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12,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为精细化工业务,产品包括丙烯酰胺、聚丙烯酰胺、表面活性剂、稠油降黏剂等系列产品,主要产品聚丙烯酰胺是通过生物法将主要原材料丙烯腈催化水合生成丙烯酰胺,经过相应的聚合反应生成聚丙烯酰胺胶体,通过干燥产出成品。公司的产品服务市场包括油气开发、废水处理、选矿、造纸、印染等领域。下游客户主要集中在石油天然气行业,是中石化、中石油重要的供应商,公司产品也远销北美、东南亚、中亚等市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2年3月,公司与先导药业签署了《关于东营力达医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力达医药30%的股权转让给先导药业,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款为人民币1,300万元。截至2023年1月31日,先导药业仅向公司支付190万元股权转让款项,标的股权尚未交割过户。2023年4月,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就先导药业的违约事项向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交诉讼文书并获立案,法院于2023年8月10日开庭审理。2023年8月23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具体内容详见 2023年8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先导药业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义务,公司依法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程序。2024年1月17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冻结先导药业持有的力达医药的股权及收益。鉴于先导药业持有的力达医药股权暂不具备处置条件,同时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2024年2月26日法院向公司发出终本裁定书。公司发现先导药业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且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2024年3月,先导药业关联方向公司支付涉案股权转让款项10万元,剩余涉案股权转让款项1,100万元、违约金及逾期利息尚未支付。2024年11月,公司收到通知,法院对上海先导法定代表人的限制出境措施已完成,限制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至2025年11月21日。
2、2023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搬迁补偿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宝莫环境与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黄河路街道办”)签订《胜利新区片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搬迁补偿(补助)协议》,将宝莫环境一分厂土地、房屋建筑物(含地面附着物)进行拆迁,黄河路街道办按协议约定需支付宝莫环境搬迁补偿款(含搬迁奖励)。公司已按约定完成厂区地上所有附着物的拆除、物资的腾空等工作。
2024年9月25日,宝莫环境致函黄河路街道办沟通搬迁补偿款支付事宜,黄河路街道办复函称正积极协调相关资金,力争尽快发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取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搬迁补偿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2024年12月,宝莫环境再次致函黄河路街道办就搬迁补偿款支付事宜进行沟通,黄河路街道办复函称因上级部门补偿(补助)款未到位,黄河路街道办暂时无法进行支付,其正在积极协调申请资金,于2025年12月30日前将该款项拨付到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取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搬迁补偿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宝莫环境尚未收到拆迁补偿款。
3、2023年10月31日,公司原控股股东西藏泰颐丰与兴天府宏凌签署了《西藏泰颐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四川兴天府宏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控制权转让框架协议》,约定西藏泰颐丰同意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兴天府宏凌转让其持有的公司96,698,030 股非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8%(下称“标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控制权转让框架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2023年12月20日,西藏泰颐丰与兴天府宏凌签署了《西藏泰颐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四川兴天府宏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控制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进一步明确了交易期间双方具体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表决权委托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2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2023-041)、《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及《四川惠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截止2024年1月5日,本次控制权协议转让事项已按照《框架协议》及《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完成了标的股份的全部过户登记,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罗小林、韩明夫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制权协议转让事项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公告》(2024-001)。
4、2024年3月,因日景矿业铁石尖金矿项目资源情况复杂、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等原因,为降低投资风险,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决定不再支付后续股权收购价款并要求交易对手年内回购成都宝莫所持日景矿业全部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要求交易对手回购日景矿业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交易对手签署股权回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股权回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2024年12月,湖南众鑫依据《股权回购协议》指定湖南鑫聚向成都宝莫履行《股权回购协议》剩余回购价款的支付义务,支付完毕后由成都宝莫将所持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给湖南鑫聚。常德融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融聚担保”)向成都宝莫出具《担保函》,承诺若湖南鑫聚未能在2025年1月26日前向成都宝莫支付完毕全部应付款项,成都宝莫要求融聚担保承担保证责任的,自融聚担保接到通知后30日内,须就湖南鑫聚全部剩余应付款项无条件承担代偿义务。
2025年2月,鉴于湖南众鑫、蔡建军、湖南鑫聚未按约定支付成都宝莫剩余股权回购款项,融聚担保亦未在《担保函》约定的代偿期限前履行代偿义务,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成都宝莫向融聚担保、湖南众鑫、湖南鑫聚、蔡建军及日景矿业等相关方正式发送律师函,要求其严格履行《股权回购协议》及《担保函》项下义务。2025年2月28日,成都宝莫收到湖南众鑫与湖南鑫聚联合提交的《延期并分期付款申请书》,根据《股权回购协议》有关条款并结合湖南众鑫与湖南鑫聚的实际情况,申请对剩余股权回购价款予以分期支付并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前付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权回购交易履约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2025年3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醴陵市日景矿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成都宝莫与湖南鑫聚、湖南众鑫、蔡建军、日景矿业签署《醴陵市日景矿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同时,融聚担保继续为湖南鑫聚在《股权回购协议》《补充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向成都宝莫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权回购交易履约进展暨子公司签署〈醴陵市日景矿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成都宝莫已累计收到湖南众鑫、湖南鑫聚支付的各类款项合计154,880,000元。
5、2024年5月,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副总经理俞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俞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6、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等议案。2024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上述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同时聘任了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七届监事会主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23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7、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四川佳隆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2024年11月,公司收到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对四川佳隆长提交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予以登记。至此,四川佳隆长已完成注销登记手续。
8、2024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本次发行对象为美信投资,其实际控制人为罗小林、韩明夫妇,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发行价格为2.93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153,583,617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等相关公告。
2024年7月2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2024年11月8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4〕289号)。深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等相关公告文件。
2024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53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回复和说明,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补充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根据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审核问询函回复内容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作了进一步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等相关文件。
9、2024年10月,公司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吴昊先生所持公司34,145,176股股份将被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贵阳中院”)于2024年10月31日10时至2024年11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根据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竞价成功确认书》,前述股份被成都鼎昇腾达竞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 049)。
2024年12月6日,公司收到由成都鼎昇腾达提交的贵阳中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4)黔01执1307号】,法院裁定吴昊先生名下的34,145,176股公司股份归买受人成都鼎昇腾达所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2025年1月,公司通过中登结算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原股东吴昊先生被司法拍卖的34,145,176股公司股份已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等相关文件。
10、2024年12月19日,宝莫环境参与了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物资装备部”)2025年聚丙烯酰胺Ⅱ型产品框架协议招标的投标。2024年12月30日,宝莫环境收到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下发的《入围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31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投标项目招标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2025年1月,宝莫环境与中石化物资装备部签订了《化工产品框架采购合同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1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中标项目签订框架采购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陶旭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1)刊载于2025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5)第110A014032号),刊载于2025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披露于2025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公司治理”。
独立董事王雁女士、詹桂宝先生、鲁文华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披露于2025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载于2025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披露于2025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披露于2025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披露于2025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拟注销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披露于2025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披露于2025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披露于2025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5年5月14日召集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披露于2025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根据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及程序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5年5月8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624号26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股东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2、提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中第1、2项提案以及第4至第6项提案已经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1、5、6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提案2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与“第四节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部分具体内容,提案4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财务报表”部分具体内容。提案3已经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王雁女士、詹桂宝先生、鲁文华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将就以上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表明其身份的 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 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登记文件原件扫描件或者照片)进行登记,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 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624号长安大厦25楼宝莫股份证券部,邮编:257081,电子邮箱:23619658@qq.com,信函上或者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咨询:宝莫股份证券部
联系人:张世鹏 廖媛媛
联系电话:0546-7778611
6、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敬请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 件1。
五、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76”,投票简称为“宝 莫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对以下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股东)名称:
委托人(股东)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对于以下提案,受托人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请在适当的方格内填上“√”号,或不填):
说明:请在对提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以上(含)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东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4年年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1)刊载于2025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5)第110A014032号),刊载于2025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未来资金需求以及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决策程序合法、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披露于2025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刊载于2025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机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能有效执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载于2025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披露于2025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5)第110A014032号),公司2024年度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393,834.63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488,274.88元,减去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6,120,000.00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33,435,313.52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3,220,873.27元。其中,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4,882,748.80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488,274.88元,减去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6,120,000.00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8,096,368.64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370,842.56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作为利润分配的依据。
3.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1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6,120,000.0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2024年度公司未实施中期分红,如本议案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现金分红总额为6,120,000.00元。2024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因此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6,120,000.0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85%。
(二)若公司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深交所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审计报告;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对2024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合同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83.68万元,计入的报告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明细如下:
1、信用减值损失
经测试,2024年公司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2,336,990.47元,具体明细如下:
2、资产减值损失
经测试,2024年公司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499,855.95元,具体明细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4,836,846.42元。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影响已在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划投资主体及资金来源
本计划投资及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营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莫环境”)及新疆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宝莫”),资金来源为自筹。
二、2025年度投资计划内容
公司拟定了全资子公司宝莫环境2025年度对“自动化及数字化改造项目”及“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投资计划,总投资不超过2000万元。
公司拟定了全资子公司新疆宝莫2025年度对“春风油田采出水资源化处理站产能补充项目”投资计划,总投资不超过2500万元。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宝莫环境2025年度投资计划符合公司化学品业务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投资项目实施后有利于提升宝莫环境安全生产能力,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拓展业务规模,助力宝莫环境向清洁节约型生产方式转型,并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发展质量和水平。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宝莫2025年度投资计划是公司基于春风油田含油污水资源化处理站(BOO模式)项目当前实际、并为满足未来发展需要进行的部署,项目实施后将提升新疆宝莫的污水处理能力,更好地满足春风油田生产开发需要,实现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以上项目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相关风险提示
该投资计划为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投资的预算安排,以上项目的实施与具体市场环境、公司经营情况等诸多因素相关,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根据规范要求、项目进度等情况适当调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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