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550 公司简称:瑞联新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四、风险因素”部分。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除董事吕浩平先生和监事季敏女士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吕浩平先生因紧急就医无法取得联系,虽然此前其向公司表示对2024年年度报告无异议,但尚未签署《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的董事会文件,未签署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监事季敏女士对监事会中《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如下:对报告中涉及的公司治理相关事项(主要针对管理层勤勉尽责、内控情况和信息披露)持保留意见,管理层部分人员存在为个人私利阻挠国资正常收购行为、前后言行不一的情形,且利用职务之便在相关事项上刻意引导信息披露的倾向性。
4、 未出席董事情况
5、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9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不送红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72,107,058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1,543,164.22元(含税)。
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 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1.1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2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专注于研发、生产和销售专用有机新材料,业务内容涵盖显示材料、医药产品、电子化学品等新材料。其中显示材料产品根据终端产品显示特性的不同分为OLED材料、液晶材料;医药产品包括创新药中间体和原料药(尚未形成销售),电子化学品主要产品包括半导体光刻胶单体、TFT平坦层光刻胶、膜材料单体和聚酰亚胺单体等。其中OLED材料主要为OLED升华前材料,下游为OLED升华后材料,主要应用领域为OLED显示面板,液晶材料主要为液晶单体,下游为混合液晶,主要应用领域为TFT-LCD显示面板,OLED显示面板和TFT-LCD显示面板均广泛应用于电视、智能手机、电脑、车载显示、智能仪表等终端显示器领域;医药产品目前主要为创新药中间体,下游为原料药,终端产品为医药制剂;电子化学品产品较为分散,下游为光刻胶、透明聚酰亚胺、光学膜材料等,终端应用领域主要为显示面板和半导体。
2.2 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的盈利模式主要为生产和销售专用有机新材料,公司从上游供应商处采购原材料,根据客户提供的各类材料结构式及技术指标要求,公司针对性研发合成路线及纯化工艺,定制生产以销售给下游客户获得收入和利润。
2.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基础化工原料和各类定制初级中间体。公司建立了以《原材料采购工作管理办法》《大宗物料采购管理办法》《供应商管理办法》《产供销存货管控办法》等多项采购管理制度为基础的采购体系,严格按照制度流程合规采购,对主要供应商采取合格供应商认证机制:采购部对潜在新供方进行前期调查,对其生产规模、信用情况及体系建设进行初步评价;初评通过后通知新供方送样进行小试样品评价,测试合格后,评价部门出具评价报告,采购部组织相关部门考察供应商、出具考察报告;公司根据报告确定合格供应商,后期按照《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公司采用“以产定购与合理备库”相结合的采购模式,根据订单需求、备货需求及原材料市场变动情况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经审批后,采购部根据公司质量标准的要求,结合供应商库存、产品品质等情况,在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经过询价、比价、议价等流程,采购完成后执行检测、入库、报账、付款等工作。
3.生产模式
公司以客户订单及中长期预计需求量为导向,采用“以销定产”为主、“合理库存”为辅的生产模式,在确认客户订单后,由经营计划部编制生产任务书并根据产品生产工艺安排采购部进行原材料采购,与生产部门根据生产工艺和原材料到货时间共同制定生产计划,生产承接部门根据生产计划组织实施生产并在完成产品生产后向质检部门送样检测,送样质检合格后办理入库供营销部提货。在生产方面,公司以自产为主,辅以外协加工以缓解自有产能不足时的压力,保障产品的正常市场供应。
4.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为按照终端生产企业特定技术指标要求生产的定制产品,采取直销方式销售给下游客户。根据部分日韩地区终端生产企业的商业惯例,公司部分产品通过其指定的代理采购商进行销售。
2.3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的主要产品根据其终端产品应用领域和业务类型,分别属于显示行业、医药CDMO行业和电子信息行业。
(1)显示行业
当前显示产业终端应用仍以TFT-LCD和AMOLED技术为主,目前市场上出现的Mini-LED、LTPO、Oxide等技术本质上是对TFT-LCD和AMOLED这两大主流显示技术的优化升级。TFT-LCD技术凭借其成熟度高、核心地位稳固、市场占有率高的优势,在中大屏领域占据绝对份额,并将在未来一段时间持续占据主导地位。预计到2028年TFT-LCD面板在全球显示面板出货面积中的占比仍将超过90%,在全球显示面板市场规模中的占比超过50%。伴随新型显示技术崛起,TFT-LCD技术迭代速度放缓,新技术和新产品推出周期延长,TFT-LCD面板的未来增长空间已相对有限,行业毛利率维持稳定。AMOLED作为目前最有活力的显示技术,在小尺寸面板领域占据主导,其应用不仅在传统显示领域不断拓展,还在AR、车载、智能家居等新兴领域加速渗透。为抢占市场份额、满足日益多元的显示场景需求,TFT-LCD 和AMOLED两大技术阵营通过改进材料性能、调整排列结构等方式持续提升显示效果。
在显示产业链中,面板供应端高度集中使得面板厂商作为上游材料厂商与终端消费电子制造厂商的关键纽带在产业链中拥有较高话语权,显示面板厂商的稼动率调整和面板价格波动直接影响显示材料厂商的生产计划。2024年,受“以旧换新”“国补”等政策和海外体育赛事活动的刺激,终端消费电子市场需求回升。上半年面板出货量价齐升,尽管下半年面板厂商采取控产去库存策略,但全年面板出货量仍呈现增长态势,根据Omdia数据,2024年全球显示面板的出货面积约2.63亿平方米,同比增长6%,市场规模约1,338亿美元,同比增长13%。
显示技术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各技术类型面板的出货差异较大。处于快速增长期的AMOLED技术在2024年继续侵蚀TFT-LCD的市场份额,技术升级和价格下降推动其在中大屏领域爆发式增长。Omdia数据显示,2024年AMOLED面板的出货面积约1,741万平方米,占全球显示面板出货面积的6.61%,市场规模约533亿美元,占全球显示面板市场规模的39.85%。其中,电视用AMOLED的出货量约676万片,同比增长28%;桌面显示器用AMOLED面板的出货量约201万片,同比增长143%;汽车用AMOLED面板的出货量约264万片,同比增长111%。2024年,在电视、笔记本电脑、桌面显示器的出货带动下,TFT-LCD面板的出货面积实现增长,虽然TFT-LCD电视平均尺寸为51.1英寸,同比增幅较小,但大尺寸化的趋势明确,为消化面板产能、提升终端产品的价值和利润,电视供应链上下游均致力于推行大尺寸化,预计2029年平均尺寸达到55英寸。
(2)医药CDMO行业
在新药研发成本高企的背景下,医药CDMO作为医药行业分工细化、有效降低新药研发生产成本、提高研发生产效率、促使经济效益最大化的一种商业模式应运而生。医药CDMO行业赛道前景宽广,以化学药CDMO为主,但行业集中度较低、市场呈现高度碎片化。人类医疗保健需求不断增长和人口老龄化等因素促进全球医药行业的蓬勃发展,新药研发的投入产出比下降和研发难度增大进一步提升对医药全产业链CDMO需求,进而带动全球医药CDMO市场快速扩容。中国CDMO市场凭借完善的产业链、更好的法律经济环境,在全球市场中的份额逐年递增,预计2025年之后将占据全球市场的五分之一。
2024年全球经济仍处于波动时期,整体外部宏观环境较差。受地缘政治等因素的影响,部分跨国药企开始调整供应链布局,从中国向印度或东南亚国家转移或在本土建设生产基地,国内CXO行业整体低迷对CDMO公司冲击较大,国内CDMO企业间竞争加剧、价格内卷现象愈发严重。为应对市场挑战、提升市场竞争力,满足客户对创新药研发生产的更高要求,众多医药CDMO企业开始推行“合作研发+定制生产”的新型服务模式,除了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进一步拓展服务范围外,部分企业开始涉足CRO业务,主动承担更多工艺研发和改进的创新性服务职能,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高效的解决方案。
(3)电子材料行业
公司电子化学品板块的主要产品对应的终端应用行业即电子材料行业市场细分程度较高,技术发展和行业状况差异明显,核心产品的直接下游主要为半导体光刻胶领域和显示面板用光刻胶领域。
作为全球科技竞争和产业变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半导体产业是国家大力支持的战略性支柱产业,正处于机遇窗口期,未来发展动能强劲,市场扩容空间可观。2024年,随着人工智能、高效能运算需求的指数倍扩张,叠加消费类、工业类电子产品需求的稳步回升,半导体产业在经历了两年的下滑后走出低谷呈现明显的回暖趋势,2024年全球半导体市场规模达到6,202亿美元,同比增长约17%,2030年有望突破一万亿美元。与此同时,全球半导体光刻胶市场也迎来了快速增长,2024年全球半导体光刻胶市场销售达到26.85亿美元,预计2031年将攀升至45.47亿美元。在显示光刻胶领域,显示面板的出货量与出货面积的提升也促进了显示光刻胶需求增长,2024年中国大陆显示光刻胶市场规模同比提升约6.89%。
目前我国大部分显示光刻胶已实现国产化,半导体光刻胶技术长期被国外企业垄断,存在“卡脖子”问题,进口依赖度高。尽管国内部分企业在半导体光刻胶研发上有一定技术储备,部分产品已进入验证阶段,但距离实现大规模量产仍有较长的路要走。国外半导体光刻胶头部企业凭借技术、品牌与规模优势,聚集效应显著,在此背景下,加速半导体光刻胶国产化替代不仅是突破产业瓶颈的关键,更是提升我国半导体产业自主可控能力的迫切需求。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公司是国内显示材料领域的头部企业
作为国内较早研发生产OLED、液晶显示材料的企业,经过20余年的发展,公司已成长为国内OLED升华前材料和液晶单体领域的头部企业,显示材料制备技术达到全球先进水平,客户群基本覆盖下游主要终端材料企业。凭借多年与全球知名企业的合作,公司搭建了一套完善的研发、中试、生产、质检体系,能够实现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研发成果的高比例转化、对杂质的精准控制以及量产产品品质的持续稳定。公司与下游客户长期稳定、高粘性的密切合作构筑了与其他同行业企业竞争的护城河,使得公司能够在面板企业选择上游材料企业时占据优先地位、取得更高市场份额。
此外,在OLED材料“氘代化”的大趋势下,公司作为国内最早开始规模化生产前端氘代发光材料且能够规模化量产红绿蓝全系列氘代发光材料的企业,在氘代材料领域的竞争中占据客户、技术的先发优势。
(2)公司是医药CDMO领域的后进企业
公司凭借在显示材料领域积累的化学合成、纯化、痕量分析等技术经验,将技术应用延伸至医药领域,成功拓展了医药CDMO业务,并将业务从创新药中间体CDMO延伸至原料药CDMO。公司的医药CDMO产品终端聚焦于小分子化学药与创新药,客户主要集中在日本。我国CDMO产业快速发展,但国内医药CDMO头部企业格局稳定、资源优势显著、市场占比较大,其他CDMO企业众多,竞争激烈。公司的优势在于主要创新药产品从研发、临床到上市阶段一直与客户深度密切合作,客户黏性较强,但作为以创新药CDMO为主的企业,虽然药品上市后与客户合作的紧密度高,也面临创新药研发时间长、研发难度高和失败率高的问题,加上部分产品终端药物上市进度推迟导致核心产品量产时间推后,以致医药业务不确定性较高,目前对单一产品主要客户依赖度较高。为打破这一局面,提升医药业务销售规模,公司依托主要客户结合政策导向、临床需求将产品从小分子领域向氨基酸、多肽等生物医药领域拓展,加大对国内市场开拓,医药管线数量快速增长,国内医药销售增长显著。
公司于2021年开始建设瑞联制药原料药项目,2022年下半年原料药项目一期车间交付,原料药品种国内外注册申请工作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5个原料药和1个药用辅料品种的国内上市注册申请并获受理、3个原料药品种(欧盟、美国、日本各一个)的国外上市注册申请并获受理,其中1个原料药品种已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即取得国内生产销售资质,2个原料药品种成功通过注册现场核查,1个原料药品种正在进行GMP符合性检查和注册现场核查。此外,还有9个在研、未提交注册申请的原料药及药用辅料品种,其分别处于中试放大、工艺验证、稳定性考察等不同研发阶段,正按进度计划开展相应研究工作。
(3)电子材料行业
公司基于技术相关性将业务延伸至电子材料行业,产品聚焦于高端光刻胶材料领域,以实现国产化替代为重要目标,种类逐渐从聚酰亚胺单体、光刻胶单体、膜材料中间体拓展至光刻胶树脂、封装胶材料、光敏剂等,目前主要服务于境外企业。相较于显示材料行业,高端电子材料行业对金属离子含量、杂质控制及水含量等方面要求更为严格,下游客户为光刻胶材料厂商或者面板厂商,供应链准入门槛高、客户验证周期普遍较长。目前在市场份额方面,公司与国内同行业企业相比仍有差距,但公司在电子材料领域的技术储备不断沉淀,储备产品数量和客户规模均实现快速增长。同时电子材料产品附加值高,周期成长性确定,随着公司在技术研发上的持续投入,相关产品有望陆续通过客户测试并实现规模化量产,光刻胶等新材料业务将显著提升并在特定细分领域占据一席之地。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不适用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收入145,869.83万元,同比增长20.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172.25万元,同比增长87.60%,扣非后净利润23,736.67万元,同比增长103.43%。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0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于2025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晓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7名,董事吕浩平先生因紧急就医缺席会议,虽然前期向公司表示对董事会所有议案无异议,但尚未向公司提交表决票、未签署会议文件。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和《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审慎履行职责,指导公司战略定位和业务发展,决策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根据2024年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董事会的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全球经济局势仍然复杂多变,但得益于主营业务行业回暖,叠加我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刺激和OLED在显示终端应用领域的强势崛起,公司紧抓市场机遇,积极开拓市场、优化产品结构、科学调控资源,不断向高质量、高效益、可持续发展方向努力,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双双上扬,2024年度净利润同比增长87.60%。公司总经理王小伟先生就2024年度经营情况进行了总结,形成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的整体经营情况及对2025年市场、行业等主要影响因素的预判,结合公司2025年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9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72,107,058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1,543,164.22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利润分配的具体实施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基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需要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采购、关联销售等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公司预计了2025年公司或子公司可能对外发生的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和公司内部控制监管要求,本着全面性、重要性原则,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便于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付款结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渭南高新区海泰新型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渭南海泰”)、陕西蒲城海泰新材料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蒲城海泰”)、渭南瑞联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瑞联制药”)、大荔瑞联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大荔瑞联”)和大荔海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大荔海泰”)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应当在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8个月内使用,该授信仅能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在授信期和授信额度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质押、保函、应收账款贸易融资、超短融票据授信等业务(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
对于上述授信,根据申请主体的不同,公司与渭南海泰、蒲城海泰、瑞联制药、大荔瑞联和大荔海泰将互相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情况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在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内,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总经理(依据相关金融机构的签字规定)代表公司签署综合授信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授权各子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依据相关金融机构的签字规定)代表各子公司签署与综合授信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提请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协助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具体落实上述综合授信和担保的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对2024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了减值准备,确认2024年度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共计4,384.74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8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财务部实施和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8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自有资金账户。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财务部实施和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并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王小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均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履行职责,充分行使职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独立董事基于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各自拟定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宝强)》《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梅雪锋)》《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肖宝强先生、梅雪锋先生、李政女士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形成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肖宝强、梅雪锋、李政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发挥所长、积极履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于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拟定了《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履职尽责、勤勉敬业的态度,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及评估,形成了《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形成了《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更好地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强化方案实施,持续评估完善,切实提高经营质效、治理质效、信披质效和回报投资者质效,公司对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实施进度及效果进行了年度评估,并结合2025年度公司安排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及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拟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9.73元/股调整为14.71元/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71.30万股调整为872.69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41.30万股调整为703.69万股,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30.00万股调整为169.00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事项在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将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定为2025年4月18日,以14.7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17名激励对象授予169.0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刘晓春、刘骞峰、王小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授予事项在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日常信息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手续,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部门人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该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5月12日下午14:00时起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1.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4.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 《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6.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8.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 《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1. 《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1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2)。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0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9.73元/股调整为14.71元/股。
● 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71.30万股调整为872.69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541.30万股调整为703.69万股;预留股份数量由130.00万股调整为169.00万股。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9.73元/股调整为14.71元/股,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71.30万股调整为872.69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541.30万股调整为703.69万股;预留股份数量由130.00万股调整为169.00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5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会的委托,独立董事肖宝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22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收到个别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问询,经向当事人解释说明,当事人未再提出其他问询。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再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5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65)。
4、2024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4年5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69)。
5、2024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4年6月7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
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鉴于上述公司2023年年度及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调整方法
(1)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方法
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5,413,000股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数量=5,413,000*(1+0.3)=7,036,900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经调整后的股份数量=1,300,000*(1+0.3)=1,690,000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派息
P=P0-V
其中: 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2023年年度及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调整后的授予价格=(19.73-0.45)÷(1+0.3)-0.12=14.71元/股。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因实施2023年年度及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所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数量和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调整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预留授予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预留授予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公司本次预留授予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并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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