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5 证券简称:凯赛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2,149.72万元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事项已通过第二届董事会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39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0年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668,19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3.45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556,062.1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8,062.7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27,999.3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0]3-6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年11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之一“凯赛(金乡)生物材料有限公司4万吨/年生物法癸二酸项目”变更为“40000吨/年生物法癸二酸建设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凯赛(太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2021年12月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生物基聚酰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实施地点由“山东省金乡县济宁新材料产业园区金乡凯赛生物材料有限公司预留空地自建房产”变更为“上海市闵行区临港浦江国际科技城购置房产”,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凯赛(金乡)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凯赛(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总额由20,789.00 万元变更为44,192.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保持20,789.00 万元不变,不足部分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2022年1月1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1月27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40000吨/年生物法癸二酸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171,102.00万元调整为50,125.00万元,变更募集资金120,977.00万元投入新项目“年产50万吨生物基戊二胺及90万吨生物基聚酰胺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2023年1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生物基聚酰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凯赛(乌苏)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长链二元酸和2万吨长链聚酰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2023年7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之一“生物基聚酰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2023年8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年产 50万吨生物基戊二胺及90万吨生物基聚酰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2023年11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11 月 27 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凯赛(乌苏)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 3 万吨长链二元酸和 2 万吨长链聚酰胺项目(以下简称 “乌苏技术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2024年3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年产50万吨生物基戊二胺及90万吨生物基聚酰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三、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乌苏技术项目”已于2023年11月结项,原预计节余募集资金共计51,264.31万元(扣除项目待支付的相关合同质保金3,157.66万元),公司已将前述51,612.79节余募集资金(含公告发布日至实际投入日产生的利息)用于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山西转型工业园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凯赛(太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49.875%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现由于资金支付周期较长,乌苏技术项目实际节余资金在上述基础上增加2,149.72万元,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角度出发,拟将上述新增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149.72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乌苏技术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预计节余金额不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2、以上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3、上述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该募投项目尚待支付尾款、质保金等款项。
4、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包含公司将节余资金用于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产生的实际投入金额51,612.79万元(含公告发布日至实际投入日产生的利息)。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循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追求合理、节约、有效的资金使用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地降低项目投资成本和费用,故形成资金节余。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3、根据合同约定,募投项目存在尚待支付尾款、质保金等款项。由于资金支付周期较长,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角度出发,公司拟将上述应付尾款及其它后续支出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五、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149.7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充盈公司主营业务的现金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065 证券简称:凯赛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1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39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668,19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3.45元,共计募集资金5,560,621,023.1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78,031,051.16元(其中,不含税承销费为人民币262,293,444.49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人民币15,737,606.67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5,282,589,971.94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前期预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333,763.01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279,993,815.6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6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律师费、审计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前期预付的承销及保荐费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为费用1,833.38万元,其中168.00万元直接从募集资金监管户扣除,剩余1,665.38万元发行费从一般账户支付;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1,665.38万元中的256.73万元已于募集资金专户转回至募集资金监管户之外的账户,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中包含1,408.65万元应扣除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12月11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凯赛(太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用户四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11月25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苏市支行及凯赛(乌苏)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用户四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12月20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及凯赛(金乡)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2月18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及凯赛(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3月18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凯赛(太原)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止报告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351904499910705)、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351904499810833)、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121906761410806)均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并已完成注销手续。上述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募集资金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4年度,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度,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0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年产50万吨生物基戊二胺及90万吨生物基聚酰胺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延期原因系:由于当前项目所在园区配套基础设施 需要陆续建成投入运行,同时考虑聚酰胺客户需求释放有一定过程,经与当地政 府协商沟通,分批投产具有更高的经营效益。因此,公司决定将项目建成时间从 2024年12月31日延期至 2025年12月31日,并计划于2024年底先行建成部分产能。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相关信息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凯赛生物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凯赛生物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计划募集资金469,891.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556,062.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8,062.7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27,999.38万元,超募资金总额为58,108.38万元
[注2]公司“4万吨/年生物法癸二酸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原因系使用了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
[注3]公司在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承诺,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系营业收入,“生物基聚酰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因不涉及具体的工业化产品,不产生直接财务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显著增强技术研发与应用的实力,加快先进技术成果的产业化,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注4]公司“生物基聚酰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于2023年6月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3年7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完成了该项目的结项审批
公司“生物基聚酰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存在结余资金的原因系: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循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追求合理、节约、有效的资金使用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地降低项目投资成本和费用,故形成资金节余;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3.根据合同约定,募投项目存在尚待支付尾款、质保金等款项。上述应付尾款及其它后续支出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注5]公司“凯赛(乌苏)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长链二元酸和2万吨长链聚酰胺”项目于2023年1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凯赛(乌苏)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长链二元酸和2万吨长链聚酰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权限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关事项的具体操作。2023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上述项目存在结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1.“年产3万吨长链二元酸项目”: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循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追求合理、节约、有效的资金使用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地降低项目投资成本和费用,故形成资金节余;
2.“年产2万吨长链聚酰胺项目”:(1)凯赛(乌苏)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苏技术”)年产2万吨长链聚酰胺项目,是在乌苏技术年产3万吨长链二元酸项目和凯赛(乌苏)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聚酰胺建设项目投产运行后启动的,年产2万吨长链聚酰胺项目实施时有效利用了上述已建成项目的可共用的资源,比如,利用成盐系统设备的负荷余量;利用车间空置区域,对聚合、切片等设施进行部分配套改造,利用动力、仓储等生产辅助系统的设施余量等,避免了重复建设,有效节约了该项目的建设成本;(2)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注6]公司“年产50万吨生物基戊二胺及90万吨生物基聚酰胺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原因系使用了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
[注7]公司“年产50万吨生物基戊二胺及90万吨生物基聚酰胺项目”延期原因系:由于当前项目所在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需要陆续建成投入运行,同时考虑聚酰胺客户需求释放有一定过程,经与当地政府协商沟通,分批投产具有更高的经营效益。因此,公司决定将项目建成时间从2024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并计划于2024年底先行建成部分产能
[注8]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原因系使用了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
[注9]公司前次募投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0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202,965.83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注10]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原因系使用了超募资金的利息收入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065 证券简称:凯赛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2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59,496,713.0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截至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721,289,794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341,16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87,579,451.60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8,915,994.6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16,495,446.2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4.73%。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87,579,451.6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8.81%。
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2,341,165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065 证券简称:凯赛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0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向全体监事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4月21日上午10:00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国华主持,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全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一致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一致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4年年度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监事会一致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内控规范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1)。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认为评价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充盈公司主营业务的现金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特此公告。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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