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 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5-036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及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 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特维”)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86,070,338.8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0元(含税)。截至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之日(2025年4月11日),公司总股本315,052,41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4,083,857.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774,496,510.22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3,020,985.21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777,517,495.43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1.08%。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3,020,985.21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777,517,495.43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1.0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未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需求等因素,并广泛听取了股东的意愿,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5-038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
以及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特维”)基于项目当前实施进度情况,以及后续设备软件采购及调试、工厂竣工验收审批等事项尚需一定周期,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充分考虑募投项目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情况,经审慎判断,决定将“平台化高端智能装备智慧工厂”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原计划的2025年5月延长至2026年3月并对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系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该事项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事项。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523号”文《关于同意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14,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08.6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291.3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6日全部到位,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立信中联验字【2023】D-0025号”《验资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以及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调整前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募投项目之“平台化高端智能装备智慧工厂”的实施主体为奥特维,公司拟在江苏省无锡市无锡新吴区新洲路东侧、梅育路南侧地块建设主要用于公司新产品量产和在研产品的成果转化的通用性生产基地。项目总投资为105,941.9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93,228.7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2,713.20万元,工厂预计于2025年5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具体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将扩大高端智能装备产能,建成以丝网印刷整线、储能模组PACK线等已获市场认可的新产品为重点,兼顾在研高端智能装备的平台化生产基地。截至2025年3月31日,该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4,256.93万元,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33.17%。上述已累计使用金额未包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款项,此部分款项后续将根据工程建设情况完成支付。
(二)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该募投项目中的配套软件购置部分是前期结合当时市场环境和智慧工厂运营需求所制定,鉴于前期制定方案时间距离现在较长,近年来公司所处行业的生产配套软件持续升级更新,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智慧工厂的工业软件配置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并拟增加对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PLM)、智能化文档管理及数据备份等工业软件的投入,以有效提升公司生产效率、质量管理及综合运营管控能力,实现精益生产;同时考虑公司实际资金情况、业务规模发展及作业方式的改进,通过内部资源优化分配,公司拟调减对配套设备硬件的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投项目延期原因及具体情况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实施的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由于“平台化高端智能装备智慧工厂”整体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同时,公司对原有的软硬件配套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导致项目整体进度较计划有所延后。此外,本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较低主要系项目建设规模较大,为保障工程质量、进度及资金安全等,公司控制付款进度,仍有部分工程款等尚未支付。
公司充分考虑项目当前实施进度情况,以及后续设备软件采购及调试、工厂竣工验收审批等事项尚需一定周期,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充分考虑募投项目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情况,经审慎判断,决定将“平台化高端智能装备智慧工厂”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原计划的2025年5月延长至2026年3月。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延期,主要是结合当前公司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需要做出的审慎决策,是依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和募投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做出的必要调整,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有序推进,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总金额,也未实施新项目,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公司对“平台化高端智能装备智慧工厂”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重新论证,该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项目继续实施仍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项目必要性
奥特维坚持围绕光伏、锂电、半导体三大行业高价值领域持续进行新产品研发和创新,丰富产品结构,近年来陆续推出了丝网印刷线、BC印胶设备、储能模组Pack线、铝线键合机等,同时储备了叠片机、装片机、倒装芯片键合机等在研产品,为公司创造新业绩增长点,促进其长期稳定的发展。“平台化高端智能装备智慧工厂”建成后将主要用于新产品量产和在研产品的成果转化的通用性生产基地,为公司新产品、研发成果大规模量产奠定基础,助力公司实现平台化战略目标,提高市场竞争力。
同时,公司通过自建智慧工厂,一方面可减少对租赁厂房的依赖,提高经营场所和配套设施集中度,有助于实现资源统一调配,加强内部沟通,提高经营效率,另一方面通过配置较高自动化、智能化的软硬件基础设施,提升公司生产效率、质量管理能力及综合运营管控能力,实现精益生产。
综上所述,继续实施“平台化高端智能装备智慧工厂”具有必要性。
(二)项目可行性
奥特维目前推出的新产品或在研产品主要为光伏、锂电和半导体设备,该等设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良好。其中,光伏行业目前虽然存在阶段性产能过剩,但中长期来看,下游需求仍呈现上升的趋势,根据SPE预测来看,预计至2028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预测为876GW,相较2024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2.65%,叠加国内供需政策影响及产业技术路线迭代升级,预计行业将逐步实现低端产能出清,迎来复苏行情,下游市场空间将进一步扩大。锂电行业受益于电动汽车、电力储能需求,中长期来看需求呈现上升趋势,根据EVTank数据,预计2030年全球锂电设备行业的市场规模将达到3000亿元,2025-2030年复合年均增长率将达14.4%。
同时,奥特维已与隆基绿能、晶科能源、晶澳太阳能、阿特斯、新加坡REC、加拿大Silfab、印度Adani等国内外光伏行业知名厂商,蜂巢能源、远景AESC、中车株洲所、海博思创、海四达(美国)等锂电行业上下游知名企业,以及通富微电等知名半导体企业建立了较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公司与上述客户或潜在客户的合作,将为本次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提供较好基础。除上述客户基础外,公司已拥有一支经验丰富、规模较大的技术团队,可以有效地把握行业方向,抓住市场机会,并持续积累新产品核心技术,能够为顺利推动本募投项目的开展实施提供保障。
综上所述,继续实施“平台化高端智能装备智慧工厂”具有可行性。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延期事项系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延期事项系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延期事项系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5-035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及信用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度,公司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62,232.4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并相应计提减值准备。经评估,2024年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0,291.85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公司根据存货成本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测算存货跌价准备。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依据存货跌价准备确认及计提方法,本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计41,129.34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2024年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预计合计62,232.40万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约62,232.40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遵循了谨慎性、合理性原则,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说明
本次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5-037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0号)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特维”)向特定投资者葛志勇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70.46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8.79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0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552.8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447.1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22日全部到位,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22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2]D-0030号)。
2、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23号)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14,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0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08.6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291.3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6日全部到位。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8月16日出具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3]D-002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注:①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为85,261,975.18元,超出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790,277.07元,主要系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收入产生并支付。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中包含0.29元尚未从理财结算专户转回至募集资金监管专户的利息收入。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2022年8月,公司聘请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证券)担任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原持续督导机构平安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2022年8月-11月,奥特维、子公司无锡奥特维光学应用有限公司、无锡奥特维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及方正证券与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3年2月,公司聘请平安证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并承接原持续督导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原保荐机构方正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2023年3月,公司、相关子公司及平安证券与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3年8月16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全部到位,2023年8月-9月,公司、平安证券与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1月,奥特维、子公司无锡奥特维光学应用有限公司、无锡奥特维科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及平安证券与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此外,为更好的管理闲置募集资金,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并于2023年12月,与平安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4年5月,奥特维、子公司普乐新能源(蚌埠)有限公司、无锡普乐新能源有限公司、平安证券与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4年7月,因控股子公司无锡奥特维科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无锡奥特维光学应用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事项,奥特维、控股子公司无锡奥特维科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及平安证券与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相关制度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相关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1、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注:①2021年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该次发行于2022年8月22日完成。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00,000,000.00元。
2、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200,000,000.00元。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请详见附件附表一: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二: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11月8日,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11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1)。
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东大道证券营业部等开立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30,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同意公司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990.87万元。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立信中联专审字[2022]D-0549号《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4年度,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置换的情况。
2、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年度,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置换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9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031)。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4年12月23日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5,000万元和3,000万元分别向全资子公司普乐新能源和控股子公司无锡普乐提供借款以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目之TOPCON电池设备,上述借款将由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分次汇给全资子公司普乐新能源和控股子公司无锡普乐,由各控股子公司根据投资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管理、使用该笔借款,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不超过3年,到期前可提前偿还;其中,全资子公司普乐新能源为无息借款;控股子公司无锡普乐为有息借款,借款利率参考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募集资金借款自借款到账之日起计息,少数股东将不提供同比例借款。
2、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科芯技术吸收合并光学应用,将注销光学应用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之“半导体封装测试核心设备”之“装片机”“倒装芯片键合机”项目变更前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光学应用实施,因吸收合并实施主体变更为科芯技术;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半导体先进封装光学检测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变更前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光学应用实施,因吸收合并实施主体变更为科芯技术。
3、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锂电池电芯核心工艺设备项目投资内部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为提高项目研发产品的性能,更好地贴合市场和客户需求,公司对产品设计方案进行了优化,提高对样机搭建及测试所须物料的投入;同时结合本项目的管理及运营安排,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减少项目差旅及其他费用、预备费用的投入。未来,如本募投项目出现资金不足的情况,公司将以自有资金予以补足,以满足项目的使用要求。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内容、投资规模、内部投资结构及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TOPCon电池设备项目实施内容、投资规模、内部投资结构及实施期限,以及半导体封装测试核心设备项目实施内容。
其中,TOPCon电池设备项目增加TOPCon-钙钛矿叠层方向核心设备的研发投入,并结合实施主体的技术积累情况调整样机搭建数量,总投资额由10,000.00万元调整为10,850.77万元,新增资金需求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自有资金追加投入,项目完成时间延期至2026年8月。此外,根据调整后投资计划,公司将向无锡普乐提供的有息借款调整为2,400.00万元,向普乐新能源提供的无息借款调整为5,600.00万元。
半导体封装测试核心设备项目增加金铜线键合机等在半导体功率器件(如SiC功率器件)以及光通讯模块等方向的应用开发,用于更广泛的客户群体,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根据市场和客户最新需求、产品更新迭代设计,调整样机搭建数量。该调整不涉及投资规模及募集资金投入计划的变更,未来,如本募投项目出现资金不足的情况,公司将以自有资金予以补足,以满足项目的使用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内容、投资规模、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实施期限的公告》(2024-100)。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特维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
附表一: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二: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表1:
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 人民币万元
附表2:
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 人民币万元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 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5-039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3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3号行政楼 6 楼会议室 1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3日
至2025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针对2024年度履职情况作《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1、议案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其余内容请查看股东大会资料。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登记时间:2025年5月9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6:00)
登记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3号行政楼六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邮箱、信函等方式进行登记,现场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5年5月9日16:00时之前将登记文件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箱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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