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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02          证券简称:海创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经营发展及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分次向与公司有长期合作意向的优质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办理审核并签署与银行的授信事项。授权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董事会审议申请授信额度事项之日止。在上述授信额度和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实际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的授信额度和期限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和期限将视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一次或分次向银行申请融资来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办理审核并签署与银行的授信事项。

  特此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02          证券简称:海创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9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价格区间及限售期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六)发行前的利润滚存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七)股票上市地点

  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八)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九)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该事项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将根据公司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本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02          证券简称:海创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1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方案已经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监事薪酬(津贴)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一)董事薪酬

  1、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18万元(税前)/年,按月平均发放;

  2、在公司兼任行政职务的其他非独立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以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3、未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或者津贴;

  4、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二)监事薪酬

  1、在公司兼任行政职务的监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以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或者津贴;

  3、监事出席公司监事会、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情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了行业薪酬水平,较好地兼顾了激励与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同意董事会将《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02        证券简称:海创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2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5号蓉药大厦1栋4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9日

  至2025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无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的时间,本次现场出席会议的人员采取预约登记的方式,具体方式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7日(9:30-15:00)

  (二)登记方式:

  1.邮件登记:拟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在登记时间内将登记手续所需文件扫描件发送到邮箱ir@hinovapharma.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海创药业: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

  2.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手续所需文件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提供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拟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非自然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注册证书公证件、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注册证书公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上述出席现场会议的投资者,在会议召开当日办理现场登记时,需出示上述登记材料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请参会股东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请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5058465-8012

  电子邮箱:ir@hinovapharma.com

  邮编:610041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5号蓉药大厦1栋4层

  特此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02          证券简称:海创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2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兰建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独立行使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为保障和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要,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所述,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均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本次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按公司与其他主体交易的规则要求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兰建宏、马红群回避表决,由其他监事参与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障投资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此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认真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此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02           证券简称:海创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4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创药业”或“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28日印发的《关于同意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76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2.9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2,699,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7,585,884.32元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95,113,315.68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4月7日出具德师报(验)字(22)第00173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44,206,217.14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44,101,385.14元(包括置换预先投入金额),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100,104,832.0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73,623,245.64元(包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及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22,716,147.1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73,623,245.64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的募集资金行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防范募集资金风险,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维护公司的形象和股东的利益,公司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募集资金的投向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大道支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子大道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环球中心支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转让存单、券商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就上述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人民币0.00元。本报告期利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产生理财收益共计人民币338.6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04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创新药研发项目”中的部分子项目进行调整;同意调减“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由原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5,205.88万元调减为人民币20,205.88万元,调减金5,000.00万元将用于“创新药研发项目”。具体的变更前后对比情况、变更的具体原因、可行性分析、对公司的影响等详见公司于2024年04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2024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募投项目调整议案。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包含募集资金到账后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超出部分属于募集资金利息收益。

  注4:发展储备资金为公司日常运营所使用的资金,不涉及“预定可使用状态”,亦无法单独核算其实现的效益。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88302          证券简称:海创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1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YUANWEI CHEN(陈元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YUANWEI CHEN(陈元伟)先生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及2025年的经营计划等事项向董事会做了汇报。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推动公司稳步发展。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忠实勤勉,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19,949.57万元。

  因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和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为保障和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要,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均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本次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按公司与其他主体交易的规则要求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YUANWEI CHEN (陈元伟)、XINGHAI LI (李兴海)、陈元伦及代丽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有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YUANWEI CHEN (陈元伟)、XINGHAI LI (李兴海)、代丽及YUANWEI CHEN (陈元伟)的一致行动人董事陈元伦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执行不存在重要缺陷或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独立董事郑亚光、魏于全、彭永臣对本议案进行回避,由其他董事参与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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