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公司所处的主要行业为城市照明与智能基础设施建设行业,涵盖大功率户外照明(路灯、隧道灯)、景观照明、智慧灯杆以及“车路云一体化”融合应用等细分领域。该行业是我国城市更新、智慧城市建设、新型城镇化发展和数字中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显著的政策导向性和技术迭代性。 2024年,我国城市照明行业进入从“增量建设”向“存量优化”过渡的关键阶段,同时迎来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的深度发展浪潮。中央网信办秘书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实施指南》围绕推动数字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数字技术赋能、行业绿色化转型等三个方面,部署了十八项重点行动,双化协同为城市照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在“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数字化治理”相关政策推动下,智慧灯杆与车路协同等新兴应用场景逐渐从试点走向规模化部署。此外,“车路云一体化”作为智能交通的重要抓手,受到国家与地方政策的大力支持。根据《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和《关于加快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文件,2024年多个省市加快了智能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布局,融合智慧照明与交通感知功能的多杆合一方案成为智能交通路侧单元建设的重点方向。
(2)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国内最早进入半导体照明领域的上市企业之一,专注LED照明应用二十余年,是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与多家国家科研院所和高校建立了长期的产学研合作,设有国家认可实验室(CNAS)、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智慧城市研究院,承担过“863计划”、国家重点新产品等多个重大科研项目,具备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曾荣获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是国内领先的半导体照明产品及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
公司在行业内具备显著的先发优势,参与多项行业标准制定,形成了成熟的业务渠道和技术体系,拥有产品设计、工业设计和技术应用等多方面的综合优势。 公司自主研发和生产的半导体照明产品主要涵盖三大系列:户外照明、庭院照明和景观照明,并涉及部分室内照明及显示屏产品。产品广泛应用于智慧照明、道路照明、隧道照明、商业照明、工业照明等多个领域,参与多个LED示范工程和重点照明项目。公司可为细分应用场景提供专业化LED照明解决方案,也可为综合性场所提供一站式照明服务。
依托在半导体照明和智慧灯杆领域的技术积累与先发优势,公司已构建完整的智慧城市综合管理系统。该系统融合智慧交通、智慧安防、智慧城管等功能,贴合城市实际管理需求,实现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集约化、运维管理的便捷化及城市治理的精细化、智慧化。 在车路云协同领域,公司聚焦“智慧的路”与“灵活的云”,推出包括智慧杆、智慧箱、RSU设备、MEC边缘计算设备及全息数字路口平台在内的完整解决方案,助力智慧交通与智能网联汽车深度融合,打通智慧灯杆商业化应用的“最后一公里”。
(3)公司的行业地位 公司作为主要起草人参与了《LED公共照明智能系统接口应用层通信协议》(GB/T 35255-2017)、《照明工程节能监测方法》(GB/T 32038-2015)、《LED室内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 31831-2015)、《LED城市道路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 31832-2015)、《道路照明用LED灯性能要求》(GB/T 24907-2010)、《装饰照明用LED灯》(GB/T 24909-2010)等国家标准的起草工作。同时,公司受部分地方政府委托作为主要起草人参与了《集成式(COB)白光LED技术要求》(DB44/T 1645-2015)、《LED驱动电源 第1部分 通用规范》(SJ/T 11558.1-2016)等地方和行业的标准起草工作。 在智慧灯杆领域,公司发挥自身在行业内的深厚技术积淀和创造性想法,参与团体标准《5G-A通感一体智慧灯杆》(T/CIET1001-2025的制定,为标准的制定提供了关键支撑,助力行业规范化、高质量发展。
(4)公司的主要产品情况 ①户外照明产品
公司半导体照明业务的户外照明产品主要包括路灯、新能源路灯、智慧路灯、隧道灯、区域照明产品等。 ②户外庭院用品
公司半导体照明业务的户外庭院用品主要为面向境外客户销售。 ③景观照明产品 公司半导体照明业务的景观照明产品主要包括洗墙灯、线条灯、轮廓灯、泛光灯、投光灯、点光源、地埋灯、草坪灯、水下灯、庭院灯、嵌壁灯和照树灯产品等。
(5)2024年度经营业绩情况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841.88万元,同比上升14.99%,公司整体实现营业利润-24,612.2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95.33%;实现利润总额为-24,802.2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84.21%;实现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4,935.9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22.1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5.73亿元,流动资产为14.64亿元,负债总额为3.34亿元,流动负债为2.88亿元,流动比率5.09,资产负债率12.99%,其中货币资金为1.94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为7.08亿元,公司资产流动性较强,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从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来看,公司在技术积累、品牌知名度、国内外销售网络等方面都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 (6)公司半导体照明业务情况 近年来,公司已逐步全面聚焦智慧照明领域和户外庭院产品领域,并将景观照明作为深耕的业务领域之一,推出了门类丰富、品种齐全的产品矩阵,通过多个大型项目的应用凸显了公司在景观照明应用领域的实力。尤其是在智慧照明市场布局方面,早在2012年,公司就开展了智慧城市、光通信等前沿应用技术、产品的研发,结合公司在户外照明领域优势,发力于“以智慧路灯为载体的综合城市智慧城市管网”实践应用,研发出以路灯为载体的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安防相关产品,进一步强化了公司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经过多年的技术创新与场景应用落地,公司已在智慧交通、智慧城管、智慧安防、智慧照明等领域拥有广泛的服务经验。在智慧城市领域,公司的智慧城市综合管理解决方案因贴合城市管理智慧化实际场景、便于实现城市管理中公共基础设施集约化、运行维护便捷化、城市管理的精细化和智慧化,方案成熟、技术领先,有助于提高公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而备受市场青睐。公司智慧城市业务正稳步成长,未来有较大的成长空间。 报告期内,公司聚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布局车路云业务,践行国家“双碳”政策。公司充分利用在智能灯杆和智慧感知领域的技术优势,打造集感知、传输、计算于一体的车路云协同解决方案,为智能网联汽车与智慧交通设施的高效互动提供支撑。以新质生产力打造发展新优势、赢得发展主动权。另外,公司进行技术革新,紧扣行业发展趋势,推出全栈自研的户外照明智慧控制系统和隧道照明智慧控制系统,以智能化、数字化手段优化照明管理,为城市的绿色低碳发展贡献了勤上力量。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做企业就是做质量,以做钟表的心态做好每一盏灯”的心态,踏踏实实、步步为营,进一步提高公司在行业中的综合影响力及竞争实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3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
2023年4月24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勤上集团、原实际控制人李旭亮、温琦夫妇及一致行动人李淑贤、梁金成(以下合称“委托方”)与晶腾达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委托方将其持有的合计431,625,528股公司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9.84%)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晶腾达行使。勤上集团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晶腾达成为公司第一大表决权持有人,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李旭亮、温琦夫妇变更为李俊锋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终止事项
为巩固本次表决权委托后新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权,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发行股票数量为433,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909,300,000元,晶腾达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同日,公司与晶腾达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发行股票方案相关议案,发行股票数量调整为363,5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763,350,000元。同日,公司与晶腾达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
经综合考虑当时资本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分析并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2024年1月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24]7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3、部分委托方持有的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情况
(1)勤上集团持有的10,800万股已委托表决权股份
公司于2024年2月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二中院”)的《拍卖通知书》([2023]京02执373号),关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李旭亮、温琦、勤上集团民事一案,北京二中院将对勤上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23,300万股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报告期内,前述被拍卖的部分股份合计10,800万股被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竞拍成功并完成股份过户,导致勤上集团持有的10,800万股已委托表决权股份被动减持,进而导致晶腾达持有公司的表决权股份减少10,800万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晶腾达持有公司合计32,362.5528万股股票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22.53%,晶腾达仍为公司第一大表决权持有人,李俊锋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但由于晶腾达持有的表决权股票存在质押、冻结情形,可能存在被司法处置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2)勤上集团持有的 302.5万股及温琦女士持有的1,043万股已委托表决权股份
公司于2024年11月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莞中院”)的《拍卖公告暨网络司法拍卖告知书》([2024]粤19执恢138号、[2024]粤19 执恢166号)。根据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2024年12月24日14:00时至2024年12月25日14:00时,勤上集团持有公司的 302.5万股及温琦女士持有公司的1,043万股在京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了第一次拍卖,因在规定时间内无人出价未能竞拍成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5年1月收到了东莞中院的《拍卖公告暨网络司法拍卖告知书(第二次)》([2024]粤19执恢138号、[2024]粤19 执恢166号)。根据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2025年1月16日14:00至2025年1月17日14:00,勤上集团持有公司的 302.5万股及温琦女士持有公司的1,043万股在京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了第二次拍卖,因在规定时间内无人出价未能竞拍成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5年2月收到东莞中院的《变卖公告暨网络司法变卖告知书》([2024]粤19执恢138号、[2024]粤19执恢166号),法院决定于2025年2月27日10时至2025年4月28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京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变卖勤上集团持有公司的 302.5万股及温琦女士持有公司的1,043万股股份,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次变卖暂无进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3)梁金成先生持有的750万股已委托表决权股份
公司于2025年3月获悉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莞一院”)将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梁金成先生所持有公司的750万股股票。据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2025年4月8日14时至2025年4月9日14时,梁金成先生持有公司的750万股在京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了第一次拍卖,因在规定时间内无人出价未能竞拍成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5年4月收到东莞一院的《网拍告知书》([2025]粤1971执7842号),法院决定于2025年4月27日10时至2025年4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第二次公开拍卖梁金成先生持有公司的750万股股票。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次拍卖尚未开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4、业绩承诺补偿进展情况
为保护公司权益,公司于2019年9月起诉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龙舞九霄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龙啸天下教育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信中利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创东方富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杨勇、张晶、曾勇、朱松、北京龙文环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十名被告向公司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事宜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并且公司对前述主体持有的公司相关股份进行了司法冻结。公司已于2022年11月3日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一审判决公司胜诉。由于被告均未上诉,前述一审判决已于2023年1月5日生效,公司已向深圳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业绩承诺补偿方曾勇、朱松、深圳市创东方富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应补偿股份已被公司回购注销,北京龙舞九霄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龙啸天下教育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信中利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张晶的应补偿股份已被司法强制执行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且公司已完成注销。综上,除杨勇、龙文环球之外,其他业绩承诺补偿方已履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根据业绩承诺补偿相关协议,杨勇持有公司82,081,128股(限售股,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和司法轮候冻结),应向公司补偿股份82,081,128股,现金补偿78,892,524.24元;龙文环球未持有公司股份,应向公司支付117,850,231.69元现金补偿。因杨勇及龙文环球至今未履行其补偿义务,且均涉及其他司法纠纷案件,杨勇和龙文环球的履约能力及最终履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敦促业绩承诺补偿方履行业绩补偿义务,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追偿措施,多措并举,尽力落实相关业绩承诺补偿事宜。
5、关于公司与威亮电器签署的《房地产转让合同》标的资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1年6月与威亮电器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公司以评估价31,693,600元购买位于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村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公司按照约定支付了全部对价款(部分价款抵消处理)后,威亮电器向公司移交了标的资产,由于历史原因导致未完成房地产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其他合同约定内容均已履行完毕,自2011年6月至今一直由公司占有及使用。
2019年5月,公司收到威亮电器的《告知函》,获悉威亮电器在未取得公司同意和授权情况下将标的资产抵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且未履行相关还款义务,导致标的资产被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查封。公司为保障自身利益已采取一系列法律措施,包括提出执行异议申请、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诉讼及提起确认抵押合同无效诉讼、担保物权确认纠纷诉讼、威亮电器作出承诺等。威亮电器因存在大额负债无力支付承诺所涉保证金,为解决此事,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俊锋先生控制的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代威亮电器向公司支付了合计4,786.84万元保证金,以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根据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成交确认书》显示,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标的资产进行公开拍卖,芜湖信深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4年7月5日以最高应价胜出,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50,408,600元。前述拍卖结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因为前述拍卖事项造成业务停产。
公司于2024年7月收到了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案件相关材料,威亮电器向公司提起诉讼,提出解除《房地产转让合同》、土地房屋占有使用费与返还的转让款及利息在同等数额内消灭等诉讼请求,公司已提起反诉,以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后续公司将继续积极参与诉讼、密切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6、爱迪仲裁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1日、2021年4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DEED OF RELEASE AND SETTLEMENT 〉的议案》,同意与交易对方Aidi Education Acquisition(Cayman)Limited(以下简称“爱迪”)签署《修订契据》,对《和解契据》的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本次交易前,爱迪持有上海澳展100%股权及649,094,940.04元债权,爱迪将其持有的上海澳展100%股权及债权转让给公司后,公司持有上海澳展100%的股权及人民币649,094,940.04元的债权,上述股权及债权对价款在相应范围内抵消爱迪7.9亿元退款义务,剩余部分则由爱迪向公司分期支付1.2亿元现金。本次交易完成后,爱迪至今未依约履行相关支付义务,公司已通过申请仲裁等措施维护公司的利益。
2023年9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合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荣享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及全资孙公司勤上实业(香港)有限公司共同作为申请人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出仲裁申请且已获得受理,公司要求爱迪按照双方签署的协议向公司履行支付义务等。仲裁期间,爱迪进行了答辩和反请求,并申请财产保全,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对公司及东莞市合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4亿元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或冻结等财产保全措施。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账户中有人民币5,941.96万元已被冻结,公司本次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是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现金管理账户。公司认为爱迪的反请求内容缺乏事实依据,公司将积极参与仲裁,维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7、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
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9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和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和股份数量为准,回购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时间区间为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0月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498,6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85%,最高成交价为2.2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0,043,396.9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按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续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股份回购方案披露的用途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04月21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俊锋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04月1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全部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与会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和发展成果及现阶段实际情况,着眼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及健康发展。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政策性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使用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6亿元(含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关于2025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舆情管理制度》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同意于2025年05月14日(星期三)在公司总部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05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05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05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05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5年05月08日(星期四)
6、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届时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05月08日(星期四)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工业四路3号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1、上述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0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的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相关登记资料应在会议登记日前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会议登记时间
2025年05月0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
(三)会议登记地点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工业四路3号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9-83996285,传真:0769-83756736
联系人:房婉旻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638,投票简称:“勤上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5年0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05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05月1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就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单位名称(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附件三:
参会回执
致: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2025年05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30举行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股
股东签名(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04月21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家琪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04月1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全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与会监事以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各家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及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2亿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6亿元(含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0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杨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78号”核准,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发行股份数量合计为582,010,574股,其中购买标的公司100%股权的发行股份数量为264,550,260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数量为317,460,314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99,999,980.38元,扣除发行手续费及券商承销手续费等发行费用28,9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71,099,980.3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1月17日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4810001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维护投资者的权益,上市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其实际情况,制定了《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了严格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和超额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新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原保存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支行,专户号码为:8114801013100106631,用于重点城市新增网点建设项目的本息余额全部转存至新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注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支行,专户号码为8114801013100106631的专项帐户。2017年11月21日,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新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原保存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专户号码为:19290188000023978,用于“小班化辅导建设项目”的专项账户本息余额全部转存至新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注销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号码为19290188000023978的专项账户。2018年3月5日,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7月20日,公司及“在线教育平台及O2O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北京龙文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会同独立财务顾问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发募集资金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与《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发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小班化辅导建设项目”和“重点城市新增网点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76,994.9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变更“在线教育平台及O2O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将该项目计划投入金额变更为9,000.80万元,缩减后结余的部分资金仍将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储。公司于2019年10月注销了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号码为806880100015258的专项账户;于2019年12月注销了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号码为8017100000010196的专项账户。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在线教育平台及O2O建设项目”和“教学研发培训体系建设项目”,结余的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由于公司已于2022年已将原全资子公司北京龙文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对外转让且“在线教育平台及O2O建设项目”已终止,因此公司将北京龙文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8114801013200230697)余额转至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户(账户8114801013800106630)进行储存,并对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注销。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8114801013800106630、8114801013800106627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账户805880100069571中共有人民币5,937.50万元因诉讼纠纷被法院冻结。诉讼纠纷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收到法院文书暨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发募集资金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与《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发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小班化辅导建设项目”和“重点城市新增网点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 76,994.9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实施时结转的金额为准);同意公司变更“在线教育平台及O2O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将该项目计划投入金额变更为9,000.80万元,缩减后结余的部分资金仍将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储。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完毕后,公司于2019年10月注销了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的专项账户(账号:806880100015258),并于2019年12月注销了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的专项账户(账号:8017100000010196)。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在线教育平台及O2O建设项目”和“教学研发培训体系建设项目”,结余的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五、闲置专项资金(经费)使用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6 亿元(含 6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项产品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活期账户、定期账户以及用于银行理财。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东莞勤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东莞勤上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并通过与公司及有关中介机构进行沟通等方式,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存放、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2024年,公司存在募集资金被司法冻结的情况。独立财务顾问已提示公司密切关注募集资金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障募集资金的账户安全,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2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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