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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5-01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8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毛荣标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与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与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王建荣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 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5-014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17,039,998.4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57,954,44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4,772,665.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5.3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5-016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0,341.75万元,转销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9,126.51万元,收回或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05.88万元,其他减少合计495.00万元。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商誉等。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说明/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其中,关联方组合和应收政府款项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账龄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具体如下:

  单位:元

  

  (二)2024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商誉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基于上述计提标准,公司拟在2024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0元。

  (三)2024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单位:元

  

  (四)2024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本年公司因处置固定资产,转销对应的固定资产减值121,031.66 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03,417,494.33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2,068,772.35元。

  本期转销资产减值准备291,265,145.71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8,442,807.70元。

  本期收回或转回资产减值准备3,058,836.48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20,007.71元。

  本期其他减少资产减值准备4,950,000.00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45,259.00元。

  四、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同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5-017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公司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9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合计120万元(含税)。

  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此次收费定价系按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5-019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及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关联方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票据额度、贸易融资额度等。

  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总额。公司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进行贷款融资,实际融资金额视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确定。授信额度可在授信期限内循环使用,并在不同金融机构间调整。

  上述授信及融资额度授权期限为一年,即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同时,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贷款具体事宜。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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