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下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监事会、股东大会等条款进行修改,同时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予以废止。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前述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注: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部门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或备案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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