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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证券代码: 601009编号: 2025-006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1优先股代码:360019

  南银优2360024

  可转债简称:南银转债可转债代码:113050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本公司河西总部大楼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谢宁董事长主持了会议,参会人员通过现场方式出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有表决权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本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三、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的议案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七、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绿色金融专题报告》的议案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绿色金融专题报告》。

  九、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及本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开展关联交易,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价格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本公司建立完善关联交易审查机制,按要求对相关关联交易公允性进行审查,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按照一般商业原则和正常业务程序进行,其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一致,符合公允性要求。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杨伯豪、陈峥、徐益民、廖定进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十一、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二、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的议案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三、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四、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五、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规划(2025年-2027年)》的议案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机构发展规划》的议案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七、关于提请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计划》的议案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计划》。

  十九、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资本办法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一、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与治理风险管理政策》的议案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二、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风险内部评级管理政策》的议案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三、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违约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四、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估值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五、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办法实施管理政策》的议案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六、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七、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计量高级方法实施规划》的议案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八、关于调整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债券和绿色金融债券发行规模的议案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和《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议案》。因本公司2025年度金融债券发行计划调整,拟对上述议案中涉及的金融债券、绿色金融债券发行规模进行调整,即将金融债券发行规模上限由330亿元下调至280亿元,将绿色金融债券发行规模上限由50亿元提高至100亿元。除上述调整外,发行方案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发行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本发行方案最终以监管部门批准后的为准。

  二十九、关于提名陈云江先生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已对该董事候选人予以初审,并认为:被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规定、办法,具备任职资格。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陈云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陈云江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后,尚需获得监管部门的核准。

  三十、关于召开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上述第一、二、五、九、十、十三、十四、十五、十七、二十八、二十九项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附件:

  陈云江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7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南京金陵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江苏航空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发展部经理助理;南京禄口机场南京奥特佳冷机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江苏航空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江苏云杉清洁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证券代码: 601009编号: 2025-008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1优先股代码:360019

  南银优2360024

  可转债简称:南银转债可转债代码:113050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2024年末期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117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由于本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若总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届时本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分配情况。

  ●本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净利润为192.52亿元,扣除已发放股息及利息48.16亿元(含中期分红37.10亿元)后,可供分配净利润为144.36亿元。依据上述利润情况及国家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本公司2024年度作如下利润分配:

  1.按2024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净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9.25亿元;

  2.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提取一般风险准备33.81亿元;

  3.以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普通股总股本11,067,585,484股计算,2024年末期向全体普通股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117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3.44亿元(含税)。在此基础上,叠加2024年中期已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7.10亿元(含税),2024年度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0.54亿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31.74%。

  由于本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若总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届时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分配情况。

  分配完成后,结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2024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本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有表决权的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董事长谢宁、行长及财务负责人朱钢、财务部门负责人朱晓洁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5.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普通股总股本11,067,585,484股计算,2024年末期向全体普通股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117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3.44亿元(含税)。在此基础上,叠加2024年中期已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7.10亿元(含税),2024年度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0.54亿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00%,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31.74%。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若总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届时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分配情况。2024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1.1公司基本信息

  

  1.2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3公司从事主要业务、经营模式情况

  南京银行是国内较早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商业银行。公司立足江苏,服务辐射长三角及北京地区,经过29年的经营发展,成长为一家公司治理科学,经营稳健,特色鲜明,质量优良,综合实力突出的商业银行。公司在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各项业务活动,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公司银行业务、个人银行业务、资金业务和其他业务等。

  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对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活动。

  2.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1 可比期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1.2024年6月,公司完成2023年度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普通股总股本10,343,746,96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36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551,488,997.19元。2024年11月,公司完成中期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普通股总股本10,715,554,29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462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710,367,830.19元。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2.2024年9月、2024年12月公司分别对南银优2、南银优1两期优先股发放股息人民币2.035亿元、2.3814亿元。在计算本报告披露的基本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公司按照扣除两期优先股股息发放的金额进行计算。

  3.2024年10月公司按照2022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以下简称“永续债”)票面利率3.32%计算,向全体债券持有者支付利息人民币6.64亿元。在计算本报告披露的基本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公司按照扣除永续债利息发放的金额进行计算。

  4.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 36 号)的规定,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计入金融工具账面余额中,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或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或尚未支付的利息在“其他资产”或“其他负债”列示。本报告提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吸收存款”及其明细项目均为不含息金额,但资产负债表中提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吸收存款”等项目均为含息金额。报告期末,公司应收利息详见财务报表各金融工具及其他资产下相关附注。

  5.2021年12月21日,可转债开始转股。上表计算每股收益时,对普通股股数进行了加权平均。

  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千元

  

  2.3  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2.4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2.5  截至报告期末前三年补充财务指标

  

  注:1.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资本净额。

  2.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总额/资本净额。

  3. 交易性金融资产业务所产生的收益在会计科目归属上不属于利息收入,相应调整其对应的付息负债及利息支出。

  2.6  可比期间财务比率分析

  

  注:1.平均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资产平均余额,资产平均余额=(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2.净利差=生息资产平均利率-付息负债平均利率。

  3.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4.资产质量指标根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监管口径计算。

  2.7  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幅度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千元

  

  3. 普通股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2号)核准,公司2021年6月1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200亿元的可转债,该次发行的“南银转债”2021年12月21日起进入转股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共有6,080,247,000元“南银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723,852,010股,公司总股本由10,343,733,474股变更为11,067,585,484股。

  3.2  股东情况

  3.2.1 股东数量

  

  3.2.2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报告期内,法国巴黎银行(QFII)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313,525,889股,占本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2.83%。报告期末,法国巴黎银行及法国巴黎银行(QFII)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996,065,293股,占本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18.04%。

  2.报告期内,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以可转债转股的方式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13,528,417股,占本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1.03%。报告期末,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644,012,269股,占本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14.85%。

  3.报告期内,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可转债转股的方式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53,682,198股,占本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0.49%。报告期末,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088,053,541股,占本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9.83%。

  4.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

  4. 优先股股东情况

  4.1 优先股股东总数

  

  4.2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南银优1

  单位:股

  

  南银优2

  单位:股

  

  注:公司已发行优先股均为无限售条件优先股。

  5.债券相关情况

  5.1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5.1.1转债发行情况

  2020年10月,公司可转债发行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00亿元A股可转债;2020年11月,可转债发行方案及各项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2月,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出具了《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南京银行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批复》(苏银保监复[2021]55号);2021年4月,通过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2021年5月,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2号)。2021年6月15日,公司启动可转债发行工作;2021年7月1日,公司可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本次网上有效申购数量为8,453,623,996,000元,网上中签率为0.02907534%。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13,629,240,000,000元,配售比例为0.02907532%。具体情况如下: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南银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13050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2,000,000万元(20,000万张,2,000万手)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2,000,000万元(20,000万张,2,000万手)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1年7月1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1年6月15日至2027年6月14日

  8.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1年12月21日至2027年6月14日

  9.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20%、第二年为0.40%、第三年为0.70%、第四年为1.20%、第五年为1.70%、第六年为2.00%

  10.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本行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本行A股股票的可转债,本行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11.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2.托管方式:账户托管

  13.登记公司托管量:2,000,000万元

  14.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

  16.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本次可转债信用级别为AAA,评级机构为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以上详细情况可参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5.1.2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5.1.3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注:2021年12月21日,公司可转债进入转股期,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2024年7月2日、2024年10月9日、2025年1月3日发布在上交所的公告,披露网址:www.sse.com.cn。

  5.1.4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5.2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情况

  2022年10月,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于2022年10月24日发行完毕,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00亿元,前5年票面利率为3.32%,每5年调整一次,在第5年及之后的每个付息日附发行人有条件赎回权,登记和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依据适用法律和主管部门的批准用于补充公司其他一级资本。

  5.3 其他金融债券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三、重要事项

  1. 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综述

  2024年,公司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把握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做深做精金融“五篇大文章”。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深耕长三角经济带,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不断为客户创造价值,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向上延展的“U型”曲线得到巩固延续,成本和不良率的“倒U型”曲线进一步确立,经营质效稳步提升。

  资产规模稳步增长。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25,914.0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031.24亿元,增幅13.25%;贷款总额12,563.9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573.25亿元,增幅14.31%;负债总额为23,994.4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837.61亿元,增幅13.41%;存款总额14,961.7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267.64亿元,增幅9.26%。

  盈利水平持续提升。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2.73亿元,较去年增加51.14亿元,同比增长11.32%,其中,非利息净收入236.46亿元,较去年增加39.38亿元,同比增长19.98%,在营业收入中占比47.04%,同比上升3.40个百分点。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77亿元,较去年增加16.75亿元,同比增长9.05%。成本收入比28.08%,同比下降2.39个百分点,降本增效、精细化管理取得实效。

  主要指标保持良好。2024年,公司不良贷款率0.83%;拨备覆盖率335.27%,资产质量平稳运行。公司净资产收益率(ROE)12.97%;总资产收益率(ROA)0.83%。净利差1.64%,净息差1.94%。2024年末,公司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及资本充足率分别为9.36%、11.12%及13.72%。

  2. 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更正;无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证券代码: 601009编号: 2025-009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1优先股代码:360019

  南银优2360024

  可转债简称:南银转债可转债代码:113050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联交易内容

  2025年4月21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关联交易影响

  该事项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5年4月21日,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杨伯豪董事、陈峥董事、徐益民董事、廖定进董事回避表决;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黄涛监事、张吕林监事、马淼监事回避表决。

  (二)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法国巴黎银行、法国巴黎银行(QFII)、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煤气有限公司、南京金陵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三)本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公开、公平、客观的原则,对本公司部分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经对本公司部分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本公司预计的部分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根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关联交易应按照商业原则,其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一致。该议案已经出席本公司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规。

  二、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对部分关联方2025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按照类别进行了合理预计。

  (一)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1,410亿元

  1.企业类主要股东关联方

  本公司企业类主要股东有七家,分别为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紫投”)、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交控”)、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江苏省烟草公司)、南京煤气有限公司及南京金陵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单个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及其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组织,构成企业类主要股东及关联体(以下简称“主要股东关联集团”)。

  基于业务合作实际需求,本公司对除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江苏省烟草公司)外其余六家企业类主要股东关联集团的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合计不超过450亿元,具体如下:

  (1)江苏交控关联集团的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最高不超过350亿元,其余五家主要股东关联集团最高不超过100亿元;

  (2)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归属于江苏交控关联集团)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亿元,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归属于南京紫投关联集团)最高不超过50亿元,其余单个关联方最高不超过45亿元。

  2.金融机构类主要股东关联方

  基于战略合作需要,本公司对法国巴黎银行关联集团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计不超过100亿元。其中,法国巴黎银行预计额度最高不超过90亿元,其余单个关联方最高不超过40亿元。

  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本公司可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法人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本公司可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法人包括南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南银法巴消费金融有限公司、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宜兴阳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津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鑫沅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鑫合易家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为加强集团内部协同及战略合作需要,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本公司可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法人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计不超过380亿元。其中,南银法巴消费金融有限公司预计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亿元,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预计额度最高不超过150亿元,其余单个关联方最高不超过100亿元。

  4.其他关联法人

  除以上主要股东关联集团、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本公司可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法人之外,其他关联法人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计470亿元: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亿元;

  (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最高不超过45亿元;

  (3)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最高不超过5亿元;

  (4)其余关联法人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单户最高不超过5亿元,合计最高不超过20亿元。

  5.关联自然人

  全部关联自然人预计额度最高不超过10亿元,其中单户关联自然人预计额度最高不超过1200万元,主要用于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贷款承诺等。

  (二)资产转移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10亿元

  主要用于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自用动产与不动产买卖,信贷资产及其收(受)益权买卖,抵债资产的接收和处置等。

  (三)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8亿元

  主要用于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信用评估、资产评估、咨询服务、信息服务、技术和基础设施服务、资产管理、资产托管、债券承销、财产租赁以及委托或受托销售等。

  (四)其他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3亿元

  主要用于除上述授信类、资产转移类、服务类关联交易外,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可能引致本公司利益转移的事项。

  部分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024年预计额度及业务开展情况,详见附件1。

  三、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涉及的关联方主要包括: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集团、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关联集团、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联集团、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集团、南京煤气有限公司关联集团、南京金陵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关联集团、法国巴黎银行关联集团、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司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部分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详见附件2。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银行业务,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附件1: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表

  附件2: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情况介绍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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