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5-021
债券代码:127103 债券简称:东南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审议程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0,451,142.07元,截止2024 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2,077,804,071.6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68,588,713.1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2024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 168,588,713.17元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99,263,334.19元,减去已分配2023年度现金红利113,996,819.40元,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436,996,356.64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1,436,996,356.64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总股本为1,115,516,426股。
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2024年经营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0元(含税),不派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以截至2025年4月10日总股本1,115,516,426股为基数进行测算,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金额预计为78,086,149.82元(含税)。
4、2024 年度累计分红及股份回购情况
如本方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78,086,149.82元,2024年度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为144,554,717.47元。上述两者合计为222,640,867.29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16.90%。
5、 鉴于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公司总股本可能发生变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实施前,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致使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作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2、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公司综合考虑股东合理回报、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目前业务所处的发展阶段等因素而提出的,彰显公司持续回报广大投资者的决心,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制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回购注销金额的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5-023
债券代码:127103 债券简称:东南转债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并结合公司实际运行情况,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以2024 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且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予以核销。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的范围和金额
1、 根据减值测试结果,2024年度公司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和信用减值的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2、本次核销资产的范围和金额
单位:元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一) 金融工具预期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2.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应收账款账龄自初始确认日起算。
3. 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直接计入2024年度当期损益,影响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7,684.95万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影响69,557,957.65元,资产减值损失影响7,291,539.89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和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四、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出发,且依据充分,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二) 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事项决策程序规范,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事项。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五、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5-024
债券代码:127103 债券简称:东南转债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鉴于其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能遵循诚信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较好地完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等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的业务能力。同时,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程序,拟续聘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天健2024年业务收入尚未审计结束,故上表列示的内容为审计机构提供的2023年业务数据;除前述之外其他基本信息均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实际情况。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组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5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报酬为人民币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人民币为15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和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天健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执业能力,在业界具有较高的声誉,审计人员配备合理,遵守职业道德,尽职尽责,历次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及各项鉴证报告等均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5-025
债券代码:127103 债券简称:东南转债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集团”)及下属公司、其他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32,900万元,主要交易类别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和产品;向关联方提供工程承包、分布式光伏发电等服务;接受关联方提供物业管理等服务;向关联方租赁房产。
1、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郭明明先生、徐春祥先生、周观根先生、何月珍女士、蒋晨明先生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回避表决。
2、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并结合2025年度的经营预判,2025年度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交易预计132,9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集团”)
法定代表人:郭昊展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萧山区衙前镇新林周村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再生资源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2,539,389.01万元,净资产 767,562.35万元;2024年1-9月份营业收入2,019,689.56万元,净利润 22,944.29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东南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郭明明先生、徐春祥先生、周观根先生、何月珍女士担任该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东南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东南集团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二)杭州敖铭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敖铭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敖铭贸易”)
法定代表人:王妙林
注册资本:8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萧山区衙前镇南庄王村
经营范围:经销:五金电器,日用百货,轻纺产品,麻制品,润滑油,计算机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纸张,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配件,国家政策允许上市食用农产品,水暖器材,电工器材,塑料制品。
2、财务数据
截至 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843.30万元,净资产237.18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826.25万元,净利润3.90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敖铭贸易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齐配偶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敖铭贸易与公司构成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
敖铭贸易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杭州萧山城厢绿洲茶叶商店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萧山城厢绿洲茶叶商店(以下简称“绿洲茶叶”)
经营者:周利平
场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洄澜路116号
经营范围:零售:食品、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绿洲茶叶系公司监事周立尹父亲经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绿洲茶叶与公司构成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绿洲茶叶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四)杭州浩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浩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天物业”)
法定代表人:郭昊展
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
住所: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438号东南科技研发中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家政服务。
2、财务数据
截至 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 47,558.58万元,净资产 35,135.34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556.89万元,净利润 862.24万元(数据经审计)。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浩天物业为公司控股股东东南集团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浩天物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浩天物业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五)浙江萧山医院
浙江萧山医院系由杭州市萧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和东南集团投资设立,于2004年11月9日在杭州市萧山区事业单位登记注册,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330109754405020K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册资本109,265万元。
医院经营范围: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
浙江萧山医院为公司控股股东东南集团下属企业投资举办的事业单位,东南集团间接投资比例为8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浙江萧山医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浙江萧山医院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六)浙江东南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东南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新材”)
法定代表人:郭建荣
注册资本:41,088万元人民币
住所:萧山区杭州市江东工业园区江东一路7068号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销售:热镀锌卷(板),铝锌复合卷(板),轧硬卷(板),冷轧卷(普冷卷)(板),家电基板,汽车基板,太阳能基板,建筑基板,科技环保新材料,工业氯化亚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数据
截至 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46,397.01万元,净资产44,793.79万元;2024年度营业总收入266,152.92万元,净利润 935.30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东南新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东南新材与公司构成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
东南新材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内容均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交易价格参照同类产品/服务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交易价格
根据交易发生时市场价格双方共同确认。
2、 交易总量或其确定方法
交易双方在预计金额内,根据实际发生分次确定数量并签署协议。
4、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实际业务发生时签署长期合作协议或按笔分别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1)公司及子公司向东南集团采购钢材为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业务所需,是市场化的正常业务往来,在提升公司生产经营效率方面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对控股股东的业务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东南集团配备了专业、独立的采购团队,统筹集中采购资源,实时关注钢厂上游原料价格波动、钢厂调价政策、钢材社会库存、供需关系等行业信息进行分析和预判,最大限度地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原材料供应稳定性和生产成本的影响。
(2)根据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与东南集团、敖铭贸易、浩天物业、萧山医院等发生的房屋租赁、五金采购、物业管理、体检服务,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双方的内部管理,提升经济效益,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利益的情形。
(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东南集团、萧山医院、东南新材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光伏发电以及其他关联交易系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资源共享,发挥协同效应。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准,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采购原材料和产品、提供劳务、销售商品、接受劳务和房屋租赁等交易均属双方日常生产经营中持续性的商业往来,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及中介机构意见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2025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2、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有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上述关联交易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规模处于合理水平,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有关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 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5-026
债券代码:127103 债券简称:东南转债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的要求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及2024年12月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将公司原列报在利润表“销售费用”栏目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调整到“主营业务成本”栏目列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5-029
债券代码:127103 债券简称:东南转债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5年5月7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同花顺路演平台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东南网架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一、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7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同花顺路演平台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二、 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徐春祥先生、董事会秘书蒋建华先生、财务总监徐佳玮女士、独立董事黄曼行女士。
三、 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参与:1)登录同花顺路演平台,进入直播间https://board.10jqka.com.cn/rs/pc/detail?roadshowId=1010490进行提问; 2)使用同花顺手机炒股软件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路演直播间进行提问互动交流。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效率及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 和建议。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5年5月6日(星期二)下午 15:00 前访问https://board.10jqka.com.cn/fe/roadshow/questionCollection.html?id=1010490,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5-030
债券代码:127103 债券简称:东南转债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情况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经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约为153,782.90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公司作为原告或申请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涉案金额合计为147,625.56万元,其中已结案或已调解案件涉案金额合计约为57,777.53万元;公司作为被告或被申请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涉案金额合计为6,157.34万元,其中已结案或已调解案件涉案金额合计约为2,065.98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 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本次涉诉案件主要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合同纠纷,且多数案件为公司作为 原告或申请人要求交易对方支付拖欠的应收款项。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方的诉讼、仲裁事项中,公司将积极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加强经营活动中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方的事项,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一)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
(二)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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