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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9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一、 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64,864,287.16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63,372,369.35元,扣除当年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6,337,236.9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11,859,097.95元,扣除2024年度内实际派发的现金红利331,247,895.41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07,646,334.95元。根据上市公司利润分配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的规定,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07,646,334.95元。

  3、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276,040,00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回购专户股份余额为2,550,760股)的股本总额273,489,24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9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246,140,316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11,764,211.41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40,258,050.5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452,022,261.93元(不含交易费用),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97.24%。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三、 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 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742,159,344.41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年均归母净利润的30%,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36,234.16万元、175,502.57万元,分别占2023年末及2024年末总资产的比例为16.21%、19.56%,均低于50%。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获批后,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0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54%。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海科技”)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奥海”)、智新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新控制”)、 深圳市奥达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奥达”)、  深圳市移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移速”)、深圳市奥海数字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能源”)、东莞市奥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海新材料”)、奥海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奥海”)、AOHAI TECHNOLOGY (SINGAPORE)PTE.LTD.(以下简称“新加坡奥海”)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127.6亿元人民币、13,800万美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各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上述授信额度具体金额以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依据实际获批的授信额度另行签订授信合同等相关文件。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其他人士,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全权处理银行授信申请、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等相关事宜,并签署一切必要的法律文件。本授权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730914263XN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4 年 10 月 15 日

  住所: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泉江镇谐田村

  法定代表人:刘旭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充电器、电源适配器、手机配件、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一般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自有厂房、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电子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经审计)

  

  2、智新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智新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9月2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WL7W0N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春阳

  注册资本:23169.6015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阳大道339号一号厂房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销售代理;停车场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 (经审计)

  

  3、深圳市奥达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深圳市奥达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09-2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8286728D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旭

  注册资本:85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25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研发、销售:电源适配器、手机配件、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移动通信设备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经审计)

  

  4、 深圳市移速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深圳市移速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11-0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FC6U9E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宁俊武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天安云谷产业园二期4栋10层10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按摩器材、医疗器械、汽车配件、汽车用品、服装、鞋、帽的销售;手机和电脑周边产品的研发与销售;五金塑胶制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电子产品的研发与销售;计算机与电子产品的软件技术开发、咨询与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移动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 (经审计)

  

  5、 深圳市奥海数字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深圳市奥海数字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06-2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L11Q5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蔺政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25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能量回收系统研发;机电耦合系统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运行效能评估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池销售;集装箱销售;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 (经审计)

  

  6、 东莞市奥海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东莞市奥海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11-0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D4QXXP0F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熊环丽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公司100%控股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27号1栋30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模具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池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物联网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经审计)

  

  7、 奥海国际(香港)有限公司AOHAI INTERNATIONAL (HONGKONG) CO., LIMITED

  企业名称:奥海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10-14

  全球法人识别编码(LEI):984500A8AAE7AS7KI446

  企业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1,455,203人民币+10,000港币

  股权结构:公司100%持股

  办事处地址:25/F., OTB BUILDING 160 GLOUCESTER ROAD WANCHAI HONG KONG

  主要财务数据 (经审计)

  

  8、 AOHAI TECHNOLOGY (SINGAPORE)PTE.LTD.

  企业名称:AOHAI TECHNOLOGY (SINGAPORE)PTE.LTD.

  成立日期:2021-8-12

  注册编号:202128144H

  公司类型:PRIVATE 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

  注册资本:800万美元

  股权结构:公司100%持股

  注册地址:10 ANSON ROAD #11-07 INTERNATIONAL PLAZA SINGAPORE (079903)

  主要财务数据 (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在以上额度范围内,担保的金额、方式、期限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四、本次关联交易(担保)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担保体现了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9,460.54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1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江西奥海、深圳奥达、深圳移速、数字能源、奥海新材料、香港奥海、新加坡奥海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智新控制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满足其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董事会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认为被担保人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且有足够的偿还债务能力。本次担保对象智新控制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有充分的实际控制权,为保证上述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智新控制其他股东不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公司为其担保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资源转移和利益输送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折合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保证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负责具体投资事项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R2及以下)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实时理财等产品。

  4、决议有效期

  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负责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以保障资金安全,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所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折合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经核实后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运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折合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符合相关监管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海科技”)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拟使用累计不超过等值40亿元人民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有效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进出口业务为基础,以固定换汇成本、稳定和扩大进出口以及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投机,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为防范公司外汇风险,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拟与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本次批准发生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累计不超过等值40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2、交易对手: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3、币种与业务品种: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币种,主要币种为美元、印度卢比、印尼盾等。

  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4、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决策并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协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进出口业务为基础,以固定换汇成本、稳定和扩大进出口以及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投机,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出现内控制度不完善等原因造成损失。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时,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收付款预测: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措施、内部风险控制程序及档案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2、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3、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授权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

  五、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了专业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公司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满足正常经营和业务需要,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本议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等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八、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金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金池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资金池业务情况

  1、业务概述

  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是指根据跨国企业集团自身经营和管理需要,在境内外非金融成员企业之间开展的跨境人民币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业务。为满足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自身经营和管理需要,实现集团内跨境人民币资金余缺调剂和集中管理,提高公司内部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拟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净流入(出)额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的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具体每笔发生额根据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合作机构

  本次拟开展资金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业金融机构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能力及综合资金成本等综合因素选择。

  3、本次参与资金池业务的公司

  本次参与资金池业务的公司包括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合并报表子公司。

  二、 相关事项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签署资金池业务相关合同、协议,在审批权限范围内向银行申请调整子公司名单、向银行申请调整资金池额度以及签署未尽事宜的补充协议等相关事项。

  三、 本次事项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开展该项业务,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将进一步实现境内外主体之间资金统一管理、调配和监控,将有效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在海外的业务拓展提供便利,推进公司的海外布局战略。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四、 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金池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开展的资金池业务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有利于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关于开展资金池业务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4年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其中明确了“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相关内容。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规定对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借方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根据上述通知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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