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5-054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的相关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报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要求,对现行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使得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5-053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了公司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计提了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为20,148.1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二、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基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等金融资产的性质,按照单项和组合评估预期信用损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等金融资产计提减值损失合计15,642.82万元。
1、组合计提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94.08万元。
2、单项计提
公司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公司结合汽车行业发展现状及不同客户信用风险特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个别客户以单项计提的方式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计提坏账准备15,348.74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项存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4,505.31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0,148.13万元,影响公司2024年利润总额减少20,148.13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2024年年度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5-051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授权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对外捐赠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捐赠事项概述
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2025年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包括慈善基金、慈善公益、社会救助、乡村振兴、关爱助学、基础建设、帮扶特殊群体等在内的各类对外捐赠累计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公司及子公司捐赠计划的实施以及捐赠款项支付审批等,授权日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董事会之日止。
二、 对外捐赠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捐赠事项是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回馈社会的实践,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符合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本次对外捐赠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5-050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外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在保证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以下简称“子公司”)拟在2025年度与境内外商业银行开展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险等风险。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部分原材料、设备通过进口采购,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拟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紧密相关,能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交易金额
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批准发生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额度。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具体金额以单日外汇套期保值最高余额为准,不以发生额重复计算。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日元及比索等。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基于外币需求,在境内外具有相应业务经营资质的商业银行办理以锁定汇率风险和成本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六)授权事项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并进一步授权公司财务部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求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工作。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时,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组织机构、业务流程、保密制度、风险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2、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3、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公司审计部每月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出于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符合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指南,对已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信息进行披露。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且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5-045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仅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后续将根据项目建设推进而进行资金投入,过程中将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当前的募集资金使用状况,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含子公司)内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购买现金管理相关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7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公开发行了6,73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300万元,扣除承销与保荐费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66,694万元。另扣除与本次公开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329.7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364.2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4月7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119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六、中介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5-048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新旭腾”)的控股子公司,包含但不限于辽宁富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富新”)、明新梅诺卡(江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梅诺卡”)、江苏米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尔化工”)、江苏明新旭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腾科技”)、Bowen New Material Mexico S.de R.L. de C.V. (以下简称“宝盈(墨西哥)”)等控股子公司(含新成立或收购的控股子公司),非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年度预计担保,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为5亿元。在本次担保实施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13,453.23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方江苏梅诺卡、米尔化工、旭腾科技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更好地满足控股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辽宁富新、江苏梅诺卡、米尔化工、旭腾科技、宝盈(墨西哥)等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做出预计,并按照资产负债率是否超过70%的情况分别列示预计。
公司2025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5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0.8亿元,在该总额度0.8亿元内各控股子公司相互调剂;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4.2亿元,在该总额度4.2亿元内各控股子公司相互调剂。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若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有剩余,可以将剩余额度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具体担保业务,并允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不同的控股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预计额度,亦可对新成立或收购的控股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函等,担保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辽宁富新新材料有限公司
2、明新梅诺卡(江苏)新材料有限公司
3、江苏米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4、江苏明新旭腾科技有限公司
5、Bowen New Material Mexico S.de R.L. de C.V.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预计担保,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在上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本及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其他手续。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是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主体提供的担保,有利于满足子公司各自业务发展和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控股子公司,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运作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亿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已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3,453.23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06%。本公司除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5-042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2,154,186.8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81,930,157.14元。由于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分红的条件,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2024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目前暂不具备进行利润分配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现状和资金需求情况及相关规定,为保障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提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和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上市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金额合计占总资产的50%以上但分红比例低于50%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鉴于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当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经营现金流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5-055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188号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2日
至2025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需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委托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3、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发送邮件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5年5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188号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楚雁
联系电话:0573-83675036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188号
电子邮箱:ir@mingxinleather.com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5-046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包含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公募私募基金产品等,单笔理财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两年。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现金管理事宜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不排除会受到各类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并谨慎投资。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现有资金情况及使用计划,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资金收益水平。
(二)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当前的自有资金使用状况,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投资的产品种类包含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公募私募基金产品等,单笔理财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两年。投资方式包括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等。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种类包含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公募私募基金产品等。投资方式包括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等。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现金管理事宜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不排除会受到各类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现金管理的受托方,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与期限。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经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公司及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5-052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董监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认为公司本次2024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该议案提出建议。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监高2024年度薪酬情况
(1)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薪酬8.4万元/年(含税)。
(2)未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无薪酬;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3)公司监事均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不再领取监事津贴。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其薪酬包括岗位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绩效奖金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与发放。
经核算,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税前报酬如下表:
注1:“2024年度税前薪酬”为表中人员2024年任职期间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不含公司为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
注2:本表金额转换成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二、2025年度董监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参考国内同行业公司董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了2025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薪酬8.4万元/年(含税)。
(2)未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无薪酬;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3)未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监事无薪酬;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不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其薪酬包括岗位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绩效奖金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与发放。
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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