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5-042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特维”)根据《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监事:2025年1月1日至监事履职完毕之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8万(含税),自任期开始之月起按年发放。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按其在公司的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四、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时分子议案进行表决,关联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基于谨慎性原则,审议时分子议案进行表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议案已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同时担任多个岗位的,根据主要岗位绩效以及相关岗位贡献相应薪酬。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5-033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1日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志勇主持,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志勇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并按照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了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独立董事尚需向股东会作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孙新卫、薄煜明、杨建红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运用自身会计及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监督公司外部审计,指导内部控制工作,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加强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促进公司完善治理结构,较好地履行了各项职责。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公司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已出具,该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立信中联审字[2025]D-0474号-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需求等因素,并广泛听取了股东的意愿,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5-036)。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用途和投向、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系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和市场客观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和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延期的公告》(2025-038)。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市场标准,是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发展所作贡献的肯定,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调动上述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使其更加勤勉尽责,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确定的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10.1)审议《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孙新卫、薄煜明、杨建红回避表决
(10.2)审议《公司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葛志勇、李文、刘世挺、贾英华、殷哲、周永秀回避表决
(10.3)审议《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葛志勇、李文、殷哲、周永秀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中关于董事的薪酬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截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037)。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考虑了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5-03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深入贯彻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倡议”以及“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实际情况,对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进行了评估,并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编制<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ESG(环境、社会责任、公司治理)是资本市场重要指标。因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关注度提升、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各项事务监管力度的加大,公司现已出具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5年3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第6号公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明确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为贯彻落实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要求,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现提议:取消公司监事会设置,同步废止现行《监事会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面承接原监事会法定职权。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将按《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相关要求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3月28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告〔2025〕6号)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7号)相关要求,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全方位保障公司、股东、职工、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公司决定对《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有关事项。
(17.1)审议《关于修订<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2)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3)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3月28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告〔2025〕6号)及其他新《公司法》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切实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前述规定对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修订、补充、调整和完善。
本次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若在授权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发生变化,董事会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调整修订内容。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
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5-034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霞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依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14次会议,监事会成员全员列席了本年度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14次和股东大会5次,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已出具,该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立信中联审字[2025]D-0474号-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需求等因素,并广泛听取了股东的意愿,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5-036)。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用途和投向、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系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和市场客观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和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延期的公告》(2025-038)。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按其在公司的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同意2025年度监事的薪酬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七)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037)。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八)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考虑了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5-035)。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九)审议《关于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5年3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第6号公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明确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为贯彻落实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要求,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监事会同意:取消公司监事会设置,同步废止现行《监事会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面承接原监事会法定职权。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5-041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8日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霞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一季报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一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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