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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5-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以及《关于2025年度向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项目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推进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进度,提高公司运营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担保额度,向合营或者联营企业(非关联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58亿元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前述授权之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经理层对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进行决策。

  2、原则上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按照出资比例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合营或者联营企业提供担保(包括信用担保、股权质押、抵押、具有担保性质的流动性支持函等),若有特殊情况需超过持股比例担保,公司将要求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向本公司提供对应的反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

  3、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二、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预计情况

  

  控股子公司可根据其自身融资需求,在审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银行及金融机构洽谈具体的融资条件,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

  三、向合营或者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一)额度概况

  

  上述合营、联营企业可根据其自身融资需求,在审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银行及金融机构洽谈具体的融资条件,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北京恒合悦兴置业有限公司

  北京恒合悦兴置业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16年12月13日,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大牛房一环路五号院4幢-1层-104,注册资本57,6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周兴。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经济贸易咨询;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北京恒合悦兴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东中,中粮地产(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另一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天恒乐活城置业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北京恒合悦兴置业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重大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深圳中益长昌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中益长昌投资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16年7月5日,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大中华交易广场34楼,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德恩。主营业务为: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财务咨询。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深圳中益长昌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中,中粮地产集团深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另一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深圳中益长昌投资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重大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北京金色时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金色时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06年4月21日,注册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东大街38号院1号楼、2号楼及7幢,注册资本3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宋莹。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除外);销售商品房、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服装鞋帽、日用品、化妆品、花卉;出租商业用房;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等。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北京金色时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企业中粮高和(天津)并购基金一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项目基金)投资的项目公司。公司和天津畅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高和资本旗下企业,下称“高和资本”,其实际控制人为苏鑫,非公司关联方)为项目基金的实际控制人,公司与高和资本代表方在项目基金劣后级中各享有50%权益。

  北京金色时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重大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 昆明螺蛳湾国悦置地有限公司

  昆明螺蛳湾国悦置地有限公司注册时间2017年4月1日,注册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云兴路1幢4层401号、402号,注册资本23,333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敖龙朝。主营业务为企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计算机网络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城镇建设开发;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房屋租赁;公共关系礼仪服务;礼仪庆典活动策划;商务信息咨询。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该公司股东中,成都鹏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昆明螺蛳湾国悦置地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重大诉讼或仲裁等事项。

  5、 重庆葆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葆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注册地点重庆两江新区鸳鸯街道留云路1号附41号2-1号,注册资本7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潘华斌。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该公司股东中,重庆华悦锦合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另一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重庆葆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重大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 绍兴元昊置业有限公司

  绍兴元昊置业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注册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洋江西路292号盛鑫大楼1703-2室,注册资本17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煌。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该公司股东中,大悦城控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绍兴元昊置业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重大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额度调剂

  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合营或者联营企业之间进行调剂,但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过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

  1、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3、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4、获调剂方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以及联营或合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有利于促进各项目生产经营,满足项目开发贷款及融资需要。原则上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按照出资比例为控股子公司、合营或者联营企业提供担保,被担保对象其他股东或其相关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保障措施,担保行为公平对等。上述控股子公司以及联营或合营企业信用状况正常,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将有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进而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公司发生对外担保时均严格依照公司风险控制的相关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有效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1,703,140.45万元,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60.74%(占净资产的比重为40.99%)。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347,326.95万元,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27.16%(占净资产的比重为32.42%);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355,813.50 万元,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33.58%(占净资产的比重为8.56%)。

  公司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约为24,983万元,涉及诉讼目前尚未开庭审理。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逾期、涉诉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5-019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5年度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2025年与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关联方”)发生物业租赁、接受劳务、提供劳务、采购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27,669.55万元,上年同类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人民币21,702.03万元。

  2、上述关联交易已于2025年4月17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审议事项属关联事项,根据相关规则,在交易对方或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关联董事陈朗、张鸿飞已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此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明毅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注1:因中粮集团下属公司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人数量众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对于预计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人,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注2:实际执行过程中可以进行不同交易类别之间的金额调剂,如实际发生总金额超过预计总金额的,对超出金额按照监管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注3:上述表格中尾数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对方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注册日期为1983年7月6日,注册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8号,注册资本人民币1,191,992.9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国强,主营业务:粮食收购;批发预包装食品;境外期货业务;进出口业务(自营及代理);从事对外咨询服务;广告、展览及技术交流业务;酒店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物业代理;自有房屋出租。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粮集团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167.24亿元,净资产2,608.91亿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为4,886.27亿元,净利润为61.34亿元。2023年12月31日,中粮集团经审计的资产总额7,306.54亿元,净资产2,531.41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6,921.02亿元,净利润为138.43亿元。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第二款第(一)项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实体,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在上述出租物业、提供物业管理、代建服务等提供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中,各关联方的经营情况良好,对公司提供的物业租赁、物业管理、代建服务均具备履约能力和支付报酬的能力。在上述购买商品及承租物业、接受餐饮服务、保险服务、酒店管理服务、酒店住宿、IT等服务等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中,各关联方均具备相应的业务资格并具有多年的专业服务经验,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预计与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购买商品、承租关联方部分物业作为办公区域、向关联方出租部分物业、为关联方提供物业管理、代建服务以及接受关联方提供的物业管理、餐饮、员工保险、酒店管理服务、酒店住宿、IT等服务。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依据为:按市场价格或比照市场价格,参照各关联方向其他市场主体提供租赁、餐饮、保险、酒店管理、酒店住宿、IT等服务的收费标准以及本公司向业主提供物业管理、物业租赁、代建等服务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在发生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时,将签署相关协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承租部分关联方物业作为办公区域类关联交易能够为公司提供便捷的办公环境等服务,充分保障公司办公的正常运行,同时,有利于公司开展相关租赁业务;本次向关联方出租物业、提供物业管理、代建服务等出租及提供劳务类关联交易,有利于促进公司控股子公司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所从事的持有型物业租赁业务、物业管理、代建服务等业务的发展;本次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团体人身寿险服务、餐饮服务、IT服务等劳务,有利于完善公司员工福利体系,创造高效、团结的企业文化,助力公司长远发展;本次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关联方提供的酒店管理服务,是为了配合公司业务开展所需。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交易定价公允、公正、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经营管理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产生差异主要受规划因素影响,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5年度与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物业租赁、接受劳务、提供劳务、采购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交易金额符合市场规则,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并提示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5-025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3年,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集团”)申请80亿元授信额度,期限3年。

  为了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本次拟申请将中粮集团对公司授信额度调整为100亿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利率不高于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用于公司项目开发或补充公司经营发展所需流动资金。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信额度将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授信额度时失效。

  2、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粮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项关联交易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已经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则,在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关联董事陈朗、张鸿飞已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同意。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明毅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无需经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注册日期为1983年7月6日,注册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8号,注册资本人民币1,191,992.9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国强,主营业务:粮食收购;批发预包装食品;境外期货业务;进出口业务(自营及代理);从事对外咨询服务;广告、展览及技术交流业务;酒店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物业代理;自有房屋出租等。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粮集团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167.24亿元,净资产2,608.91亿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为4,886.27亿元,净利润为61.34亿元。2023年12月31日,中粮集团经审计的资产总额7,306.54亿元,净资产2,531.41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6,921.02亿元,净利润为138.43亿元。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6.3.3条规定的第一款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为了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本次拟申请将中粮集团对公司授信额度调整为100亿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利率不高于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用于公司项目开发或补充公司经营发展所需流动资金。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向中粮集团申请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能够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为公司地产业务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五、当年年初至今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2025年3月31日,中粮集团及其子公司(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除外)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借款余额为70.15亿元。

  此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中粮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0.51亿元。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与中粮集团开展关联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公允,存贷款风险可控,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并提示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5-024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公司拟使用外汇远期、利率掉期、货币掉期、期权等金融工具,在境内/外的场外开展规模不超过24亿美元的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

  2、本交易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交易受市场风险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为规避汇率利率变动对公司业务经营的影响,控制公司财务费用波动,实现稳健经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开展规模不超过24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额度的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套期保值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在日常经营中会开展境外融资业务,融资外币币种以美元、港币为主。外币融资以浮动利率为主,经常发生波动。随着公司外汇负债的不断增长,收入与支出币种的不匹配,以及浮动利息波动,致使以美元和港币为主的汇率及利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为平滑利率及汇率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并根据业务经营和风险控制的需要开展场外交易。

  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交易金额和期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开展规模不超过24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额度的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且在任一时间点,衍生品投资规模(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24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

  3、交易方式:公司拟开展交易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为外汇远期、利率掉期、货币掉期、期权等金融工具,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均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严禁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4、交易场所:境内/外的场外。场外远期及掉期的交易对手仅限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手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合约期限:合约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长周期项目不得超过项目或保值标的周期。

  6、资金来源: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衍生品业务。

  7、流动性安排:衍生品投资以正常的本外币收支业务为背景,投资金额和投资期限与公司预期收支期限相匹配。

  二、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的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具有必要性。通过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公司能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控制度、风险管理措施,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可能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损失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衍生品以公司外汇收支预算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3、信用风险:公司衍生品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4、操作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套期保值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5、法律风险:如衍生品交易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6、境外及场外交易风险:因境外政治、经济和法律等变动,或因场外产品流动性缺乏、交易对手方违约等带来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业务,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的交易规模。

  2、选择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作为交易对手,这类银行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基本无履约风险,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场外衍生品交易均为市场普遍的结构。

  3、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衍生品投资的审批程序、操作流程、风险管理、信息披露与会计政策等进行明确规定。

  4、公司已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5、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交易操作,与交易对方签订条款准确明晰的法律协议,最大程度的避免可能发生的法律争端。

  6、定期对金融衍生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将有效平滑利率及汇率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资金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五、授权事项

  为提高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效率,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不超过24亿美元的额度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负责有关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具体运作和管理,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前述授权之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经理层对上述事项进行决策。本议案所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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