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大洋生物”)于2024年10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福建舜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舜跃”)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4,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3)。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2024年5月10日,子公司福建舜跃以募集资金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银行”)购买可转让大额存单,金额为1,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1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如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赎回本金1,00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24.90万元,本金及理财收益已全额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备注: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银行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2025年4月18日,子公司福建舜跃以募集资金在杭州银行购买单位大额存单理财产品,金额为1,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备注: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银行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产品均会经过严格评估和筛选,但收益情况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其他产品发行方提示的认购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募集失败风险、再投资/提前终止风险及其他不可抗力风险等。
2.风险控制措施
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流动性好、期限短的产品。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12,700.00万元,未超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备注: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银行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备查文件
(一)银行电子回单;
(二)现金管理相关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9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子公司向银行融资
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从银行融资金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以下文中金额均以人民币计算且均含本数)。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机器设备等)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方式。同时,公司为子公司浙江舜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建舜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德市恒洋化工有限公司、杭州润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浙江舜跃”“福建舜跃”“恒洋化工”“杭州润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30,000.00万元。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融资及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2026年度融资及担保事项前有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浙江舜跃、福建舜跃、恒洋化工、杭州润洋提供担保,涉及的被担保人浙江舜跃、福建舜跃、恒洋化工、杭州润洋具体情况如下:
1、浙江舜跃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舜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东杭大厦第10层1002室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东杭大厦第10层1002室
注册资本:10,000,000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仇永生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批发;化学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的批发和零售,仪器仪表的零售,食品添加剂的批发和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兽药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6日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浙江舜跃100.00%的股权。
浙江舜跃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浙江舜跃资产负债率为68.99%。
2、福建舜跃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舜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邵武市金塘工业园区行岭平台泉岭路10号
注册地址:福建省邵武市金塘工业园区行岭平台泉岭路10号
注册资本:50,000,000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仇夏铖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零售;药品生产;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兽药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29日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间接持有福建舜跃100.00%的股权。
福建舜跃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福建舜跃资产负债率为53.58%。
3、恒洋化工
被担保人名称:建德市恒洋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建德市大洋镇新成村
注册地址:建德市大洋镇新成村
注册资本:28,504,521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仇建龙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食品添加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肥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8年10月6日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恒洋化工100.00%的股权。
恒洋化工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恒洋化工资产负债率为56.67%。
4、杭州润洋
被担保人名称:杭州润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洋镇朝阳路22号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洋镇朝阳路22号
注册资本:6,000,000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关卫军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饲料添加剂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工业酶制剂研发;生物饲料研发;生物农药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成立日期:2024年10月18日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杭州润洋51.00%的股权,台州凌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杭州润洋49.00%的股权。
杭州润洋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杭州润洋资产负债率为0.4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上述担保事项与相关机构签署协议,此次事项是确定年度担保预计总金额,相关担保协议具体内容将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0,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总余额为9,874.77万元(本担保余额已包含账期影响),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39%。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事项。
五、董事会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子公司向银行融资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求,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从银行融资金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以下文中金额均以人民币计算且均含本数)。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机器设备等)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方式。同时,公司为子公司浙江舜跃、福建舜跃、恒洋化工、杭州润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30,000.00万元。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融资及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2026年度融资及担保事项前有效。
董事会认为:本次融资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求。被担保子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可控。此次融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融资担保行为。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8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企业的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参考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议案适用对象: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议案适用期限
1.董事、独立董事、监事薪酬或津贴方案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前。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前。
三、薪酬构成及标准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在公司所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在董事会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辞去高管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不同的年度薪酬标准,且与个人月度绩效考核分数相挂钩。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8.0万元/年(税前)。
3.监事薪酬方案
监事按所在公司工作岗位计算薪酬,另加津贴的办法领取(津贴标准:监事会主席3万元/年,监事各2万元/年)。
4.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根据公司相关规定领取薪酬,目前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激励年薪三部分构成,经考核发放。有特殊贡献的,附加特殊贡献奖。
四、其他规定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6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所”或“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80.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60.0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0.00万元。
上期审计收费80.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60.0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0.00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4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本次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中汇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经验和资质,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拟续聘中汇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续聘中汇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审计协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2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上午9:15至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届时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及出席对象:
(1)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9日(星期五),截至2025年5月9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洋镇朝阳路22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4月18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5年4月2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4、7、8、9、10、11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上述议案构成关联事项的,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需要履行回避程序。
上述议案1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材料与现场登记一致,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洋镇朝阳路22号证券法务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芳媛
联系电话:0571-64156868
传真号码:0571-64194030
电子邮箱:1355714860@qq.com
5、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17。
2、投票简称:“大洋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9:15时,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15:00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对于非累积投票的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注2: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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