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募集资金的规定,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仙坛股份”)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80亿元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12个月内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该4.80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8号)核准,公司向10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09,999,974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9.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4,999,753.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4,475,996.84元(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0,523,756.16元。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和信验字(2020)第000062号《验资报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存款类产品尚有39,469.29万元未到期,理财产品尚有10,000.00万元未到期。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一)募集资金闲置原因及投资目的
“年产1.2亿羽肉鸡产业生态项目”,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逐步投入,公司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投入募集资金,因此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在闲置的募集资金。
为提高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二)投资产品基本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8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12个月内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该4.80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1、资金来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风险投资的规定,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3、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8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12个月以内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信息披露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在授权期限内若在投资目的、投资品种、投资期限、投资额度、资金来源、实施方式等方面均符合本公告内容的情况下,公司将不再单独披露购买具体理财产品的公告(当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除外),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具体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投资风险分析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对投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属内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结构性存款项目进行日常监督,并根据审慎性原则,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公司主动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董事会、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80亿元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12个月内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该4.80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确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80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12个月内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8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仙坛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仙坛股份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8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2024年5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12个月内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该6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已发表核查意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了解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现将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披露如下:
单位:万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仙坛股份”)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充分发挥闲置自有资金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项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充分发挥闲置自有资金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为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3、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可滚动使用。
4、投资行为授权期限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用于上述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品种,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6、信息披露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该授权期限内,若公司在投资目的、投资品种、投资期限、投资额度、资金来源、实施方式等方面均符合本公告内容,则公司将不再单独披露购买具体理财产品的公告(当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除外)。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具体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案;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批。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属内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日常监督,并根据审慎性原则,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5、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资金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董事会、监事会的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运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一步加强公司现金管理能力,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五、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2024年5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充分发挥闲置自有资金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意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了解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现将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披露如下:
单位:万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发展所需,提高融资决策效率,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山东仙坛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坛食品”)、山东仙坛仙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坛仙食品”)、山东仙坛鸿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坛鸿食品”)和山东仙润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润食品”)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2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可以给上述子公司(含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质押、实物抵押等方式的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限和额度范围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授权董事长与银行签署担保协议。最长担保期限五年。公司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以实际与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2025年4月19日,《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山东仙坛仙食品有限公司
1、 被担保人仙坛仙食品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名 称:山东仙坛仙食品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沁水工业园崔山大街288号
法定代表人:刘吉峰
注册资本:17,6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25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家禽屠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生物饲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仙坛仙食品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3、山东仙坛仙食品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 山东仙坛鸿食品有限公司
1、 被担保人仙坛鸿食品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名 称:山东仙坛鸿食品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沁水工业园崔山大街288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平
注册资本:9,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4年04月03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仙坛鸿食品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3、山东仙坛鸿食品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山东仙润食品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仙润食品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名 称:山东仙润食品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昌城镇仙坛路1号
法定代表人:王寿恒
注册资本:65,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9年09月0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生物饲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家禽屠宰;家禽饲养;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粮食收购;食品互联网销售;餐饮服务;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仙润食品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3、山东仙润食品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山东仙坛食品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仙坛食品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名 称:山东仙坛食品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沁水工业园崔山大街288号
法定代表人:刘吉峰
注册资本:13,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5年09月0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蔬菜、瓜果冷藏加工,禽类屠宰,低温仓储,畜禽制品、水产品冷冻加工、销售,餐饮服务,货物、技术进出口,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生物技术研究服务,动物源性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的加工、采购及销售,提供与产品有关的技术咨询及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仙坛食品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3、山东仙坛食品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2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可以给上述子公司(含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质押、实物抵押等方式的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限和额度范围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授权董事长与银行签署担保协议。最长担保期限五年。公司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以实际与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仙坛食品、仙坛仙食品、仙坛鸿食品、仙润食品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2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违背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仙坛食品、仙坛仙食品、仙坛鸿食品和仙润食品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违背的情况。本次担保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六、截至报告期末(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进展情况
单位:万元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2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17%。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69,8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98%。
公司对农场的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4%。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公司对农场的担保余额为13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3%。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69,989.00万元(含本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01%。
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合作农场立体养殖技术改造
向银行贷款提供最高额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作农场,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合作农场立体养殖技术改造向银行贷款提供最高额担保议案》,同意为公司合作农场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平区支行等银行合计申请累计不超过200.00万元贷款提供最高额担保,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董事长与上述银行签署最高额担保协议。最长担保期限五年。公司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以实际与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在有效期限和额度范围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截至报告期末(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与公司签订《委托饲养合同》的农场,须经公司严格审查、筛选后确定具体的被担保人、担保金额、担保期限。
被担保人选择的标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与公司保持良好业务关系、具有较好信誉和一定实力的合作农场,与公司合作期间没有不良或违规记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改造、新建后的农场饲养规模不低于2万羽。
3、农场主在银行信用中未出现不良记录。
担保金额:每个农场担保贷款最高每只鸡30.00元。
担保期限:最长期限不超过5年。
4、公司为合作农场提供的担保不属于为关联方担保。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人: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公司合作农场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
4、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00.00万
5、风险防范措施:
(1)为与公司保持良好业务关系、具有较好信誉和一定实力的合作农场提供担保。
(2)被担保的农场必须由一个以上自然人或单位提供反担保,担保人必须经公司认可(公务员、与公司合作的单位、农场或自然人等,由其他农场提供反担保的至少三个农场)。
(3)农场基础建设必须经公司验收达到立体养殖条件,同时,与担保的农场、农场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后,公司才向银行推介并与银行签订担保合同。
五、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为公司合作农场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平区支行等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200.00万元贷款提供最高额担保,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公司合作农场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违背的情况。本次担保有利于发挥产业链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意为公司合作农场立体养殖技术改造向银行贷款提供累计不超过200.00万元的最高额担保。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农场的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4%。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公司对农场的担保余额为13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3%。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2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17%。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69,8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98%。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69,989.00万元(含本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01%。
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披露了《关于收到董事长2024年度现金分红提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寿纯先生建议公司开展2024年度现金分红安排,提议如下: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将由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并报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审议确定。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6,146,481.11元(合并报表口径),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34,286,579.15元。应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33,428,657.92元(母公司口径,下同),提取任意公积金0元,弥补亏损0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512,520,834.44元,本期已分配利润129,080,809.05元,本年度期末未分配的利润1,684,297,946.62元,资本公积金余额1,531,633,169.99元,盈余公积余额300,013,266.1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860,538,727股。
3、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自身战略发展规划,为更好地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60,538,727股为基数,向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9,080,809.05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之间,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4、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股份回购情况
(1)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15,134,681.75元(含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红利86,053,872.70元)。
(2)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
(3)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215,134,681.75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4.36%。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相关指标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15,134,681.75元(含2024年前三季现金红利86,053,872.70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430,269,363.50元,占2022-2024年度年均净利润的230.33%,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不低于5,000万元,因此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金需求和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与公司的成长性相匹配,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以上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3年度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金额为1,146,019,154.40元,占公司总资产比例为16.74%;公司2024年度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金额为400,594,729.03元,占公司总资产比例为5.11%,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前述比例均未超过50%。
公司2023年度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合计金额为7,953,934.99元,占公司总资产比例为0.12%;公司2024年度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合计金额为7,588,949.18元,占公司总资产比例为0.1%,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前述比例均未超过50%。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3、2024年度)未开展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投资活动。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预案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5年04月30日(星期三)15:00-17:00在“价值在线”举行公司202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王寿纯先生,董事、资深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许士卫先生,独立董事徐景熙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本次网上说明会召开前访问https://eseb.cn/1nnYJRNmxPy,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主要用于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等认可的其他投资。
2、资金额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该额度范围。
3、特别风险提示:因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充分发挥闲置自有资金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流动性好的证券投资,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该额度范围。
3、 投资方式
证券投资的资金主要用于开展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以及深交所等认可的其他投资行为,不包含衍生品交易。
4、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投资等行为带来影响;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介入,因此证券投资的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
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建立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制度对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岗位分工、执行控制、投资处置、跟踪与监督等做了详细的规定;
(2)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3)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证券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进行证券投资,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项的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规定,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4、以公司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情况;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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