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6 证券简称:星湖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1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同意提名罗怀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罗怀生先生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原股东代表监事许荣丹女士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罗怀生先生简历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
罗怀生先生简历
罗怀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9月出生。曾任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与监事管理部副部长。现任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与监事管理部副总经理。
罗怀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00866 证券简称:星湖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19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 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9,000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72,938.44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 风险提示: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272,938.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34.65%。敬请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已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9)。
在上述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新增签署担保合同金额人民币109,000万元,实际使用担保金额为76,950万元,具体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黑龙江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624MA19DFXU4K 成立日期:2017年5月5日
法定代表人:詹志林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德力戈尔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145,000万元
经营范围:生物技术推广服务,生产、销售:赖氨酸、苏氨酸、色氨酸、丙氨酸、硫酸铵、戊二胺及戊二胺制品、单一饲料、配合饲料、混合饲料、玉米淀粉及副产品、谷物胚芽、有机肥料、土壤调理剂,粮食收购、加工及销售,粉煤灰的销售,铁路货物运输服务,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325,946.91万元,负债总额104,288.29万元,资产净额221,658.63万元。202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404,782.78万元,净利润32,967.64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48,397.88万元,负债总额112,795.16万元,资产净额235,602.72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96,319.85万元,净利润13,944.09万元。
(二)黑龙江伊品经贸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黑龙江伊品经贸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230624MA19291B93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14日
法定代表人:詹志林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德力戈尔工业园区南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农药零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共铁路运输;一般项目:粮食收购;谷物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化肥销售;肥料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食用农产品零售;谷物种植;豆类种植;薯类种植;中草药种植;食用菌种植;粮油仓储服务;食品添加剂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农副产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66,400.57万元,负债总额24,201.38万元,资产净额42,199.19万元。202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603,564.67万元,净利润22,010.44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34,597.43万元,负债总额87,059.53万元,资产净额47,537.90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41,995.88万元,净利润5,338.71万元。
(三)内蒙古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内蒙古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504035706498480
成立日期:2011年4月2日
法定代表人:马春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试验区
注册资本:140,000万元
经营范围:玉米收购、加工;赖氨酸、苏氨酸、味精、淀粉及淀粉制品、玉米蛋白粉、玉米副产品、单一饲料(喷浆玉米皮、肥料、土壤调理剂、硫酸铵、氨、硫磺、氮(液化的)、氧(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缬氨酸生产销售;煤炭销售;生物技术研发;进口、出口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及相关技术(国家限制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362,437.42万元,负债总额157,678.47万元,资产净额204,758.95万元。202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567,223.25万元,净利润28,058.65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421,426.81万元,负债总额202,350.54万元,资产净额219,076.27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35,930.57万元,净利润14,317.32万元。
(四)宁夏伊品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宁夏伊品贸易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640121MA771TNH64 成立日期:2019年3月20日
法定代表人:闫晓林
注册地址:宁夏永宁县杨和镇红星村红王路南侧综合楼201室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及配合饲料的销售;食品、食品添加剂的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销售;肥料、化工产品(不含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玉米副产品、煤炭的销售;农业技术的推广及服务;铁路及公路运输服务;粮食收购及销售;文化用品、办公用品、机械设备、金属材料、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的批发及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贸易(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87,487.30万元,负债总额63,746.58万元,资产净额23,740.72万元。202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52,120.79万元,净利润1,699.39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17,264.11万元,负债总额92,957.41万元,资产净额24,306.70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61,233.67万元,净利润565.9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大庆工行6,000万元担保业务
1、合同各方: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杜蒙支行
债务人:黑龙江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保证人: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主债权本金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大写:陆仟万元整)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
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5、保证期间: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二)黑龙江进出口行10,000万元担保业务
1、合同各方:
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黑龙江省分行
债务人:黑龙江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保证人: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主债权本金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大写:壹亿元整)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
(1)贷款本金(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循环使用的本金),即“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金?100,000,000.00元((大写)壹亿元人民币);
(2)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贷款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5、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大庆交行5,000万元担保业务
1、合同各方: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债务人:黑龙江伊品经贸有限公司保证人: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的主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5,000万元(大写:伍仟万元整)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5、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四)大庆广发10,000万元担保业务
1、合同各方:
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支行
债务人:黑龙江伊品经贸有限公司
保证人: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的主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10,000万元(大写:壹亿元整)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5、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赤峰农发行8,000万元担保业务
1、合同各方:
债权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赤峰市元宝山区支行
债务人:内蒙古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保证人: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大写:捌仟万元整)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因主合同解除借款人应当返还的款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公证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过户费、律师费、鉴定费、保管费、公告费、通知费、催告费、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等)及所有其他费用。
5、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提前收回主债权的,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向债务人或保证人发出通知确定的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六)赤峰农行20,000万元担保业务
1、合同各方: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元宝山支行
债务人:内蒙古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大写:贰亿元整)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5、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七)元宝山中行40,000万元担保业务
1、合同各方: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元宝山区支行
债务人:内蒙古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的主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40,000万元(大写:肆亿元整)
4、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范围: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以及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八)广州中信10,000万元担保业务
1、合同各方: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债务人:宁夏伊品贸易有限公司
保证人: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的主债权之最高本金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大写:壹亿元整)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4年度预计担保事项是根据公司及所属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和资金安排,依据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的需要。所有被担保主体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本次担保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对象经营良好,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72,938.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4.65%,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担保诉讼。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600866 股票简称:星湖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06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荣丹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编制要求、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8)。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及累积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及累积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临2025-009)。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超额业绩奖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超额业绩奖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0)。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2024年期间公司在任和离任监事2024年度薪酬。
本议案以子议案的形式逐项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许荣丹2024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许荣丹回避表决。
(2)张磊2024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张磊回避表决。
(3)吴柱鑫(离任)2024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9.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罗怀生同志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7)。
上述议案1、2、3、4、7、9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66 证券简称:星湖科技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立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军来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艳娟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刘立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军来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艳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立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军来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艳娟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866 证券简称:星湖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12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食品制造》的要求,现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销售渠道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 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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