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ST目药 公告编号:临2025-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目药业”)对照《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的规定进行逐项自查,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且不存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1.11条规定,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股票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事项正处于补充材料阶段。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相关决定的期限。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连续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3年度财务报告被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审计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因2021年度公司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子公司管理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公司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2年、2023年年审会计师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不满足《股票上市规则》第9.8.7条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规定,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二、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024年度,公司经营状况不断向好,持续经营能力已得到明显改善。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尤振审字[2025]第0197号)。经审计,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524.5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96.39万元。同时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标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尤振专审字[2025]第0041号),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存在不确定性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已完成,内控有效运行,尤尼泰振青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尤振专审字[2025]第0040号)。
综上所述,经公司对照《股票上市规则》9.8.1条进行逐项自查,公司涉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况已经消除,且不存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满足《股票上市规则》第 9.8.7条规定的可以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2025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2025年3月31日,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能否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尚存不确定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三、进展情况及风险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1.11条的规定,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股票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事项正处于补充材料阶段。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相关决定的期限。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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