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德豪 编号:2025—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豪润达”、“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2023年2月收到蚌埠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蚌埠仲裁委”)送达的《应裁和举证通知书》【(2022)蚌仲字第135号】、《应裁和举证通知书》【(2022)蚌仲字第431号】,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高新投”)、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投资”)分别就与公司签订的《<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之补充协议》所引起的争议向蚌埠仲裁委递交了仲裁申请。蚌埠高新投和蚌埠投资要求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颐半导体”)各1亿元出资额(对应出资比例3.4557%),合计2亿元出资额(对应出资比例6.911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2023年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依据蚌埠高新投、蚌埠投资的仲裁申请诉求,截至目前,公司需要向蚌埠高新投和蚌埠投资支付本息合计金额约4.9亿元。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与蚌埠投资和蚌埠高新投签署了三颐半导体股权投资框架协议,各方同意三颐半导体2亿元出资额(对应出资比例6.9114%)交易对价为3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上述框架协议签署后,至今未履行。
为解决上述仲裁事项,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与蚌埠投资和蚌埠高新投签署《关于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回购蚌埠投资持有的三颐半导体16,000万元出资额(对应出资比例5.5290%)、蚌埠高新投持有的三颐半导体10,000万元出资额(对应出资比例3.4557%),即合计8.9847%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二、交易标的作价及依据
为早日解决因三颐半导体少数股权回购义务所引发的仲裁事项给公司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促使公司早日步入健康发展轨道,经各方多次协商,确定回购蚌埠高新投和蚌埠投资持有的三颐半导体26,000万元出资额(对应出资比例8.9847%)价格为17,761万元(其中蚌埠投资对应10,930万元,蚌埠高新投对应6,831万元)。
公司拟以子公司部分股权作价抵偿,履行上述股权回购义务,以蚌埠润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蚌埠润达”)50%股权以及安徽锐拓电子有限公司(下称“安徽锐拓”)19.9957%股权作为向蚌埠投资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其中蚌埠润达50%股权抵付6,227.61万元,安徽锐拓19.9957%股权抵付4,702.39万元,合计支付10,930万元;公司以蚌埠润达25%股权以及安徽锐拓15.8064%股权作为向蚌埠高新投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其中蚌埠润达25%股权抵付3,113.805万元,安徽锐拓15.8064%股权抵付3,717.195万元,合计支付6,831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公司章程》、《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本次资产置换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在交易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蚌埠高新投、蚌埠投资撤回向蚌埠市仲裁委员会提交的仲裁申请,上市公司历史遗留问题仲裁事项将得以解决,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早日步入健康发展轨道,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及发展战略。
2、本次交易预计不会影响公司2024年度财务数据,亦不会影响本年度损益。本次交易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预计当期所有者权益总额减少0.17亿元,其中归母净资产增加1.27亿元(资本公积增加1.27亿元)、少数股东权益减少1.44亿元,最终影响金额需以会计师年度审计之后的结果为准。
3、本次股权置换完成后,公司对三颐半导体的持股比例增加至100%,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不存在对蚌埠润达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其进行理财,蚌埠润达也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四、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吴本东
3、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涂山东路1757号投资大厦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007139416361
6、经营范围:政府金融服务平台的构建和运作,对担保、典当、保险、期货、融资租赁、基金、证券、银行、信托类金融服务业的投资;城市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对城市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房地产业和文化产业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等。
7、蚌埠投资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8、股东情况:
9、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经蚌埠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综合型投资控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蚌埠投资与本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
10、经查询,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李德旺
3、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高新区燕南路17号(高新广场1号楼)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00728526099R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酒店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等。
7、蚌埠高新投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8、股东情况:
9、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73%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蚌埠高新投与本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
10、经查询,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三颐半导体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4-04-21
3、法定代表人:葛小东
4、注册资本:2,893,810,568元
5、注册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高新区天河路东侧姜桥路南侧(蚌埠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内)
6、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LED芯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情况:
9、三颐半导体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二)蚌埠润达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蚌埠润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4-09-24
3、法定代表人:顾俊亭
4、注册资本:4,819.15万元
5、注册地址:蚌埠市燕南路1308号院内2号车间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园区管理服务;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物业管理;显示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等。
8、股东情况:
9、蚌埠润达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安徽锐拓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锐拓电子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1-05-31
3、法定代表人:袁波
4、注册资本:5800万元
5、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纬二次路11号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发光二极管、发射接收管、数码管等封装系列产品及其零配件的开发、生产、销售、贸易,开发生产上述产品相关的控制及软件、设计制造与上述产品相关的模具,上述产品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等。
8、股东情况:
9、安徽锐拓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六、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丁方:芜湖三颐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1、标的股权及价格
甲方同意受让乙方持有的三颐半导体16,000万元出资额(对应出资比例5.5290%,下称标的股权1),甲方同意受让丙方持有的三颐半导体10,000万元出资额(对应出资比例3.4557%,下称标的股权2)。经协商同意,三颐半导体100%股权作价197,667.95万元,标的股权1股权转让价格为10,930万元,标的股权2股权转让价格为6,831万元(标的股权1和标的股权2股权转让价格合计为17,761万元)。
2、价款支付安排
(1)甲方受让乙方持有的标的股权1和受让丙方持有的标的股权2应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分别以甲方持有的蚌埠润达股权和丁方持有的安徽锐拓股权抵付。因本次股权抵付产生的甲方对乙、丙方的应付以及丁方对乙、丙方的应收,由甲方和丁方内部处理。
(2)各方同意并确认,以2024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蚌埠润达、安徽锐拓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3)根据评估公司出具的《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受让股权所涉及的蚌埠润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深亿通评报字(2025)第1078号),截至2024年11月30日,蚌埠润达100%权益评估值为12,628.86万元。结合前述评估价值,各方协商同意,蚌埠润达100%股权作价12,455.22万元。
根据评估公司出具的《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受让股权所涉及的安徽锐拓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深亿通评报字(2025)第1077号),截至2024年11月30日,安徽锐拓100%权益评估值为23,744万元。结合前述评估价值,各方协商同意,安徽锐拓100%股权作价23,517万元。
(4)甲方分别以蚌埠润达50%股权以及安徽锐拓19.9957%股权作为向乙方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其中蚌埠润达50%股权抵付6,227.61万元,安徽锐拓19.9957%股权抵付4,702.39万元,合计支付10,930万元;甲方以蚌埠润达25%股权以及安徽锐拓15.8064%股权作为向丙方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其中蚌埠润达25%股权抵付3,113.805万元,安徽锐拓15.8064%股权抵付3,717.195万元,合计支付6,831万元。
3、交割安排
各方应促使三颐半导体,甲方、丁方应促使蚌埠润达、安徽锐拓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工商变更申请、办理相关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股权变更登记。自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本次交易交割完成。自交割日起,蚌埠投资、蚌埠高新投就前述仲裁事项与德豪润达再无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其放弃本次仲裁事项向德豪润达索取赔偿的权利。
4、过渡期间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标的股权1、标的股权2的损益归属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蚌埠润达50%股权和安徽锐拓19.9957%股权的损益归属乙方,转让给丙方的蚌埠润达25%股权和安徽锐拓15.8064%股权的损益归属丙方。
5、特别约定
(1)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撤回向蚌埠市仲裁委员会(2022)蚌仲字第431号仲裁案件的仲裁申请、丙方撤回向蚌埠市仲裁委员会(2022)蚌仲字第135号仲裁案件的仲裁申请。
(2)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在2023年4月23日签订的《关于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框架协议》自动失效,不再对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七、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交易完成后公司不会因此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对公司目前业务产生重要影响。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关于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 ST德豪 编号:2025—07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
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安徽锐拓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锐拓”)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安徽省瑞丞光电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丞光电”)、池州国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创私募”),其中瑞丞光电以现金3,000万元认购安徽锐拓新增注册资本739.8903万元,国创私募以现金2,000万元认购安徽锐拓新增注册资本493.2602万元,超出注册资本的部分全部计入安徽锐拓的资本公积金。本次增资扩股后,安徽锐拓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8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7,033.1505万元,安徽锐拓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增资方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方一
1、名称:安徽省瑞丞光电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肥瑞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注册资本:5,100万元
5、成立日期:2024年11月19日
6、住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刘府镇循环经济产业园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股权结构:
9、经查询,瑞丞光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增资方二
1、名称:池州国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2、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国创未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24年11月7日
6、住所:安徽省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牧之路198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股权结构:
9、经查询,国创私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安徽锐拓电子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袁波
3、注册资本:5800万元
4、成立日期:2011年5月31日
5、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纬二次路11号
6、经营范围:发光二极管、发射接收管、数码管等封装系列产品及其零配件的开发、生产、销售、贸易,开发生产上述产品相关的控制及软件、设计制造与上述产品相关的模具,上述产品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和禁止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财务指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安徽锐拓资产总额20,698.62万元,净资产7,508.01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0,314.67万元,净利润1496.67万元。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安徽锐拓资产总额21,683.71万元,净资产10,223.66万元。2024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25,347.18万元,净利润2715.65万元。
8、股权结构:
9、经查询,安徽锐拓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本次增资的投后估值28,517万元。定价公平、合理,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投资方1:安徽省瑞丞光电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方2:池州国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标的公司:安徽锐拓电子有限公司
原股东:芜湖三颐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 本次增资
(1)各方同意标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7,033.1505万元,其中投资方1以现金3,000万元认购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739.8903万元,投资方2以现金2,000万元认购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493.2602万元,超出注册资本的部分全部计入标的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2)投资方1应将投资款3,000万元于增资交割日一次性支付至标的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投资方2应根据本协议将投资款2,000万元一次性支付至标的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 交割先决条件
(1)截至签署日和交割日,原股东、标的公司所作任何一项陈述与保证均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2)所有的交易文件均已被相关各方有效签署;
(3)标的公司股东均已书面同意放弃其各自因本次增资而享有的优先认购权;
(4)标的公司股东会批准本次增资并通过相关决议;
(5)截至签署日和交割日,上市公司、原股东、标的公司未发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3、 交割
(1)各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或各方一致同意的其他时间(简称“增资交割日”)进行交割。
(2)原股东、标的公司共同承诺,自交割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应完成标的公司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交割完成后,不论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是否完成,投资方将依照法律、本协议的规定,享有所有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4、 回购权
(1)交割日后60个月内,如既未实现标的公司通过首次公开发行或其他符合法律的方式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也未实现上市公司完成以发行股份/定向可转债的方式购买投资方1、投资方2持有的安徽锐拓股权的,则投资方1、投资方2有权要求上市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
(2)回购的价格为行权投资方为取得股权所支付的对应投资款加上按6%年利率计算所得的金额(以单利计算,计息日期从投资方实际支付投资款之日起算,至行权投资方收到全部对应回购价款之日止,不满一年的按实际经过的天数计算。如投资存续期间投资款因分笔支付或收到部分回购价款而发生变化的,以各笔投资款存续金额为准分段计算。)(简称“回购价格”)。为免疑义,如在投资方持股期间,标的公司向投资方支付股息及红利的,相应金额应从回购价格中扣减。
六、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间接控股子公司安徽锐拓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本次增资有利于增强其资金实力,满足其后续发展的资本性支出及运营支出的资金需求,提升其整体竞争力水平,促进公司后续LED封装业务的发展。本次增资的同时,公司拟以安徽锐拓部分股权作为转让价款置换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相关交易完成后,公司仍然为安徽锐拓的间接控股股东,安徽锐拓股权架构如下: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增资涉及潜在的股权回购义务,公司承担了无法完全避免回购安徽锐拓股权的现金支付义务,针对投资款潜在回购义务需要确认相应的金融负债,计提财务费用(非现金流出),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年度的经营成果、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关于安徽锐拓电子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 ST德豪 编号:2025—06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5年4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张杰由于在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但未担任其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出于审慎性原则,选择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8)。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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