用层面而言,在休闲、户外及运动等多品类产品带动下,氨纶的应用领域持续拓展,同时添加比例也有所提升,带动氨纶需求在2024年有10%以上的增长,但需求的增长仍无法消化持续增加的产能,行业竞争处于白热化阶段,大多数企业依旧难以摆脱亏损困境。

  2024年氨纶价格走势图

  2024年氨纶库存指数及现金流图

  (3)氨纶上游原料情况

  氨纶产品的主要原料为PTMG和MDI。

  PTMG方面,随着2023年底和2024年上半年新增产能的陆续投放,2024年PTMEG有效产能同比增长约23%,增幅明显扩大。随着供应提升而需求增长不及预期,市场呈现供大于求的情况,PTMEG价格持续下行,2024年度均价同比跌幅约28%。

  MDI方面,2024年实际扩能较少,同时需求也较为乏力,价格窄幅震荡,走势较为缓和。

  2024年氨纶主要原料走势图

  (4)后市展望

  2025年氨纶产业链仍处于扩产期,氨纶新增产能有望达到23万吨,而上游BDO-PTMEG也供应过剩,下游需求端虽有增长但仍难以追上供应端的增速,氨纶产业链上下游的支撑短期来看仍显不足,氨纶在行业供大于求抑制下或走量不走价,预计价格或保持底部窄幅调整。

  (本节氨纶行业相关数据及图表均引自中国化纤信息网)

  (5)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是国内首家氨纶生产企业,目前产能居国内前五位,分布于烟台及宁夏两个基地。

  主要产品及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技术迭代革新和研发创新,促使产品质量提升和生产成本降低。随着产线升级及产能的提升,积极通过产线包销、大力拓展直销,加强客户开发工作;充分发挥研产销一体化协同优势,提升市场服务意识,优化产品结构,全力抢抓市场机遇,2024年公司氨纶产品产销量、营业收入均实现同比增长,但由于销售价格持续走低,利润空间被大幅压缩,氨纶业务出现较大亏损。

  2、绿色印染

  近年来,随着国家安全环保形势的持续趋严,印染行业面临生产装备升级、环保技改投入加大的压力。2024年工信部印发了《印染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技术指南(2024版)》,在引导行业加快绿色转型升级、构建低碳可持续发展路径方面提供了技术指导,未来绿色化+功能化的染整方案将有利于打造行业护城河。

  公司推出的Ecody?系基于公司的材料技术,对传统印染技术进行的革新与优化,可以减少染色过程中高浓度盐碱的使用,大量减少染色过程高盐废水的排放,大大降低生产过程中水和燃动力的消耗,大幅优化印染行业的环境友好性和社会和谐性。

  Ecody?纤维绿色化处理项目于2023年四季度建成投产,已具备完整的绿色染整和数码印花产能,目前主要在市场推广阶段。报告期内,公司聚焦工艺创新、质量管控、成本优化等方面提升,先后通过OEKO-TEX STANDARD 100、GoTS、LCA及GRS等多项认证,产品优势得以体现,订单量逐步提高。

  随着纺织业对绿色环保的要求越来越高,未来印染业也必将沿着绿色化、可持续的方向发展,给公司Ecody?绿色印染技术的发展提供了很大的空间。

  3、智能纤维

  公司推出的莱特美?发光纤维、纤维锂电池系全球首创产品,属于智能纺织品范畴,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新材料之一。

  2024年,公司以市场趋势和客户需求为导向,推进莱特美?发光纤维和纤维锂电池两大产品的应用技术提升和加工链条建设,致力于建设一站式满足客户个性化、定制化设计需求的能力。全年执行终端品驱动战略,基于品牌客户和消费者需求,主导完成智能服饰、工艺礼品、玩具饰品、汽车等领域的十几种终端产品整合设计。同时,公司在存量智能纤维产品性能指标提升、上下游产业链协同、新领域拓展、解决方案完善等方面也取得较大进展。

  (二)安全防护与信息技术产业用品

  安全防护与信息技术是持续增长的市场,安全防护向多功能、舒适化、高防护方向发展,加上强制配备法规的实施及国产化要求的提升,防护领域将迎来持续发展;受光通信领域国内面临集采等因素影响,利润压缩较为严重,但随着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和物联网等新业态的不断发展,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也会不断增加。

  1、芳纶及其芳纶制品行业概述

  芳纶是高性能化学合成纤维,与碳纤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并称为世界三大高性能纤维材料,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末,最早由美国杜邦公司实现工业化生产,目前商业化生产的芳纶产品主要有间位芳纶及对位芳纶。

  芳纶作为关键高分子新材料,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它不仅是安全环保、电子信息、交通运输、航空航天、机械制造等行业的上游产业,更是制造业产业升级的关键战略材料,市场前景广阔。

  芳纶行业的上下游产业链情况如下:

  2、2024年行业发展情况

  芳纶是一种全球化的商品,产能主要集中在国外,全球名义产能约17-18万吨,需求约14-15万吨。公司芳纶产能约3.2万吨,居全球第三位,是目前国内唯一一家产销量过万吨的企业。

  自21世纪初以来,我国把芳纶纤维列入重点发展的新材料之一,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多次将芳纶列入重点关键新材料发展名单。2023年11月,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纺织工业提质升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提出面向重大需求加强关键技术突破——碳纤维(48K及以上大丝束、T1100级、M65J级)、芳纶(高强、高模)、高强高模聚酰亚胺纤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高强、抗蠕变)生物基聚酰胺纤维等。鼓励企业围绕纤维新材料、功能性纺织品等领域加快研发创新,形成一批原创性、引领性技术成果。

  2024年,芳纶市场延续2023年的供需格局。间位芳纶方面,受个体防护装备配备标准升级影响,芳纶在防护领域的需求空间有所提升,央企、国企等行业标杆企业在逐步配备阻燃防静电防护服装,但中小企业聚集的化工园区推进相对缓慢,叠加当年的招标采购活动减少,国内防护需求有所减弱;工业过滤领域受水泥、钢铁、筑路等行业的影响需求持续乏力,加之潜在进入者跃跃欲试,行业龙头企业也对入门级产品定价进行了战略性调整,价格竞争进一步加剧。对位芳纶方面,信息通信基建需求由快速增长逐步放缓,带来光缆领域的需求下行;另一方面,国际龙头的供应逐步恢复,并采取相对激进的价格竞争策略抢夺市场份额,导致产品价格出现较大幅度的下跌。

  3、芳纶上游原料情况

  芳纶产品的主要原料为二胺和酰氯,受供需影响,2024年二胺和酰氯价格均有不同程度下跌。

  4、后市展望

  全球芳纶的年复合增长率约在5%-10%之间,在供需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安全、环保、节能是芳纶的主要应用方向,符合社会发展潮流,随着环保治理的增强、个体防护装备标准体系的升级,新能源技术领域的发展、汽车性能提升及轻量化方面的追求,芳纶材料的市场规模有望大幅增长。

  短期来看,不排除受宏观经济环境及行业供求关系的影响,芳纶市场价格会出现一定的波动,特别是国家对新材料领域的支持,吸引了更多社会资本的关注,导致各类新建项目不断增加,低端市场竞争加剧,对行业格局和竞争生态产生了一定影响,也从规模、成本、品质、技术、渠道等方面,对龙头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节芳纶行业相关数据来自行业调研信息)

  5、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

  2004年,公司在国内率先实现了间位芳纶的产业化生产; 2011年,公司在国内率先实现了对位芳纶的产业化生产;2023年,公司在全球率先推出生物基芳纶和再生芳纶,千万平级芳纶涂覆生产线也实现连续稳定的运转。通过近二十年的持续研发和不断布局,公司已成为全球规模领先、品种结构齐全的龙头企业之一。

  (1)主要产品及用途

  

  (2)报告期内芳纶业务发展情况

  2024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竞争格局和新产能的逐步释放,公司通过降低生产成本、优化产品结构,为客户提供品种更加丰富的产品,并充分发挥芳纶产业链优势,通过组合式推广、差异化供给、定制化服务、集团化采购,实现产品销量同比增长13%。同时顺应全球化发展趋势,进一步完善全球营销网络布局,并开启了海外本土化销售。2024年公司芳纶及其制品的产销量同比上升,但销量的上升和成本的下降尚不足以弥补价格下降产生的损失,盈利能力亦有所减弱。

  (三)新能源产业用品

  2024年,新能源产业保持高速增长态势。计算中心、AI、老旧电网改造等因素助推变压器需求增长,新能源汽车、低空经济等助推电池、电机需求增长。中汽协数据显示,2024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88万辆和1,28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和35%。随着电机技术更新迭代的加快,对扁线应用提升,拉动了芳纶纸、复合纸的需求。动力电池厂商不断追求创新,促进电芯技术升级,对材料安全的要求持续提升,给高端隔膜材料带来了更多的市场契机。

  1、芳纶纸

  芳纶纸是一种由制纸级芳纶纤维经纤维分散、湿法成形、高温整饰等工艺技术制成的高性能新材料,强度高,不仅耐腐蚀,还能防火和绝缘,广泛应用于电力电气、轨道交通、新能源、电子通讯等重要领域,主要起到绝缘作用,是制造业产业升级过程中的一种关键战略材料。

  芳纶纸的早期市场应用主要由美国杜邦公司开发。2007年,民士达公司在国内率先实现了芳纶纸的产业化生产;随着国内芳纶纸生产企业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对下游应用理解的不断深入,国内芳纶纸生产企业不断补齐短板,与国外竞争对手的差距在逐步缩小,尤其是民士达?等品牌芳纶纸在部分领域已经完全能够与国外公司同台竞技,并在某些领域处于领先位置。

  随着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航空航天等新兴产业的发展,芳纶纸的市场需求逐步扩大。此外,高速列车、地铁轻轨及电网改造的进程加快,机车大功率牵引变压器、电机及智能电网新型输变电设备需求将会大幅度增长,变压器等设备用芳纶绝缘纸的市场将迎来新的增长点。国产大飞机对蜂窝芯材芳纶纸的需求也将带动国内芳纶纸行业的发展。

  2024年民士达通过制定市场策略和优化资源配置,在新能源汽车、航空蜂窝领域实现较大增长,营销与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品牌影响力同步增强,市场份额进一步扩大。

  2、芳纶涂覆隔膜

  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高涨带动动力锂电池进入高成长时代,其中锂电池隔膜主要功能是隔离电池正负极,防止短路,同时保证锂离子在充放电的过程中正常通过微孔通道以保证电池正常工作。隔膜的性能对于锂离子电池的内阻、容量、循环性能、充放电流密度以及安全性等关键指标有重要的影响。

  芳纶涂覆隔膜在热稳定性、抗穿刺性、浸润性、电池能量密度等关键指标中领先,是锂电池隔膜涂覆市场极具发展潜力的新产品之一,可有效解决新能源汽车终端用户的“安全焦虑”和“里程焦虑”。

  芳纶涂覆隔膜最早由日本住友化学开发,并成功应用于特斯拉Model S车型,属于新兴涂覆隔膜,当前仍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公司的SAFEBM?电池芳纶涂覆隔膜中试项目于2023年3月建成投产,已通过多家电池客户的现场审核、验证,在动力电池、户储电池、低温电池、半固态电池等项目中取得较好的进展,部分客户实现了小批量订单,同时针对用户需求不断优化升级产品品类。

  当前公司正加快推进芳纶涂覆隔膜产业化进程,产业化项目将于2025年投产试车。随着芳纶涂覆隔膜优势的不断凸显和新产能的投产,预计未来几年内SAFEBM?芳纶涂覆隔膜市场将逐步进入产能释放期。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于2023年12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截至2024年6月20日,公司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8,824,123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1.02%,支付的总金额为99,989,563.76元(不含交易费用),已完成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公司控股股东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烟台国泰诚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9月30日至2025年3月3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6,511,209股,增持金额16,219.33万元(不含手续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西全

  二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2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例行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宋西全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3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0名,其中,董事刘勋章先生因工作原因书面委托董事齐贵山先生出席并代为表决,董事长宋西全先生、董事徐立新先生、董事唐长江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2、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2025年4月19日的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于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报告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3、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因公司实施股份回购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824,123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为积极回馈投资者,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截至议案审批日,共计854,121,6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2,706,083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未分配利润余额 2,040,645,996.24元、资本公积余额4,179,879,302.20元,留待以后分配。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2025年4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回报计划。

  该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4、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

  该报告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独立董事程永峰、王吉法、金福海、唐长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5年4月19日的巨潮资讯网。

  5、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5年4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5年4月19日的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于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对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详见2025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监事会决议公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4年度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详见2025年4月19日的巨潮资讯网。

  该报告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6、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详见2025年4月19日的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于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7、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2025年4月19日的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于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详见2025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监事会决议公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2025年4月19日的巨潮资讯网。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8、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详见2025年4月19日的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于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监事会决议公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出具了鉴证意见,详见2025年4月19日的巨潮资讯网。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9、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7万元(审计范围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独立挂牌或上市的公众公司除外),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

  《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2025年4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于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10、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批准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表决时,关联董事刘勋章、齐贵山、李贺进行了回避。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详见2025年4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审议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11、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批准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2025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项目贷款和日常经营所需的银行贷款、信用证、承兑、保函、保理等业务(具体品种由经营层根据需要与各银行协定)。上述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皆可以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将视项目建设进度及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情况确定。授权公司经营层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本决议的有效期为一年。

  12、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详见2025年4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13、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2025年4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14、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2025年4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监事会对《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15、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详见2025年4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于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16、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调整宁夏泰和芳纶纤维有限责任公司1.2万吨/年防护用对位芳纶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方式的议案》。

  《关于调整宁夏泰和芳纶纤维有限责任公司1.2万吨/年防护用对位芳纶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方式的公告》详见2025年4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监事会对《关于调整宁夏泰和芳纶纤维有限责任公司1.2万吨/年防护用对位芳纶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方式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宁夏泰和芳纶纤维有限责任公司1.2万吨/年防护用对位芳纶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方式的核查意见》。

  17、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详见2025年4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于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对《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监事会决议公告。

  18、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详见2025年4月19日的巨潮资讯网。

  19、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详见2025年4月19日的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于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2025年4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3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在本公司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迟宗蕊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3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马瑞军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董旭海先生列席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 2025年4月19日的巨潮资讯网。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2、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审核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对2024年年度报告发表以下审核意见: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审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对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发表以下审核意见: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认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重大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同意该报告。

  4、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审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以下审核意见: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同意该报告。

  5、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管理收益,维护股东权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6、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调整宁夏泰和芳纶纤维有限责任公司1.2万吨/年防护用对位芳纶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方式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募集资金使用方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对1.2万吨/年防护用对位芳纶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方式进行调整。

  7、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自主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更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以前年度会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自主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估计自主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5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截至公告日,共计854,121,66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0.50元现金股利(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的基本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4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49,966,974.5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年度无需提取盈余公积,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790,436,582.74元,减当年对股东的分配257,051,478.00元,可分配利润余额为2,083,352,079.24元。

  因公司实施股份回购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824,123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为积极回馈投资者,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截至公告日,共计854,121,6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2,706,083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未分配利润余额2,040,645,996.24元、资本公积余额4,179,879,302.20元,留待以后分配。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为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

  如本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42,706,083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7.70%;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88,449,999.76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131,156,082.76元,该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46.48%。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的盈利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四、备查文件

  1、审计报告;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