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5-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24年5月,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认缴海南禾怡远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禾怡远景”或“合伙企业”)17.9767%的出资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二、合作投资终止原因

  鉴于当前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并与合作方友好协商,公司决定终止本次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终止投资已经公司董事长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终止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为各方意向合作的初步洽谈结果,尚未就具体合作签订已生效的协议及承诺,公司也未实际出资,亦无需为本次终止该项投资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本次终止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5-036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制订了《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5-025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8日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飞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监事会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2025年经营发展规划。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系日常正常经营业务,关联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公平合理,亦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是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满足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是公司在综合分析经营环境和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充分考虑目前及未来的业务发展等情况,在保障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以期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严格执行了《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相关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系根据《公司章程》、《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有利于公司稳定经营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控制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记录状况等相关审计资格。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从业经历并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长期合作的审计机构,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是为了促进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致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实现长期战略规划,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持续推进药物研发项目。交易价格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修订,进一步规范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能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保证公司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5-027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6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0.82元,共计募集资金72,427.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025.04万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67,401.9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20.92万元(不含增值税),加上本次发行承销和保荐费对应增值税284.44万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5,565.4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19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差异主要系结项转出资金7,352.61万元,扣减本期已投入暂未置换的16.38万元。结项转出资金和其他差异具体情况和原因详见本报告三(一)4和5之说明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中,原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已因募集账户变更而在2023年5月12日注销;2022年12月12日,本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湖南华纳大药厂手性药物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中,原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已因项目结束而在2022年9月28日注销;2022年12月12日,本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湖南华纳大药厂天然药物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星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3年5月5日,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定期存款账户和3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8月26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062.3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6.40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2-374号)。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2.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该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2024年8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余额合计1.88亿元。

  4.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8月16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1000吨高端原料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续建”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114.26万元(加上未支付的款项实际转出金额为272.1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1000吨高端原料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续建”“化药制剂自动化、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及“中药制剂及配套质量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合计7,080.45万元,本公司拟将上述3个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7,080.45万元全部转入其基本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合同约定募投项目尚待支付尾款、质保金等款项将继续存放于上述项目相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将继续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完成支付。截至2023年7月21日,上述资金已全部转入公司基本户。

  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系以下两点:(1)本公司严格控制原材料采购、工程建设,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调度优化各项资源,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2)本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5.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2021年8月4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经采用自有资金支付暂未置换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的金额16.38万元。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中药制剂及配套质量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综合考虑系公司现有产能可以满足中药制剂生产需要,故对该项目的投资内容和预算进行了调整,调整后该项目的投资内容变更为“配套质量检测中心”,调整后的项目仅为产品质量检测,不建设生产线进行产品生产,因此该项目不适用于效益的统计。

  药物研发项目主要系公司为拓展研发能力,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8月13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议案》,2022年9月15日,本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年产30亿袋颗粒剂智能化车间建设项目”进行变更调整,公司计划在原募投项目基础上,扩大产品线建设及技改范围,增加无菌制剂生产线(吸入溶液剂、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和片剂生产线的建设,并将该项目名称变更为“化药制剂自动化、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变更后本公司将对该项目追加投资金额6,500万元,新增投资金额将来自于“中药制剂及配套质量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调减部分。变更后的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16,499.04万元调整至22,999.04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7月1日期间,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略高于前次董事会审批授权额度,现金管理金额为2.02亿元,超出授权额度200万元。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追加确认了上述超额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华纳药厂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纳药厂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纳药厂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华纳药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与应有结余募集资金差异系部分募集资金尚未实际支付

  [注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与应结余募集资金差异系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

  [注3]2022年8月13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产能可以满足中药制剂生产需要,对该项目的投资内容和预算进行了调整,调整后该项目的投资内容变更为“配套质量检测中心”,因此该项目不适用于效益的统计

  [注4]募投项目效益按照项目营业收入列示,下同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投项目效益按照项目营业收入列示

  [注2]2022年8月13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产能可以满足中药制剂生产需要,对该项目的投资内容和预算进行了调整,调整后该项目的投资内容变更为“配套质量检测中心”,因此该项目不适用于效益的统计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5-028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1.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该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经批准的额度、投资的产品品种和决议有效期限内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执行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6月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6号),公司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3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0.8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24,27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5,654,751.4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7月8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19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该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含3.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该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2.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该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该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追加确认了200万元超额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在上述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范围

  1、募集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应当符合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条件,具体产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自有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产品应当符合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条件,具体产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额度及期限

  1、募集资金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1.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自有资金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经批准的额度、投资的产品品种和决议有效期限内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执行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1、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自有资金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其他生产经营计划。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保本型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是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5年4月1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前述议案。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存放利益。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是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5-029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以公积金转增4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配总额、公积金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配比例、公积金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46,603,252.50元。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3,8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6,28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56,280,000元;本年度未进行股份回购。其中,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56,28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4.25%。

  2.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公积金转增4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3,800,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131,32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配总额、公积金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配比例、公积金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全体董事均表决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满足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是公司在综合分析经营环境和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充分考虑目前及未来的业务发展等情况,在保障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以期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严格执行了《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相关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生产经营产生实质影响。

  (二)权益分配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情况及股本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持股比例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三)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5-031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及《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人员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和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项目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和公正,认真负责,表现出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因此,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2025年4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的要求,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从业经历并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长期合作的审计机构,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5-033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张东彪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东彪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张东彪先生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其承诺将于近期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31-85910599

  电子邮箱:hnddm@warrant.com.cn

  联系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麓天路28号C7栋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

  张东彪先生简历

  张东彪,男,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CPA)非执业会员。2015年6月至2025年3月历任长城证券企业融资部项目经理、英大证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财信证券股权融资部业务总监,2025年3月至今就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东彪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