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5-05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8日以书面文件出具后,通过扫描电邮的形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11:00在四川省德阳市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出席的监事人数及授权委托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其中,监事杨达高先生、刘朝云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四)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鹏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与本公告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和202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期发布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和202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
(三)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4年度末的总股本558,829,1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70元(含税);2024年度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期发布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
(四)《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已与本公告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五)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意见:公司根据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相关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文号:川华信专[2025]第0312号)已与本公告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六)《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
监事会审核意见: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10)已与本公告同期发布,《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七)《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继续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暨降低投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期发布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继续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暨降低投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5-11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年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其中明确了“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相关内容。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规定对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借方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根据上述通知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5-06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经四川华信(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利润总额342,330,748.9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1,737,845.45元。按《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630,219,237.68元,减去报告期分配2023年度现金股利97,535,158.45元,减去报告期分配2024年半年度现金股利55,882,913.10 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748,539,011.58 元。
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2024年度末的总股本558,829,1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70元(含税);2024年度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详见下表: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
(二)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情况
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50,883,865.37元,其中包括2024年中期派发现金红利55,882,913.10元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95,000,952.27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4 年度,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为99,999,797.41元。
综上,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250,883,662.78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2.33%。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
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公司最新股本总额计算调整分配比例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政策及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川华信审[2025]第0049号);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回购注销金额的相关证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5-07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
和202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以经公司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考核方案》(以下简称“2024年度薪酬考核方案”)为依据,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同时结合市场行情及公司经营情况,制定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情况如下: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表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风险保证金提取比例及方式
按照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细则》规定,公司董事会在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考核方案中明确了2024年度风险保证金的提取比例及方式。具体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风险保证金按个人绩效年薪10%的标准提取。提取方式:从拟考核兑现的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年度薪酬总额中扣除”。据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风险保证金提取情况如下: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为充分调动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经理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细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及所处行业实际,特制定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总裁,副总裁级别高级管理人员。其中,副总裁级别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以上人员均为专职)。
(二)年度薪酬
1.年度薪酬的构成
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其中:
(1)基本年薪=年度薪酬基数×80%
(2)绩效年薪=评价年薪±挂钩绩效
(3)评价年薪=绩效基数×评价系数
2.年度薪酬基数的设定
依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各自的岗位职责、需承担的风险等因素,以2020年度薪酬作为基数标准,确定2025年度总裁薪酬基数为65.84万元,副总裁级别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基数为52.67万元(按总裁薪酬基数的80%确定)。
3.相关说明
(1)基本年薪。基本年薪占年度薪酬基数的80%,作为固定保底部分。其中,总裁基本年薪52.67万元;副总裁级别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42.14万元。
(2)绩效年薪
1)绩效基数。以年度薪酬基数的20%(总裁13.17万元,副总裁级别高级管理人员10.53万元)作为兑现绩效的基础部分。
2)评价系数。根据公司董事会下达的2025年度考核指标,设置不同权重的考核目标值,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考核评价计分后,报董事会评定。评价系数的设定:
○年度考核得分为90分及以上的,评价系数值设定为1;
○年度考核得分为80分及以上但未达到90分的,评价系数值设定为0.9;
○年度考核得分为70分及以上但未达到80分的,评价系数值设定为0.8;
○年度考核得分为70分(不含)以下的,评价系数值设定为0.7。
3)挂钩绩效。根据公司2025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划分不同绩效等级,落实绩效挂钩机制。
○未完成年度基本利润总额目标时,每减少2,000万元,挂钩绩效按照年度薪酬基数的3%进行降量扣减,最多累计基数扣减至18%;
○完成年度基本利润总额目标但未超过奋斗利润总额目标时,挂钩绩效为零;
○超过年度奋斗利润总额目标时,按每增加2,000万元,挂钩绩效以年度薪酬基数的3%予以增量奖励,最多累计基数增长至15%。
注:以上数据为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三)考核评价
1.考核指标设置
(1)考核指标按年度“量化指标”和“重点工作”两类进行设置,指标项目设定目标值,结合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分。
(2)项目评分满分为100分,最终考核得分按各指标项目实际评分结果合计计算。
备注:“一利五率”采用2025年国资委用于央国企考核的关键指标体系。其中,“一利”为利润总额,“五率”为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和营业收现率。
2.考核结果兑现
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定后,在提取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年度风险保证金后兑现。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风险保证金提取比例及方式
按照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细则》第6.1.4条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风险保证金按个人绩效年薪10%的标准提取。提取方式:从拟考核兑现的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年度薪酬总额中扣除。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安全抵押认缴额度及奖惩兑现方案
按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安全抵押实施方案》执行,由董事会根据年度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专项考核评定后兑现奖惩。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均为含税薪酬,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如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级别调整,自调整的次月起,按照新的岗位、级别调整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标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5-09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述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王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全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强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10)于2025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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