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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301           证券简称:川宁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刘革新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段宏女士、曹亚丽女士、高献礼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根据2024年经营管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以及对2025年经营方针、未来发展规划向董事会提交《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部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25年4月22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其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

  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57.58亿元,比上年增加19.38%;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00亿元,比上年增加48.88%。

  2024年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05.54亿元,比上年增加4.09%;2024年末公司负债总额26.37亿元,比上年减少16.69%;2024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78.98亿元,比上年增加13.46%。

  2024年销售费用为2,553.58万元,比上年增加13.16%;2024年管理费用为16,533.91万元,比上年增加15.52%;2024年财务费用为4,835.65万元,比上年减少20.51%;2024年研发费用为7,773.00万元,比上年增加40.67%。

  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91亿元,较去年增加38.59%;2024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6亿元,较去年增加69.94%;2024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61亿元,较去年增加24.74%。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信息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部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25年4月22日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400,324,129.94元(合并报表);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529,978,312.32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52,997,831.2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44,171,010.89元,扣除年度内已分配现金红利500,129,516.75元。2024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221,021,975.23元。

  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后,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227,1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01,333,200.0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2.94%,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619,688,775.23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如因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资产状况、经营成果所做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确定其2025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九)在关联董事刘革新先生、刘思川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关联董事刘革新先生、刘思川先生未在公司领取薪酬,其余非独立董事成员按其在公司所在岗位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薪酬标准和制度领取薪酬,公司未另行支付其任期内担任非独立董事的报酬;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为每人12万元/年(含税)。

  2025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将遵循2024年度薪酬方案,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其非独立董事薪酬。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为每人12万元/年(含税)。

  鉴于公司过半数董事与本议案利益相关,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联董事邓旭衡先生、李懿行先生回避表决,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及奖金构成,其中基本薪酬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职位、能力、岗位责任综合确定;绩效薪酬及奖金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视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而定,并根据所在地区薪酬水平和通货膨胀水平做相应调整。

  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拟在2024年度薪酬基础上,根据同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做相应调整。

  (十二)审议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

  由于本议案内容与全体董事均有关联,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向银行等机构融资的议案》

  根据经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即2026年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等值60亿元人民币,该额度拟用于公司向银行等机构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委托贷款、委托债权投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保理、应收账款质押、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付款保函、质量保函、供应链金融、商票保贴等业务。在授信期限内,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融资利率、种类、期限以签订的具体融资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将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融资相关的事宜,具体融资金额届时将根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办理该银行等机构融资手续时,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可以用其资产进行抵押、质押等担保。

  就上述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根据经营需要选择融资银行等机构及单笔融资额度,就融资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不超过合计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且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前述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相关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同意总经理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财务相关负责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等相关事项。同时,同意公司就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出具的《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十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公司及子(分)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超短期融资券、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资产支持票据(ABN)、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永续票据(长期限含权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GN)等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类型。

  就拟注册发行的债务额度,对于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超短期融资券、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资产支持票据(ABN)、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永续票据(长期限含权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GN)等不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注册额度限制的债务融资工具,每一种类产品的注册总额不超过10亿元,如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受协会对注册发行总金额有限制要求的,则以该金额为上限。

  公司视实际资金需求安排进行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并在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本公司及子分公司生产经营资金、调整债务结构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处理与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一切事宜。该项授权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1)决定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类型、品种、金额、期限、发行批次及数额、发行时间、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并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发行利率;

  (2)选择及聘任合格专业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及聘任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及法律顾问;

  (3)进行一切必要磋商、修订及签订所有相关协议及其它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批准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申请、注册文件、发行文件、承销协议、所有为作出必要披露的公告及文件);

  (4)办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所有必要的批准及必要的注册及备案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就发行该工具向相关部门递交注册申请及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对发行该工具的建议作出必要修订;

  (5)如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就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及处理或决定所有相关事宜;

  (7)上述授权自本次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三年内及授权期限内注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分)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的商业汇票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开展期限为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即2026年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上述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分)公司可独立开展票据池业务,也可以办理集团票据池业务。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分)公司办理集团票据池业务,可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不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占用票据池内其它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或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票据池质押额度由全体签约企业共享。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可以根据需要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具体确定及办理,但不得超过票据池业务额度。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根据经营需要决定单笔融资额度,决定参与票据池业务的子(分)公司及其变更,签署融资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4.647元/股调整为4.4224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二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规定在第二个归属期内为符合归属条件的33名激励对象办理292.50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二十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或合同到期且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约、双方协商解除协议的,自情况发生之日起,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69.0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本次作废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35人变更为33人,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54.00万股变更为585.00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十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在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拱宸路1号4楼会议室,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1301         证券简称:川宁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9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12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预计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伦药业”)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统称“科伦药业集团”)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30,220.00万元,与关联方伊犁恒辉淀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辉淀粉”)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7,000.00万元,与关联方伊犁顺鸿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犁顺鸿”)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2,300.00万元,与关联方河北国龙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国龙”)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27,000.00万元。

  2025年4月18日,在关联董事刘革新先生、刘思川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科伦药业集团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20,340.87万元,与恒辉淀粉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9,166.80万元,与伊犁顺鸿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2,351.85万元,与河北国龙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5,900.00万元,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23.38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科伦宁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实际发生情况

  

  1 禾一天然指四川禾一天然药业有限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是公司董事刘思川先生控股的四川科伦兴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2023年12月四川惠丰生物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四川惠丰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已转让所持禾一天然股权);

  2 东方比特指北京东方比特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科伦药业的监事郭云沛先生控制的公司。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原料、销售商品及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是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与稳定经营。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定价依据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三、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经审阅,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1301        证券简称:川宁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0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8号”)相关要求,变更有关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及依据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依据前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相关项目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新疆 伊犁

  2025年04月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227,16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隶属于医药制造业,地处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是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域,公司始终坚持发展“生物发酵”与“合成生物学”双轮驱动战略,目前主要从事生物发酵技术和合成生物学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

  公司生物发酵项目占地1,319亩,总投资已逾80亿元,建设有硫氰酸红霉素生产线一条、头孢和青霉素系列中间体生产线两条、熊去氧胆酸生产线一条,总产能约为16,000吨/年,主要产品包括硫氰酸红霉素、头孢类中间体(7-ACA、7-ADCA、D-7ACA)、青霉素类中间体(6-APA、青霉素G钾盐)、熊去氧胆酸、辅酶Q10菌丝体等,是国内抗生素中间体领域规模领先、产品类型齐全、生产工艺较为先进的企业之一。

  公司合成生物学项目占地591亩,分2期建设,预计总投资为10亿元,一期项目建设有化妆品原料、保健品原料柔性生产线2条,目前已有红没药醇、5-羟基色氨酸、麦角硫因、依克多因、角鲨烷、肌醇、植物鞘氨醇、PHA等多个产品进入生产,公司是目前业内为数不多的完成了合成生物学从选品—研发—大生产的企业。

  

  公司当前生产的主要产品中,硫氰酸红霉素主要用于进一步合成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如红霉素、罗红霉素、阿奇霉素等;7-ACA、D-7ACA及7-ADCA主要用于合成头孢菌类药物;6-APA、青霉素G钾盐主要用于合成青霉素类抗生素药物;熊去氧胆酸主要适用于胆固醇性胆结石、胆汁反流性胃炎、胆汁淤积性肝病等;辅酶Q10菌丝体主要用于生产辅酶Q10;红没药醇在舒缓修复敏感肌肤、美白、口腔护理以及洗护产品中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5-羟基色氨酸主要应用于医药、保健品等。各产品的主要用途具体如下:

  

  注:2024年7月,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关于公司原料药熊去氧胆酸的《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4YS00678);登记号Y20220000739、受理号CYHS2260663、注册标准编号YBY68042024;审批结论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生产本品。质量标准、标签及生产工艺照所附执行”;与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结果为A;通知书有效期至2029年7月8日。公司本产品的制剂为熊去氧胆酸片(胶囊),为利胆药。适用症为对于胆囊收缩功能正常的患者,用于X射线能够穿透的胆囊胆固醇结石的非手术治疗、胆汁淤积性肝病(如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胆汁反流性胃炎、脂肪泻(回肠切除术后)。

  公司始终坚持以“科技创新”带动业务发展为思路,以“研发创新”为川宁生物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密切注视国际生物发酵和环保处理等前沿领域的发展。公司通过自主创新掌握了生物发酵领域的菌种优选、基因改良、生物发酵、提取、酶解、控制和节能环保技术,在重点技术、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实现了关键性突破。公司通过自主创新培育,掌握了高产量菌种制备技术、500m?发酵罐制备与优化设计、生产线高度自动控制、陶瓷膜过滤技术、纳滤膜浓缩技术、丙酮重结晶工艺、复合溶媒回收工艺技术等。尤其是创造性地使用500m?生物发酵罐,为当前最大的抗生素及发酵中间体发酵罐,解决了超大发酵罐的设计建造、发酵液溶氧供给、无菌控制、营养传递和相关配套设施的瓶颈难题,大幅度提高了单批产量和效率,规模化效益明显。此外,公司在生产车间设计和在线控制设备技术领域的高起点及高度集成性,也奠定了公司在行业内的优势地位。

  公司先后经相关部门的批准成立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微生物发酵抗生素中间体工程实验室”“新疆抗生素发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环境保护抗生素菌渣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利用工程技术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四批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入选“2017年第一批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名单”“工信部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名单”“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理事会成员单位”“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医药业商会常务理事单位”“新疆一碳化合物生物高效利用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自治区应急与安全生产协会先进会员单位”;荣获“2016年十二五全国轻工科技创新先进集体”称号、“2016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2024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2018年度绿色发展典范企业”“开发建设新疆奖状”“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二等奖”“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截至2024年年末,公司共申请190项专利(发明专利135项、实用新型54项、其他1项),其中有84项专利已获授权(发明专利38项、实用新型46项)。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R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①研发创新步入新篇章

  2024年上海研究院在产品研发上主要开展两项工作,一是对2023年及以前已交付的产品进行降本工作,包括菌种的进一步改造以提高糖转化率和工艺改进,对化妆品活性原料RCB112角鲨烷、饲料添加剂RCB114肌醇等产品的菌种改进、发酵和提取工艺的优化,前述项目初步达成年初设定的目标。二是在化妆品活性原料RCB125植物鞘氨醇及衍生产品、生物基材料单体RCB128等项目上实现菌种和工艺包的交付,发酵水平达到预期目标,且植物鞘氨醇及衍生产品已在生产基地完成中试并试产。近两年已交付的产品红没药醇、角鲨烷、麦角硫因、植物鞘氨醇、神经酰胺等已基本形成化妆品原料产品矩阵。此外,研究院目前聚焦于大宗或产值较高的两类产品的研发,在相关产品的研发上也完成所设定的阶段性里程碑,为2025年研发交付奠定了基础。

  ②烫平生产波动,智能化改造持续升级

  根据硫氰酸红霉素、头孢类中间体及青霉素类中间体三大产品历史生产数据,公司制定并完成多项烫平波动改进方案,包括筛选高产菌株、精细化控制、提高批产量和收率等,各生产车间和辅助系统共同发力,公司各产品收率及产量明显提升。公司大力推行自动化改造并成立专项领导小组,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思路,与专业机构、厂家进行考察和交流,基于实际确定改造方案并加以实施,2024年公司实施改造项目15个,所有完成项目的预算均在控制范围内,总计人员优化80人。

  ③熊去氧胆酸GMP获批

  公司已于2024年7月9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公司化学原料药熊去氧胆酸的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标志着公司所生产的原料药熊去氧胆酸的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已通过国家权威部门严格审核,获准在国内合法生产与销售。这不仅为公司新增了重要的收入来源,增强了市场竞争力,也为下游制剂生产提供了合规原料保障,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原料药领域的行业地位。同时,获批体现了公司在研发、生产和合规管理方面的综合实力,有助于提升品牌信誉、吸引投资合作,并为后续拓展国际市场奠定基础,对推动业绩增长和长期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④投资临港创业产业基金

  为满足公司“双轮驱动”战略发展需要,拓展公司投资渠道,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扩充产业资源,发展优质项目储备。公司全资子公司生合创域参与投资上海临港启创生科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企业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56,500万元,公司将作为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LP)认缴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10.62%。公司投资创业产业基金具有重要战略意义,通过资本支持推动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优化资源配置并强化产业链协同,同时为企业引入技术、管理及市场资源,提升竞争力与抗风险能力;同时布局新兴领域或产业链延伸,公司可获取长期收益并增强发展潜力,叠加政策支持与社会责任践行,既实现资产增值,又为可持续发展和行业影响力提升奠定基础,是兼顾财务回报与战略价值的综合决策。

  ⑤绿色循环产业园项目成功进入生产阶段、多个产品获得权威认证

  2023年公司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投资建设“绿色循环产业园项目”,主要建设可年产红没药醇300吨、5-羟基色氨酸300吨、麦角硫因0.5吨、依克多因10吨、红景天苷5吨、诺卡酮10吨、褪黑素50吨、植物鞘氨醇500吨及其他原料的柔性生产基地。该项目于2023年3月启动建设,2023年12月完成一期项目试车。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经生产的产品有:红没药醇、5-羟基色氨酸、肌醇、角鲨烯、植物鞘氨醇、依克多因等,并且在2024年多个产品通过ISO9001、ISO22000、FSSC22000、HACCP、FAMI-QS、Kosher、Halal、REACH、COSMOS等认证检查,全年9个品种共计获得24项认证,肌醇产品取得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

  此项目的实施是公司“双轮驱动战略”得以顺利实现的重要一环,是公司完成合成生物学从选品—研发—大生产的全产业链布局的关键一步,红没药醇、5-羟基色氨酸等合成生物学系列产品的商业化生产,也标志着公司从资源要素驱动向技术创新驱动的成功转变,从而实现公司效益的稳步提升。

  ⑥超前进行AI+的战略布局、并已经取得一定成效

  公司与上海金珵科技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将在AI赋能发酵产业、AI辅助合成生物学研发、新产品合作开发等方面开展合作。一方面将人工智能与川宁生物现有产业结合,尽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以全面提升公司的生产方式和生产效率。具体包括打造生成式人工智能虚拟工程师,建立原料、工艺、产量的生成式可解释的人工智能工程化平台,通过机器学习迭代反馈实现抗生素中间体生产新范式和效益的系统性提升。另一方面将人工智能用于辅助合成生物学的研发,利用生成式AI辅助提升代谢途径中关键酶性能,预测复杂代谢途径中的靶点,从而提升终端小分子产品的效价、碳转化率和时空转化率,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

  截止年报披露日期,公司在硫氰酸红霉素产线部分实验罐上实现了AI动态调控,使得在复杂的生物发酵过程中能动态调控参数,实时生成了最优的发酵方案,从而提升硫氰酸红霉素实验罐发酵产量。从目前实验数据来看,由该AI虚拟工程师所调控的实验罐的发酵水平已全部高于原有未使用AI调控发酵罐水平,按照相同物料投入,AI所调控的发酵罐平均产量超出对照组3%-5%的产量,并且随着新批次数据的喂入,多次迭代后有望持续提升发酵产量。目前AI虚拟工程师已能够实时提前预测发酵过程的演变趋势,包括溶氧、pH等的变化趋势,进而可以提前进行干预调控,让温度、空气流量、补糖速率等整个调控过程更加平稳,最终维持生产水平的稳定性,大幅降低生产波动。在合成生物学研发方面,目前使用AI后,酶改造方面对酶活整体大幅提升,极大的提高了研发效率,现正在逐步将AI应用到各项研发工具中进行开发使用,期待AI在研发端发挥更大的作用。

  公司将针对部分实验罐,进行传感器的维护和更新,减少设备对生产和AI数据的影响;打通DCS在线数据到AI模型的数据通道,并将控制参数下发数据中心和DCS系统的中转机;增加新、旧菌种生产数据,建立新、旧菌种分罐AI模型,迭代AI模型。下一阶段,AI与工控系统将实现融合,通过软件和硬件升级,让AI虚拟工程师实现接管公司的发酵体系。公司计划以硫氰红霉素产线作为范例与标杆,并持续推动AI虚拟工程师对头孢、青霉素等产品的实验和应用。同时,公司也将和上海金珵科技持续发力,进一步研发AI生物制造模型对发酵过程的代谢网络解析,实现更加科学、高效和稳定的生物制造范式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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