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93 证券简称:安必平 公告编号:2025-01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振武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同意《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同意《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照执业准则,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提供了良好的审计工作服务,圆满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工作。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同意《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本次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购买原材料,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具有商业合理性,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254.15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六)审议同意《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定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报告真实披露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等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5)。
(七)审议同意《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同意《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书面辞呈,监事会主席彭振武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导致公司监事会低于法定人数。经审查任职资格后,监事会提名黄凯立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主席、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特此公告。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393 证券简称:安必平 公告编号:2025-014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创立于1992年,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人数11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最近一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8,764万元
最近一年(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元
最近一年(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0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 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62万元(含税),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费将以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费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预计投入审计的时间成本等因素,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三、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和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项目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和公正,认真负责,表现出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因此,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形成以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能够做到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董事会相关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393 证券简称:安必平 公告编号:2025-015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9号),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0.56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1,327.0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332.4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3,994.5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14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552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0年使用募集资金18,267.83万元,2021年使用募集资金14,819.65万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0,958.23万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197.63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053.39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均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41,298,573.99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余额为5,298,573.99元,购买定期存款产品及理财产品余额136,000,000.00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及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所签订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41,298,573.99元,其中存储于5个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298,573.99元,购买定期存款产品及理财产品余额136,000,000.00元。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定期存款及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2,296.74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8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3,6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2年9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基于肿瘤伴随诊断技术平台的应用开发项目”,预计投资额3,675.00万元,拟全部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
2022年10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病理数字化和智能化应用开发项目”,预计投资额6,350.00万元,其中拟使用超募资金4,300.00万元。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8月31日,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实际节余913.8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实际节余714.1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安必平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安必平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 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指已扣除承销费、发行费后的净额。
注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688393 证券简称:安必平 公告编号:2025-018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核心技术人员离职
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监事会主席兼核心技术人员彭振武先生于近日因个人原因辞职,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彭振武先生任职期间参与研究并已获授权的相关专利所有权均属于公司,不存在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彭振武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及研发工作开展。
●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提名黄凯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一、 监事会主席、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兼核心技术人员彭振武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彭振武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任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前,彭振武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彭振武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 基本情况
彭振武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临床医学专业。1999年9月至2005年5月任株洲市三三一医院病理医生。2005年6月至2009年9月在北京新顺福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从事制片、阅片及培训工作。2009年9月至今任公司LBP产品部总监。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液基细胞学专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振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 保密协议情况
公司与彭振武先生签署了保密协议,双方明确约定了关于公司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的保密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彭振武先生对其知悉的公司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彭振武先生违反保密协议的情形。
(三) 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技术情况
彭振武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研发的知识产权均为职务成果,相关所有权均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纠纷的情形。彭振武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二、 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情况
为规范公司治理、保障监事会顺利运行,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提名黄凯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三、 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公司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公司高度重视技术人才的培养和梯队建设,已经形成了成熟、专业的研发团队,具备持续创新的人才队伍基础,为公司保持技术先进性和持续创新能力做好保障。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131人,占员工总人数比例为16.46%。彭振武先生离职后,公司其他关键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整体研发实力不会因彭振武先生的离职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对公司业务发展、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等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
彭振武先生离职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由6人变动为5人。本次变动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蔡向挺、陈吾科、陈绍宇、陈勉乔、朱俊轩。变动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四、 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振武先生已完成与公司研发团队的工作交接,公司各项研发项目正常推进,公司现有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工作。公司将持续加大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持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特此公告。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黄凯立先生,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生物技术专业。2015年7月至2016年3月任广东旭泰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助理;2016年4月至2018年9月任华生救援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8年10月至2020年10月任广州市达安创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20年11月至2021年7月任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21年8月至今任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
证券代码:688393 证券简称:安必平 公告编号:2025-019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4月29日(星期二) 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22日(星期二)至04月28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swb@gzlbp.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04月22日发布公司2024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4月29日(星期二)09:00-10:00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4月29日(星期二)0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蔡向挺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蔡幸伦女士
独立董事:吴翔先生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侯全能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4月29日(星期二)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22日(星期二)至04月28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swb@gzlbp.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发布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电 话:020-32299997-8118
电子邮箱:zqswb@gzlbp.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393 证券简称:安必平 公告编号:2025-020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信街2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5日
至2025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证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5年5月12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到公司证券事务部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2025年5月12日下午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信街2号公司102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的方式登记,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信街2号
邮编:510663
电话:020-32210051
联系人:杜坤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请参会股东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93 证券简称:安必平 公告编号:2025-016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全票同意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股东大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六)发行数量
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七)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九)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十一)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二)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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