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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668             证券简称:杰恩设计             公告编号:2025-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杨凯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成业       会计机构负责人:敖倩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杨凯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成业       会计机构负责人:敖倩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300668         证券简称:杰恩设计        公告编号:2025-022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95,500.85元,母公司净利润-37,904,027.0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可分配利润221,326,234.36元,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73,320.52元。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等因素,经公司董事会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三、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由于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同时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结合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未来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等因素,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以保证公司财务健康状况,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四、 其他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未向母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73,320.52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21,326,234.36元,公司未使用的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将坚持高质量发展经营理念,积极应对外部宏观环境带来的风险及挑战,持续提升经营效率及盈利能力,提升股东投资回报。公司重视以现金分红回报方式,同时需要保障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本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等因素,经公司董事会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0668          证券简称:杰恩设计       公告编号:2025-026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及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6,517,959.61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9,854,405.15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进行了减值测试,同时依据管理层对市场情况及交易近况的研讨判断,认为上述资产中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1、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核查,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46,372,364.76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2、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如下(单位: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 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1)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标准:

  

  2、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会计处理方法以及坏账计提标准参照以上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会计处理方法以及坏账计提标准。

  3、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预计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合计46,372,364.76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46,372,364.76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事项,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后能公允的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0668         证券简称:杰恩设计        公告编号:2025-031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恩设计”)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1、2023年2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及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2、2023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13日,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3月14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提案》《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提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提案》。

  5、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授予日确定为2023年3月27日,以18.5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4名激励对象授予285.90万股限制性股票。

  6、2025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在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权益归属缴款期间,49名激励对象放弃本次归属的全部权益,公司予以作废,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130.2883万股。

  第二个归属期以2022年年度业绩为基数,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较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4.00%;或以2022年年度业绩为基数,公司2024年净利润考核指标较2022年净利润(扣非后)的增长率不低于44.00%,因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未达成,现取消归属并作废第二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132.2032万股。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作废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就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0668         证券简称:杰恩设计        公告编号:2025-029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15:00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相关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及合规性: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深交所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段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乌石头路8号天明科技大厦11楼综合会议室。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林森先生(已离任)、梁波先生(已离任)、张华先生(已离任)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汇报。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12日(9:00-12:00,14:00-18: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乌石头路8号天明科技大厦11楼证券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或电子邮件时间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式样详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请在2025年5月12日18: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信封上或者电子邮件名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成业、付明琴

  电话:0755-83415156

  传真:0755-86189667

  邮箱:ir@jaid.cn

  邮政编码:518057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乌石头路8号天明科技大厦11楼证券部办公室。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签到入场。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668

  2、投票简称:杰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的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说明:

  1、请在表决票中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一项,在相应栏中划“√”做出投票指示,多打或不打视为弃权。

  2、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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