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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正浩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原定任期为2022年6月29日至2025年6月28日,鉴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已于2025年4月11日完成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经营管理稳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相关约定,公司监事会拟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钟圆女士、王正浩先生、吴迪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孚能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原定任期为2022年6月29日至2025年6月28日。鉴于公司股东Farasis Energy(Asia Pacific)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孚能”)及其一致行动人赣州孚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赣州孚创”)、YU WANG、Keith D. Kepler和广东恒健工控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健工控”)、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合计持有的孚能科技5%股份,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2025年4月11日,香港孚能、赣州孚创和恒健工控完成了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经营管理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及上述《股份转让协议》相关约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拟提前进行换届选举。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简历后附):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被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以非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8人;独立董事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5人。上述非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 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如下(简历后附):

  

  上述被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以非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3人。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 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监事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1、YU WANG(王瑀)先生,1961年5月出生,加拿大国籍,拥有中国、美国永久居留权。Instituto Superior Tecnico, Universidade de Lisboa博士,The 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博士后。1997年1月至2000年7月,担任NEC Moli Energy (Canada) Ltd.研发科学家;2000年8月至2002年2月,担任PolyStor Corporation研发部总监、电芯总设计师;2002年3月至2019年6月,担任Farasis Energy, Inc.首席执行官、董事;2009年12月至2019年5月,担任孚能科技(赣州)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2019年5月至2020年12月,担任孚能科技总经理;2019年5月至今,担任孚能科技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YU WANG(王瑀)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谢勇先生,1971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工程师。现任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历任广州冷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广州万宝集团压缩机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广州万宝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曾兼任广州万宝集团压缩机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森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万宝集团冰箱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广州松下空调器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万宝家电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3、曹限东先生,1980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学学士,现任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万力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广州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广州万有引利高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历任广州万力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副部长、战略发展部副部长,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副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万力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曾兼任合肥万力轮胎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市华南橡胶轮胎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广州万力轮胎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广州双一乳胶制品有限公司董事,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限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4、洪素丽女士,198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硕士学历。历任广州万宝贸易有限公司及河南万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综合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商丘万宝长智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广州万宝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工会主席,广州万宝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及党支部副书记,广州万宝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常务副部长,广州万宝长睿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广州森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柴油机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双一乳胶制品有限公司董事、广州金邦液态模锻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首席投资官、战略投资部总经理,广州市海珠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储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工控万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洪素丽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5、董立刚先生,1975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广州铜材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广州南方有色金属有限公司铜材事业部临时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广州市腾业锌材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广州铜材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铝材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万力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广东南方碱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副董事长;兼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化工事业部副部长、化工卓越运营中心组长。2021年5月至今,担任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12月至今,担任中共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委书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立刚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6、左梁先生,197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广州市国资委统评考核处副处长,广州市城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汇垠天粤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总监,广州金骏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兼任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工控国际控股(广州)有限公司董事、万力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左梁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7、姜开宏先生,1977年4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姜开宏先生博士毕业于南京农业大学,曾任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大数据事业部总经理;现任中国国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国新风险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国风投创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开宏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8、沙俊涛先生,197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山东大学学士,华东师范大学硕士。1998年至2016年先后就职于海南港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6月起至今,担任上海宏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深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沙俊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1、高镇海先生,1973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吉林大学车辆工程专业博士。历任西安交通大学人工智能与机器人研究所博士后,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院长,吉林大学汽车仿真与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现任吉林大学汽车底盘集成与仿生全国重点实验室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镇海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黄浩先生,197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法律硕士。历任广州正承律师事务所、广东国慧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广东蕴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职律师。现任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职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浩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3、饶静女士,1980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会计学博士。现任广东工业大学会计系副教授,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安驰达飞机零部件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饶静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4、马增胜先生,198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湘潭大学工学博士。现任湘潭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江苏中云筑智慧运维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增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5、Wang Jiwei(王纪伟)先生,1976年6月出生,新加坡国籍,西安交通大学经济学学士,香港科技大学哲学博士,澳洲资深注册会计师 (FCPA Australia)。2003年至2010年,担任新加坡管理大学助理教授,2010年至今,担任新加坡管理大学会计学副教授,专业会计硕士和财务大数据分析硕士课程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Wang Jiwei(王纪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1、钟圆女士,1977年9月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学士。历任广州广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团委书记、工会委员、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董事会秘书;广州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法律顾法律顾问、办公室副主任、团委书记、工会委员、女职委主任、职工监事;广州智能装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法律顾问、法务部副总监、法务部总监、纪委委员、团委书记、工会委员、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党委工作部临时负责人、党委工作部部长(党委组织部长、武装部长);现任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圆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王正浩先生,198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2010年9月至2012年12月,担任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3年至2018年,历任兴业银行投资银行部高级产品经理、副处长(主持工作);2019年1月至2024年3月,担任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1月至2023年3月担任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5月至今,担任兴投(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8月至今,担任北京滴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3月至今,担任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正浩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3、吴迪女士,197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学士。2009年至2012年,担任戴姆勒东北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2012年转入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担任并购部任高级经理,2013年11月至今,担任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并购部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迪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变更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的规定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247号)等要求,公司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将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 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经营管理需要,拟对《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章程修订备案相关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7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北侧彩蝶路西侧孚能科技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7日

  至2025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3、4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2025年5月6日17时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方式)发送至邮箱farasisIR@farasisenergy.com.cn进行登记。股东或代理人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5年5月6日17时之前送达。

  (二)现场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5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登记地点: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北侧彩蝶路西侧孚能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1、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2、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人员须于上述约定时间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北侧彩蝶路西侧孚能科技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97-7329849

  电子邮箱:farasisIR@farasisenergy.com.cn

  邮政编码:341000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上杭兴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杭兴源”)持有公司股份36,413,7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796%。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杭兴源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36,413,79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796%。本次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最近一次减持情况

  

  注:减持比例为减持数量占公司当时减持期间总股本的比例。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本企业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锁定事项的承诺。如果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2、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时,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3、如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减持安排有不同意见,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减持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不适用

  (四)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杭兴源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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