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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173                                                    证券简称:福斯达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回购专户未在“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报告期末,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共持有公司股份1,58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9%。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葛浩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正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湘珍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葛浩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正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湘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葛浩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正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湘珍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公司代码:603173                                                  公司简称:福斯达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年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1,583,500股为计算基数进行测算,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9,208,250.00元(含税)。如在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上述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深冷技术在我国的发展起步相对较晚,经历了从无到有、由小到大的演变过程。以1902年德国设计并制成世界第一台工业化利用深冷技术实现空气分离的设备为标志,本行业在境外发达国家已有百余年的发展历程。而我国直至20世纪50年代末期才开始小批量试制小型深冷空分设备,20世纪80年代后我国工业化进程大幅加速、基础建设投资快速增长,从而推动本行业进入高速发展期。

  进入21世纪后,伴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冶金、石油化工、煤化工等国民经济基础性行业得到了迅猛发展,一批拥有技术基础和创新意识的厂商,通过对前阶段积累的深冷空分技术进行消化、改进和再创新,深冷技术在我国实现快速发展,深冷设备向规模化和大型化方向发展。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深冷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显著提升,目前已能够跻身世界先进行列。

  目前深冷设备主要应用于煤化工、石油化工、冶金等行业,十四五期间,石化行业结构调整持续提升,优化石化产业结构、推动传统化工行业整合与改造提升、加快化工新材料发展、提升现代煤化工可持续发展能力等过程将带来新建项目,尤其是炼化行业趋向大型化、一体化、园区化,将为深冷设备特别是大型及特大型空分设备带来新的增量需求。

  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背景下,碳排放逐渐趋严,将促进传统行业冶金、化工等高耗能行业改进生产工艺减少能耗、产能置换升级,使得深冷设备存量市场的潜在需求得以释放。

  国务院于2024年3月发布的《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要求实施设备更新行动,推进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重要方向,聚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电力、机械、航空、船舶、轻纺、电子等重点行业,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根据国发〔2024〕7号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于2024年7月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这些政策的出台及后续的实施能够增加市场主体投资新建、更新改造、技术升级的信心,也为包括深冷设备在内的设备需求提供新的增长动力,为公司所在的行业带来更多市场机会。

  另一方面由于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国内多个行业受到影响,例如钢铁行业新增项目审批严格,部分钢铁企业开工率不足,同时受国际贸易摩擦的影响,我国的一些战略新兴行业如半导体、太阳能光伏、新能源电池等也承受较大竞争压力,未来一段时间内明显好转的预期不强。

  总体而言,公司下游行业既有天然气、煤化工、石油化工、核电等国民经济基础性行业的持续发展,为本行业带来的机遇,也有下游一些行业需求及投资动力不足带来的挑战。近年来国内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高端产品水平提升,国内经济建设中对装备国产化的意愿也显著增强,为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公司自成立以来,通过多年的设计、生产及工程项目实践,抓住市场对深冷装备大型化、高端化及需求多样化的发展趋势,近年来快速发展,已成为国内外深冷装备行业知名和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企业之一。

  1、公司主要业务和产品情况

  公司长期致力于深冷技术领域,专业从事各类深冷技术工艺的开发及深冷装备的设计、制造和销售,为客户提供深冷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深冷技术工艺系在低温环境中(通常为-60℃~-269℃)对空气、天然气、合成气、化工尾气、烯烃等介质进行液化、净化或分离的工艺方法。深冷装备系用以实现上述工艺目的的设备,如空气分离设备、液化天然气装置、化工冷箱等,广泛应用于天然气、煤化工、石油化工、冶金、核电、航空航天、半导体、多晶硅片、新能源电池、工业气体等行业。

  公司产品主要包括空气分离设备、液化天然气装置(LNG装置)、绕管式换热器、化工冷箱和低温储罐等深冷装备。

  2、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提供的主要产品空分设备、LNG装置等,均为非标准化工业成套设备。公司根据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工艺设计包,设计和制造设备中核心系统/单元,组织、采购配套系统/单元,并组织设备的成套、安装、调试以实现既定功能和指标。

  (2)采购模式

  公司对外采购分为自制产品用的基础性原材料和外购配套件。基础性原材料主要为铝材、钢材(主要为不锈钢材和碳钢材),外购配套件主要为压缩机、膨胀机、自动控制系统和换热器等。

  (3)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根据客户的订单及需求进行针对性的工艺流程设计,并根据合同约定安排生产计划及原材料、配套件的采购。公司深冷设备成套采用“工艺设计+关键设备自制+配套设备外购”模式,公司主要负责生产空分设备、LNG装置精馏系统、预冷系统、纯化系统及储存系统中的核心部件,如精馏塔、冷箱、贮槽、吸附器、空冷塔、水冷塔等。生产模式为生产部门根据技术方案、图纸等分解所需基础原材料及配套件,形成需求计划并向采购部门下达采购指令;基础原材料经检验合格入库后,由生产部门根据技术方案、图纸利用自身加工能力生产各类钢制、铝制容器、冷箱、液体贮槽等。空分设备、LNG装置等大型定制化成套设备生产周期较长,大中型设备的生产通常需要跨越1年以上。

  (4) 销售模式

  公司通过商务谈判、招投标等方式取得项目,与客户签订合同,由公司提供空气分离设备、LNG装置等产品,由公司或客户组织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单位安装施工,公司负责安装指导及后期的调试和服务。海外市场大部分项目由公司直接完成报关出口,小部分项目通过国内总承包商或国内其他渠道实现间接出口。公司产品报价系根据技术方案、配套件采购询价及公司制造成本等数据预计项目成本,再加上合理毛利形成基础报价。综合客户情况、项目类型、竞争激烈程度等因素,通过与客户进行商务谈判或参与招投标等方式,最终确定成交价格。

  结算方式:国内项目通常为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通常期限为3~6个月),结算进度为合同签订后收取合同金额20%~30%的预付款,交货时收取合同金额的30%~40%的设备款,安装调试完成后收取合同金额的20%~30%调试款,剩余5%~10%为质保金。海外项目一般在合同签订后收取合同金额10%~20%的预付款,根据项目节点收取20%~30%的进度款,报关出口前一般会收取剩余款项或绝大部分剩余款项。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量化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多因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等3名股东在报告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不在公司前200名内。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1,887.51万元,较上年度增长12.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116.30万元,较上年度增长36.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384.97万元,较上年度增长36.13%。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详见本年度报告全文“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73           证券简称:福斯达           公告编号:2025-018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现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福斯达”)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59号),公司获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00股,发行价格每股18.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6,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8,894,1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1月1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012号《验资报告》。

  (二)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使用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会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截至目前,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DOCVARIABLE 附注二级 \* MERGEFORMAT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月16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10,075,590.13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5,103,773.59元,合计115,179,363.72元。经公司2023年2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15,179,363.7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069号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23年3月将115,179,363.72元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3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2个月,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单项产品投资持有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单项产品投资持有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述决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未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4年度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福斯达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年产15套大型深冷装备智能制造项目”于2023年1月投入试生产,因部分供应商质保金尚未到期等原因,部分款项尚未结清。

  

  证券代码:603173           证券简称:福斯达           公告编号:2025-020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25年度经营发展的需要,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现金流量充足,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池、抵(质)押贷款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意见为准)。

  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权额度来确认。在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办理与授信、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抵押等)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授信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73           证券简称:福斯达           公告编号:2025-024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4月30日(星期三) 上午 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23日(星期三) 至04月29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fortune-gas.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2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4月30日上午09:00-10: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4月30日上午0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葛水福先生、董事兼总经理葛浩俊先生、董事会秘书张远飞先生、财务总监黄正杰先生和独立董事刘春彦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4月30日(星期三)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23日(星期三) 至04月29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fortune-gas.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8623 2075

  邮箱:stock@fortune-gas.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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