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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5-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根据分析和评估结果,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经过对2024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计提2023年度各项减值准备7,856.71万元,明细如下表:

  

  二、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为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1、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1)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1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2:不计提坏账

  (2)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将影响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7,856.71万元,并相应影响公司报告期期末的资产净值,上述金额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5-024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保证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5年度各项生产经营任务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的资金需求,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6.41亿元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具体合作银行、授信启用时间、授信业务种类、单次用信的具体金额、期限、利率、费用等事宜,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与各金融机构协商确定并执行,上述授权有效期为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5-021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管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印大维先生、王同先生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委员/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本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结合公司所处地区及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管薪酬方案。

  一、 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薪酬为每人每年7.5万元(含税),由公司按季度发放。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

  在公司任职并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按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另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并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按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另领取监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因素综合评定领取薪酬。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2025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管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其中在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委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管薪酬方案的议案》。

  2、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管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印大维先生、王同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5-028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7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2025年5月7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溪大道189号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上议案(除议案5.00、7.00涉及全体董事、监事,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外)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6.00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会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讨论,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股东本人身份证、个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由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0日(星期六)9:00-17:00。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附件2《授权委托书》于2025年5月10日(星期六)下午17:00前送达或邮寄至公司登记地点,超过登记时间不再接受参加现场会议登记。

  3.登记地点:安徽省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溪大道189号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宁、盛麒

  联系方式:0566-3206810

  电子邮箱:ahtgcf@126.com

  5.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7.注意事项:异地股东可填写附件3《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会登记表》,并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217;投票简称:铜冠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讨论事项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3: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 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5月10日下午17:00之前以邮寄或电子邮件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个人股东签署:

  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5-023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内控审计服务多年,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宜并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初始成立于2011年7月18日,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41人,共有注册会计师2356人,其中9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34.8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8.40亿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707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7.20亿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多个行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4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4年3月6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本案已完结(天健需在5%的范围内与华仪电气承担连带责任,天健已按期履行判决)。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5、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许安平,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小欢,201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娇,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许安平、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小欢、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娇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4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合计人民币60万元。

  三、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在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选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在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选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独立性、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要求,聘任其是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提议董事会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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