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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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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25-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4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3.1条第(一)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400万元–600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22,000万元-24,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的《2024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公司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规定的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司已于2025年4月1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本公告为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为充分提示以上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3条规定,公司将在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二、其他事项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
2、若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将于公告后停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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