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5-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安徽新扬帆船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扬帆”)、山东智迪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智迪”)与安徽兴民海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海智”)及其子公司产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50,000万元。
1、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高赫男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因安徽海智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一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安徽海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0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兴民海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DEURPP4H
4、法定代表人:高赫男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4年3月18日
7、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黑龙江路8号滨湖金融小镇BH369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船舶销售;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股权关系:公司持有安徽海智40%股权,安徽瑞之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持有安徽海智40%股权,高赫男持有安徽海智20%股权。
10、关联关系说明
鉴于公司董事兼总裁高赫男先生在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安徽海智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安徽海智系公司关联法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安徽海智于2024年3月18日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40%股权。安徽海智子公司浙江东海岸船业有限公司,于2007年1月9日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000万元,安徽海智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价格主要遵循市场化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
(二)关联交易协议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保证公司及安徽海智及其子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相关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正常经营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公司拟与安徽海智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互利双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该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求,将遵循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对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5-019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7层;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45人,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5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9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0,165.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688.0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238.00万元;
(8)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7,145.12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3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王伦刚先生,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9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增明先生,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1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韩伟先生,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7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伦刚先生因执业行为于2022年内收到警示函和监管函各1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增明先生于2022年内收到警示函1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韩伟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王伦刚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增明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韩伟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提请各位董事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财务与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经核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继续为公司2025年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5-023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
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和信审字(2025)第000663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1,307,242,509.60元,实收股本为620,570,4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亏损的原因
1、因国内商用车需求转弱、欧美双反持续等因素影响,公司营业收入未能恢复到前期水平,固定支出得不到有效分摊。
2、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宏观环境、行业政策的变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对业务相关的存货、固定资产、信用资产和股权投资等计提了大额的减值准备。
受以上因素影响,公司2024年出现大额亏损,加之以前年度的连续亏损,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三、公司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1、围绕主营业务和公司发展战略,加大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力度,推进产品结构调整,做好重点项目的交付和客户服务,促进业务良性发展。
2、持续推动降本增效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从生产、采购、销售、包装运输、财务、人力等多方面以流程优化、强化内控等方式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3、加强应收账款等资金管理活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确保资金有效匹配和支持主营业务的健康发展。
4、加强内控体系建设,规范具体业务流程,增强抗风险能力;继续强化各层级风险管控体系和监控机制,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提请各位董事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5-020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进一步完善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行业、地区的收入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方案
(1)关于非独立董事2025年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不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2)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
2、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
(2)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四、发放办法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因参加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监事薪酬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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