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5-01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全体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作为中粮集团唯一的地产业务平台,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出租及管理住宅、商用物业,经营业态涵盖住宅、商业地产及部分产业地产。公司旗下拥有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07.HK),其开发、管理、经营的以大悦城为品牌的城市综合体商业地产在中国商业地产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公司定位“卓越的城市运营与美好生活服务商”,深耕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等主要城市群及周边辐射区域,业务布局全国38个城市。
在住宅地产领域,公司聚焦新生代居住需求,通过构建产品标准、精细产品管理、强化品质管控等管理动作,在原有住宅产品的基础上持续升级,以“中粮好房子”为目标构建产品研发新体系,洞见新生代的审美、喜好、态度,同频居住理想,发布“美好由你,共悦未来”生活主张,实现与新生代共建、共创、共悦。未来公司将聚焦壹号系和悦系,满足客户多层次的购房需求,并不断打造明星产品,提升品牌影响力。
在商业地产领域,公司以大悦城和大悦汇为标准产品线,立体化布局,通过不断创新线下场景体验和大数据系统,实现精细化运营,成为引领城市居民消费和生活方式升级的重要力量。大悦城以18-35岁城市新生代及青年客群为核心,以城市客群的潮流、娱乐、社交生活需求为经营导向,以“年轻、时尚、潮流、品位”为品牌内涵,提供时尚感、引领性的服务体验,倡导潮流文化,构建极具潮流影响力的辐射全域的城市商业地标,致力影响、启发消费者生活方式,推动商业革新与城市发展。大悦汇以城市主城区或城市副中心的城市新中产及家庭客群为核心,以区域客群的高频美好生活需求为经营导向,以“休憩、社交、生活、品位”为品牌内涵,提供生活化、情感性的服务体验,倡导生活文化,构建更加丰富、多元、包容的生活方式,致力城市区域价值提升,引领区域生活品质升级。
在产业地产和写字楼领域,公司依托强大的资源优势和卓越的运营能力,取得了稳健发展。写字楼业务始于上世纪90年代,经过多年深耕,业务分布在香港、北京及深圳等一线和核心二线城市。产业园业务立足大健康、新能源、信息科技三大优势产业领域,打造集聚全球创新资源的产业服务平台,充分发挥资源的协同整合能力,提升产业链水平,助力产业链布局、转型、升级,目前业务分布于北京、深圳等核心城市。未来,公司将通过轻资产管理输出、中资产运营等合作模式,不断做大管理规模,树立管理输出的行业标杆。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注:23中粮置业MTN001期限为2+N,24中粮置业MTN001期限为3+N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结果未调整,主体信用及债券信用评级均为AAA。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2024年,公司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实现生产经营稳中有进、质效向好,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销售方面跑赢大势,排名提升至第23位112024年中指研究院中国房地产企业销售业绩排行榜,同比上升6位。商业方面再拓版图,圆满完成厦门、三亚、海淀三个大悦城高质量开业;建立起“投融建管退”平台,成功发行了成都大悦城商业REIT,发展路径进一步拓宽。改革方面锐意进取,明确了“1123”战略体系,优化了组织架构,重塑了全新的企业文化。同时,公司全力以赴“严投资、保交付、稳结算、强运营”,为未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重要事项”,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
法定代表人签名:姚长林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5-014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7日以当面送达及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长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听取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并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关于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审议《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 关于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 关于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 关于审议《2024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 关于审议《2025年度重大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 关于审议《2024年度合规管理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 关于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 关于审议《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本议案经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一、 关于审议《2024年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十二、 关于审议2025年度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由于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需向金融机构申请多笔贷款用于发展公司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授信额度,并在公司累计贷款余额不高于公司当期总资产70%比例范围内向金融机构申请发放贷款,授信期限及各金融机构审批的授信额度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前述授权之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经理层对上述事项进行决策。本次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关于审议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属于关联事项,根据相关规则,在交易对方或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关联董事陈朗、张鸿飞已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关于审议《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经战略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五、 关于审议2025年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六、 关于审议《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七、 关于审议《关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2024年12月31日)》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2024年12月31日)》。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属于关联事项,根据相关规则,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关联董事陈朗、张鸿飞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同意。
十八、 关于提请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 关于审议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及2024年度薪酬执行结果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
2024年度董事薪酬执行结果详见《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姚长林、张明睿、吴立鹏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已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 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及2024年度薪酬执行结果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结果详见《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姚长林、吴立鹏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已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同意。
二十一、 关于2025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 关于2025年度向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 关于2025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 关于2025年度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债务类融资产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为了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债务融资成本,保障及促进公司良性发展,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的范围内一次或多次申报发行境内外各类债务类融资产品。为提高债务类融资产品发行效率,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前述授权之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经理层对上述事项进行决策,包括且不限于根据公司需要和市场条件全权处理债务类融资产品决策、中介机构选聘、申请、发行、上市等阶段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报发行种类及发行主要条款
1、发行规模:各类债务类融资产品总规模合计不超过400亿元。
2、发行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市场的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永续类债券、离岸人民币债券、境外外币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PPN(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项目收益票据等,或者上述品种的组合。公司及子公司可作为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发起机构、原始权益人、增信义务人等进行上述债务类融资。
3、发行时间:可一次或多次发行,且可为若干种类。
4、发行方式:授权经理层根据市场情况,于发行时确定。
5、发行利率:授权经理层根据市场情况,于发行时通过合理合规的方式确定。
6、期限与品种:对于债务类融资产品中的非永续类产品期限为不超过21年(含21年),对于永续类债券授权经理层决定。产品的规模、期限、利率、发行方式等相关发行条款需遵守相关规则的规定。
7、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及(或)项目投资等用途。授权经理层于申请及发行时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8、增信安排:可在公司发行的债务融资产品或参与的供应链金融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或资产支持票据的项目中,为项目涉及的公司控股或参股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差额补足、流动性支持、债务加入或其他增信措施。授权经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及产品需求确定。
(二)授权事项
1、在额度范围内,决定公司申报发行的债务类融资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市场的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永续类债券、离岸人民币债券、境外外币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PPN(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项目收益票据等,或者上述品种的组合。
2、在上述范围内根据公司具体需要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
3、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本支出的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的债务类融资产品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债务类融资金额、利率、期限、增信措施安排、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发行配售安排等。
4、在公司发行的债务融资产品或参与的供应链金融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或资产支持票据的项目中,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本支出的需要决定为项目涉及的公司控股或参股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差额补足、流动性支持、债务加入或其他增信措施。
5、根据债务类融资产品的实际需要,委任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计划管理人、销售机构、评估机构、现金流预测机构、绿色认证机构等,并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登记、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并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债务类融资产品的申请、注册或备案等所有必要手续。
6、办理与发行债务类融资产品相关的其他事项。
7、授权有效期:本议案所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如果经理层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债务类融资产品的申报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 关于审议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 关于向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属关联事项,在交易对方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关联董事陈朗、张鸿飞已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 关于审议2025年与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融资合作的关联交易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与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融资合作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在交易对方任职的关联董事孙朱莉已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5-015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7日以当面送达及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艳霞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的业务和财务情况,详尽分析了公司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2024年财务报告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处理遵循一贯性原则,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三、关于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充分、原因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五、关于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经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详细了解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合规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关于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审议《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关于审议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及2024年度薪酬执行结果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因监事黄艳霞女士、吴国防先生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需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
2024年度监事薪酬执行结果详见《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5-017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审计,本年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5,100,062,325.88元,加上本年母公司净利润149,790,812.62元,减去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4,979,081.26元,本年度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234,874,057.24元。
本年合并报表层面年初未分配利润136,080,167.19元,加上本年合并报表层面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2,976,784,327.74元,减去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4,979,081.26元,本年度合并报表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55,683,241.81元。
鉴于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未达到《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结合公司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行业整体情况以及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2024年度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说明
(二) 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出租及管理住宅、商用物业,经营业态涵盖住宅、商业地产及部分产业地产。
房地产行业方面,近年来行业内正在经历转型调整,稳步向新发展模式过渡。2024年,市场仍处于调整期,全国房地产市场供需两端均走弱,年内在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目标下,提振供需两端市场信心的政策不断落地。预计2025年政策端将延续宽松基调,政策工具箱将从深度与广度两个维度上进一步挖掘,促进我国房地产行业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公司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
公司作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旗下融合住宅地产与商业地产一体化的全业态房地产专业化公司,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2025年,各地区、各部门都在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公司将牢固树立危机感紧迫感使命感,全力应对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聚焦调结构化风险中心任务,确保现金流安全,把现金流安全作为一切工作的立足点、出发点。公司将坚持区域深耕策略,收敛聚焦,坚持利润回报为导向,制定差异化投资策略,通过公开市场、收并购等方式,有计划、有节奏地推进土地储备,获取高质量、高回报、高安全边际的优质项目,持续优化、提升公司城市布局,为高质量发展打好基础。
3、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条件为:(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其他重大支出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不符合利润分配条件。
4、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将主要用于项目开发及建设、偿还债务、日常运营以及拓展新项目,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5-026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与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融资合作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9年12月,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61%,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太平”)为其控股股东。为进一步深化与中国太平的战略合作,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公司将充分利用中国太平优势发展地产业务,通过开展融资合作,助力公司的高质量发展,实现合作共赢。
为了支持公司及所属项目开发及运营,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中国太平及其子公司申请不超过40亿元融资额度,用于项目开发运营或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包括但不限于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借款、购买公司发行的债务类、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式。融资额度有效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授信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且任何时间融资余额不超过40亿元。额度项下各产品利率不高于同期金融机构同类产品利率。
2、本次关联交易所涉中国太平及其子公司,为持有本公司股份超过5%以上股东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项关联交易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已经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则,在交易对方任职的关联董事孙朱莉已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无需经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方为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中国太平的基本情况如下:
2、历史沿革
中国太平于1929年在上海创立,是我国历史上持续经营最为悠久的民族保险品牌,也是我国唯一一家管理总部在境外的中管金融企业。
中国太平源自太平保险、中国保险、民安保险三大民族品牌,1956年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中国保险、太平保险停办国内业务,专营港澳和海外保险业务。1999年所有境外国有保险机构划归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2000年在港交所上市,是我国首家在境外上市的保险企业。2001年以太平品牌在境内复业。2009年统一“中保”“太平”“民安”三大品牌,更名为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2012年列入中央管理,升格为副部级金融央企。2013年完成重组改制和整体上市,正式更名为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太平传承着红色基因和民族血脉,立足香港,跨境经营,服务全球。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中国太平快速发展。2024年,中国太平实现营业收入1,707亿元,年末总资产1.61万亿元,年末管理资产2.4万亿元,已经成为一家拥有24家主要成员公司和2,000余家各级营业机构的大型跨国金融保险集团。
3、主要财务指标
中国太平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良好。2023年12月31日,中国太平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3,706.01亿元,净资产1,156.94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346.05亿元,净利润为86.56亿元。
4、关联关系
中国太平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第二款第(三)项情形的关联方。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为了支持公司及所属项目开发,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关联方中国太平及其子公司申请不超过40亿元融资额度,用于项目开发运营或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包括但不限于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借款、购买公司发行的债务类、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式,融资额度有效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授信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且任一时间融资金额不超过40亿元。额度项下各产品利率不高于同期金融机构同类产品利率。具体业务发生时将视业务需要签署协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中国太平及其子公司申请不超过40亿元融资额度,体现了大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能够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为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将进一步推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
四、年初至今与该关联人士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2025年3月31日,中国太平及其子公司对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借款本金余额合计24亿元,年初至2025年3月31日,利息支出合计3,090万元。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该关联交易符合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体现了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资金支持,将进一步推进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并提示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5-023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额度情况概述
1、为解决在建、拟建项目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推进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进度,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为开展房地产业务而成立的项目公司(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最高总额度不超过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529,790.495万元),对单个项目公司的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105,958.099万元)。
2、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事项。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额度有效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上述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前述授权之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经理层对额度范围内的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
二、预计财务资助额度情况
1、被资助的项目公司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
2、被资助对象不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被资助的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4、最高总额度不超过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529,790.495万元),对单个项目公司的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105,958.099万元);
5、授权有效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将于财务资助实际发生时与上述对象签订具体协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旨在解决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有利于加快该等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从而促进公司的整体发展,且项目公司其他股东根据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财务资助额度管理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将严格监督、核查资金使用情况,密切关注财务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变化、对外担保或其他负债、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及商业信誉的变化情况,积极防范风险并根据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176.53亿元,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66.61%(占净资产的比重为42.48%)。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5-020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确定聘请的2024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的服务期届满。信永中和在为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与其不存在重要意见不一致的情况。
信永中和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并且具有较为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充足的注册会计师资源,在过往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并提议,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作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情况审计及其他专业服务,聘期一年。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完成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以及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马海霞女士,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汤其美先生,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7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邓盼盼女士,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281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8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93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283万元。以上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以上费用不包含其他子公司审计服务费用及其他专业服务费用。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和公允定价原则,在行业费用标准内决定支付会计师事务所其他审计相关服务费及其他专业服务费,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前述授权之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上述原则和标准进行决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发表以下意见:
经认真审核信永中和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独立性,全体委员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5-018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并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一)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存货成本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测算存货跌价准备。公司的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已完工的开发产品,可变现净值按估计售价减去相关费用及税金后确定,对于在建的开发成本,可变现净值按估计售价减去估计至完工将要发生的成本、相关费用和税金后确定。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报告期内,房地产政策持续宽松,但市场仍处于筑底阶段。为应对市场变化,公司积极调整量价策略,位于济南、南京、沈阳等城市的项目出现减值迹象,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各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参照目前市场参考价格和项目的实际销售情况,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及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公司针对部分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95,312.37万元。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减值测试,选取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公司本年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4,756.26万元。
(三)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选取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公司本年计提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338.46万元。
(四)坏账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并在组合基础上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应收款项的信用损失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该资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该资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按照上述要求对应收款项进行了相应减值测试,本年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45,340.60万元。其中,对应收账款按账龄或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5,053.98万元;其他应收款按照“三阶段”模型共计提坏账准备39,846.94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按照“三阶段”模型共计提坏账准备439.68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6,944.09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46,944.09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和原因合理、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充足,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充分、原因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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