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5-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100大厦A座71层会议室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9:15至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主持人:董事长陈家荣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10,274,0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7870%(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530,282,25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11,316,800股不享有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518,965,450股)。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0人;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3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10,274,0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787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3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023,0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33%。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0人;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3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023,0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33%。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053,5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9%;反对2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弃权197,7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02,6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605%;反对2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32%;弃权197,7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63%。
2、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057,5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2%;反对2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弃权193,6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06,6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175%;反对2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6%;弃权193,6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79%。
3、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124,7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9%;反对2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弃权126,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3,8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743%;反对2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6%;弃权126,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11%。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114,5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6%;反对111,7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0%;弃权4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63,6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291%;反对111,7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17%;弃权4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92%。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129,6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5%;反对23,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弃权120,7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8,7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441%;反对2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60%;弃权120,7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99%。
6、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对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032,4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1%;反对191,9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9%;弃权4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81,4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596%;反对191,9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27%;弃权4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7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除上述审议事项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包括独立董事2024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发表意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在公司现场工作等基本履职情况、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以及对公司相关事项的建议等其他履职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3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曹蓉、王雪霞
3、结论性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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