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51版)
除上述主要修订外,公司章程个别字句表述进行优化调整。同时,涉及条款序号变动的依次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章程》全文。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3023 证券简称:彩虹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8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黄朝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群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群英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黄朝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群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群英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2日
证券代码:003023 证券简称:彩虹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4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9,587,840.88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74,467,984.26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88,696,735.97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50%以上, 2024年度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母公司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37,879,663.50元。年度末,公司总股本为105,341,600股。
3、出于对投资者持续的回报以及公司长远发展考虑,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05,341,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2,136,640.0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4、2024年度累计分红及股份回购情况
公司2024年度未实施股份回购,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2,136,640.00元。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38.45%。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调整原则
若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单位:元
2、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21,142,840.00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117.91%。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行业特点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3023 证券简称:彩虹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7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或“华信所”)初始成立于1988年6月,2013年11月27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
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四川华信自1997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51人,注册会计师13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2人。
四川华信2024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6,242.5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242.5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736.28万元;四川华信共承担41家上市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5,655.00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等。四川华信审计的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为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林琳,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5年11月,自2014年开始在华信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近三年审计并签署报告的公司包括: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欧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樊秋林,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9年6月,2018年10月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18年10月开始在华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审计并签署报告的公司包括: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兴平,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22年12月,自2020年11月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自2020年11月开始在华信所执业。近三年审计并签署报告的公司包括:成都奇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都金沙太阳神鸟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美琳,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20年6月,2018年1月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18年1月开始在华信所执业。近一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新三板公司包括:成都久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兆信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西部泰力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蜀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四川华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鉴证费用30万元。本期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审计业务的实际工作量、繁简程度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报价确定,与上一年度相比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四川华信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认真考评,认为四川华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四川华信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鉴证费用合计30万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的说明。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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