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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561                证券简称:汇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28,107,9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作为国内最早拓展金融行业现金及重控物品管理解决方案的专业公司之一,随着金融信息技术的不断创新,主营业务是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动态密码、边缘计算、安全加密等技术,为金融行业客户提供运营管理、风险控制、网点转型等“云 + 端”整体解决方案和服务。公司客户覆盖国内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及外资银行等。

  1、公司主要产品解决方案

  (1)银行现金及重控物品管理解决方案

  公司运用物联网、无线通讯、生物识别、动态密码、国密加解密及状态监测等技术,开发了适用于银行现金等实物的智能化风控管理系统解决方案。本方案采用智慧系统及智能设备相结合的“云+端”模式,通过管理系统进行集中授权、流程管控、自动记录,并结合前端智能设备(如智能款箱、智能业务库、边缘网关等)进行数据采集及状态检测,实现了对银行运营过程中的现金、票据、重控物品等运营风险管控从“人控”到“智控”、从线下到线上、从分散管理到集中的转变。银行现金及重控物品管理解决方案包含银行现金流转内控系统、银行实物管理系统、银行智能业务库管理系统。

  报告期内,由于以上系统均面向现金、票据、重控物品,公司将上述产品解决方案统称为“银行现金及重控物品管理解决方案”。

  (2)银行自助设备现金管理系统解决方案

  通过物联网、人工智能、动态密码、安全加密等技术整合运用,有效控制管理风险,提高运营效率,满足银行在行式设备、离行式设备以及外包自助设备、网点、金库的各种管理要求。

  (3)银行系统AI鉴权及音视频采集解决方案

  公司将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身份识别技术与金融服务场景相结合,针对银行自助机具、金库运营、网点柜面、信贷风控、运营授权等业务场景,开发研制了一系列具备人脸识别、语音识别、指静脉识别、国密安全控制等核心功能的系统解决方案,助力银行数字化转型和智慧金融建设。

  2、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深耕金融领域,通过科技手段,助力客户系统性地控制风险、降低运营成本、创新业务模式,协助金融行业客户转型和变革。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的快速发展,数字化浪潮的不断推动、金融行业监管的日益加强,金融与科技融合发展已经成为行业发展趋势。银行业传统的发展模式正发生颠覆性变革,各大商业银行因势而动,加大金融科技及数字化建设的投入,探索打造适合数字经济时代发展需要的商业模式。在此背景下,银行等金融业客户更注重平衡稳增长和防风险,升级内控风险管理体系,精准有效地处置重点领域风险势在必行。从科技在金融行业应用的深度和变革影响来看,金融领域的科技应用已发展到强调业务前、中、后台的全流程科技应用变革的阶段。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边缘计算、安全加密等技术已广泛应用于金融行业典型业务场景。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提出新时期金融科技发展指导意见,我国金融科技总体定位从“立柱架梁”全面迈入“积厚成势”新阶段,“以加快推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为主线”,从治理结构、发展战略、数据要素、敏捷创新、中台建设、风控机制、智能营销、智慧服务等多个层面全方位服务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

  国务院《“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明确指出加快金融领域数字化转型,合理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银行、证券、保险等领域的深化应用,发展智能支付、智慧网点、智能投顾、数字化融资等新模式,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研发,有序开展可控试点。

  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金融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到2025年,与现代金融体系建设相适应的标准体系基本建成。稳步推进金融科技标准建设,加强云计算、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生物识别、物联网等标准研制和有效应用,引领金融科技规范健康发展。

  202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明确了数字中国建设的“2522”整体框架,金融行业作为数字化转型的重点行业,需在数字金融基础设施、金融服务数字化升级、数字化金融生态等方面大力推进,配合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的达成。

  2024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印发,为新时期银行转型发展明确了目标和脉络,为未来5年各类银行转型指引了方向。在普惠金融服务领域高度重视涉农相关金融服务,考虑到共同富裕的一大重点在于提升农村整体经济金融水平,因此未来农村金融覆盖或有较大的拓展前景,对设备需求存在相应空间;明确数字金融的目标在于服务数字经济发展,并将效能和安全作为了数字金融发展的两个重要着眼点。

  2024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数据局、国家外汇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出系统推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加强战略规划和组织管理,强化数字技术支撑能力,夯实数据治理与融合应用能力基础,建设数字金融服务生态,提升数字化经营管理能力。夯实数字金融发展基础,营造高效安全的支付环境,培育高质量金融数据市场,加强数字金融相关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数字金融治理体系,强化数字金融风险防范,加强数据和网络安全防护,加强数字金融业务监管,提升金融监管数字化水平,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

  上述政策的推出,为金融科技行业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带来新发展机遇,将促进行业的发展壮大与转型升级。

  公司为银行客户运营安全防范、现金及重控物品管理等业务提供智能化集中管控的整体解决方案,形成了以一体化服务为特点的经营模式,业务涵盖方案设计、软件开发、硬件设计、系统集成、产品交付、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培训及售后服务全过程,是国内最早拓展金融行业现金及重控物品管理解决方案的专业公司之一,基于该领域的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率先开发了银行自助设备现金管理系统、银行现金及重控物品管理系统、银行智能业务库管理系统等解决方案。

  公司用户覆盖国内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及外资银行等,银行自助设备现金管理系统、银行现金及重控物品管理系统在银行营业网点覆盖率上处于同类产品领先地位。

  在当前经济环境下,政策鼓励商业银行让利实体经济,降低贷款利率,减少收费,而银行端存款成本持续承压,银行盈利能力面对挑战,成本控制力度加大,银行业科技企业需要结合国家引导政策、行业发展规律和技术发展方向,提供符合趋势的解决方案,银行科技投入也更具针对性、节制性和节奏性,对公司项目实施落地节奏、产品推广应用均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公司紧紧围绕国家政策、行业标准的行业发展方向,挖掘公司核心产品、同源技术应用产品与政策要求方向的切合点;持续投入国产化、信创可控、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物联网等前沿技术,加强市场成果转化的同时,储备可助力银行客户存量设备改造提质增效、升级换代的产品,释放市场潜力。通过以上方式来降低当前经济环境对银行业科技企业的经营影响,并寻求更好的发展路径。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2024年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现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5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1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现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四)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由于公司同时触及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2条的规定,公司同时存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股票简称由“汇金科技”变更为“*ST汇科”。

  其他重要事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六节“重要事项”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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