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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吕浩平先生因紧急就医无法取得联系,虽然此前其向公司表示对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无异议,但尚未签署《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董事会文件,未签署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除董事吕浩平先生外,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晓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银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博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刘晓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银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博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晓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银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博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6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经测算,公司2024年度确认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共计4,384.74万元,明细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经测试2024年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债权投资信用减值损失615.35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的存货项目进行减值测试。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公司通常按照存货类别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计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经测试2024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736.82万元。

  2、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计至可收回金额,减计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经测试2024年公司计提工程物资减值准备32.57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4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4,384.74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相关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程序和独立意见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形成如下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五、其他说明

  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5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

  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度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瑞联新材”或“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被担保人名称:根据申请主体的不同,公司及子公司渭南高新区海泰新型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渭南海泰”)、陕西蒲城海泰新材料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蒲城海泰”)、渭南瑞联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瑞联制药”)、大荔瑞联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大荔瑞联”)、大荔海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大荔海泰”)将互相提供担保。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0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形。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情况的概述

  (一) 情况概述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便于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付款结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应当在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8个月内使用,该授信仅能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在授信期和授信额度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质押、保函、应收账款贸易融资、超短融票据授信等业务(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

  对于上述综合授信,根据申请主体的不同,公司与渭南海泰、蒲城海泰、瑞联制药、大荔瑞联、大荔海泰将互相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情况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在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总经理(依据相关金融机构的签字规定)代表公司签署与综合授信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授权各子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依据相关金融机构的签字规定)代表各子公司签署与综合授信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协助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具体落实上述综合授信和担保相关的手续。授权期限不超过综合授信期限和担保期限。

  (二) 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渭南海泰基本情况

  名称:渭南高新区海泰新型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陕西省渭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崇业路南段

  法定代表人:周全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06月2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关系:渭南海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蒲城海泰基本情况

  名称:陕西蒲城海泰新材料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纬二路8号

  法定代表人:周全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02月0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进出口;新化学物质生产;新化学物质进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废物经营;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关系:蒲城海泰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瑞联制药基本情况

  名称:渭南瑞联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陕西省渭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崇业路南段

  法定代表人:戚太林

  注册资本:3,3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10月2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一般经营项目:医药中间体和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除外);化学品加工(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除外);原料药及医药试剂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经营本企业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企业生产、科研所需要的原辅材料,化工设备、包装仪器、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瑞联制药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通过渭南海泰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四)大荔瑞联基本情况

  名称:大荔瑞联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西路中段道路南侧

  法定代表人:袁江波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10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大荔瑞联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五)大荔海泰基本情况

  名称:大荔海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经济开发区科技西路中段道路南侧

  法定代表人:袁江波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10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合成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大荔海泰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公司将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对特定时期不同的融资方式进行优劣对比,动态进行优化调整,按照财务风险控制要求、成本高低等条件来确定具体使用的授信金额及用途。此外,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内容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总经理(依据相关金融机构的签字规定)代表公司签署与综合授信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授权各子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依据相关金融机构的签字规定)代表各子公司签署与综合授信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互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便于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付款结算,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公司整体利益。

  五、相关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程序和独立意见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形成如下意见: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切实的业务发展需要后做出的,符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安排。母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担保风险相对可控,不需要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切实的业务发展需要后做出的,符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安排。母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担保风险相对可控,不需要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灵活组合资金方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子母公司互相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5亿元、日币5亿日元(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前述担保为公司对参股公司出光电子材料(中国)有限公司提供的一般保证担保,公司为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0元,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七、备案文件

  瑞联新材2024年财务报表、渭南海泰2024年财务报表、蒲城海泰2024年财务报表、瑞联制药2024年财务报表、大荔瑞联2024年财务报表、大荔海泰2024年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4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需要,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有利于提高公司业务规模和效益,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均具有积极意义;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按市场化方式进行,交易符合公平自愿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业务占比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形成如下意见: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需要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采购、关联销售等日常关联交易情况。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基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定价公平、公正、合理,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有效,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形成如下意见: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需要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采购、关联销售等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与关联方发生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基于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预计了2025年公司或子公司可能对外发生的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参股公司出光电子材料(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光电子”)已按照合资协议约定与集团公司出光兴产株式会社(简称“出光兴产”)完成中国特定OLED材料客户的业务转移,未来公司与出光兴产的少部分业务将转移至出光电子,根据出光电子供应链端转移计划完成的时间,公司预计了2025年和出光电子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占同类业务比例的计算基数为2024年度显示材料业务的发生额。

  (三)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需要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采购、关联销售等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出光电子材料(中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5月29日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4、住所/主要办公地点:四川省成都高新区科新路8号附20号

  5、法定代表人:中岛光茂

  6、经营范围:OLED等平板显示屏材料、电子材料及其相关产品的研发、测试、生产、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其售后服务;提供分拨、保税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保税加工服务;国际贸易、转口贸易、保税区企业间贸易以及区内贸易代理;电子产品及其零部件、相关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配套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商务咨询(不含证券、期货、金融类及投资咨询),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自有房屋租赁;设备租赁。(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8、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注:出光电子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德师成都报(审)字(25)第P0000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关联关系说明

  鉴于公司持有出光电子20%股权,并向出光电子委派一名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认定出光电子为公司关联方。

  出光电子系公司客户出光兴产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子公司,也是公司的重要客户。截至目前,除前述股权投资、董事委派和业务合作外,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其他特殊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受益于终端消费电子复苏和OLED面板需求旺盛的影响,出光电子作为全球蓝光主体材料的领导者出光兴产在中国的生产基地,业务成长性较好、盈利能力较强,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及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向关联人出售产品,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主要由交易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收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签订协议约定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预计的范围内与上述关联方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具体的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需要,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有利于提高公司业务规模和效益,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均具有积极意义。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按市场化方式进行,交易符合公平自愿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基于日常经营业务发展所需与关联方保持业务合作,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业务占比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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