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28证券简称:登康口腔公告编号:2025-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方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根据《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从事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及专项奖金,未在公司从事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任期激励。
按照年薪考核管理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企业经营实际和岗位责任领取基本年薪,根据“一岗一书一表”设置的经营业绩指标达成情况确定绩效薪酬;根据任期内业绩持续增长、改革创新、后发优势培育等确定任期激励。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奖励薪金、任期激励按相关制度规定考核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其他说明
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审阅,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328证券简称:登康口腔公告编号:2025-015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4年,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将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328证券简称:登康口腔公告编号:2025-019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登康口腔”)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5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04.3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6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总额为人民币890,139,58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4,325,107.63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5,814,472.37元,超额募集资金(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为人民币165,814,472.3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8-8号)。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用账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相关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超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3年6月1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4,8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的28.9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5月2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4,8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的28.9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使用计划
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公司拟将部分超募资金4,8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本次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28.9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期限届满(即:2025年6月15日)后生效。
四、相关说明和承诺
(一)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
(二)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和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和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4,800万元(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28.95%)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本次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自2025年6月15日起生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4,800万元(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28.95%)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综上所述,保荐人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328证券简称:登康口腔公告编号:2025-018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产品。
2.投资金额: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5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04.3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6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总额为人民币890,139,58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4,325,107.63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5,814,472.3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8-8号)。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用账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相关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同时,部分超募资金也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现金管理概述
1.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本次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现金管理额度
本次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现金管理额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转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3.资金来源
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5.现金管理品种和期限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标的,具体品种包括银行结构性存款类产品、稳健收益型理财产品、证券公司证券收益凭证类产品、国债逆回购等标的,不得购买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且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应超过12个月。
6.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7.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二)信息披露
上述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期限内,若公司所购买具体理财产品在现金管理目的、现金管理额度、资金来源、现金管理品种和期限、实施方式等方面均符合前述要求,则公司将不再单独披露购买具体理财产品的公告(但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除外)。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情况。
四、现金管理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现金管理的标的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投资风险较小,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2.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低风险投资品种。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开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公司日常经营运作,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高的投资回报。
六、特别说明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重大的资产重组。
七、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现金管理额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现金管理额度。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公司监事会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
2.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公司日常经营运作,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中信建投证券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328证券简称:登康口腔公告编号:2025-013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资质及过去合作情况
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质,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且是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在过去的审计服务工作中,信永中和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地发表了审计意见。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机构信息和项目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共有合伙人(股东)25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780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70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芳芳女士,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5家、挂牌公司超过5家,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侯黎明先生,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质量复核服务。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宋晋平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3家,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含税总额83.3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5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等费用为30.3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与2024年度审计费用相同。若2025年度审计,公司纳入合并范围会计主体增加导致审计相关工作量增加,则由公司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适当调增。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信永中和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三、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信永中和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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