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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会议届次:2024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4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7日(星期三)。

  (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本通知之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江路7号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和表决的提案如下: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二)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上述提案的详细内容,详见2025年4月23日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第14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上述第3、6、8、9、10、11、13、15项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上述第9项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因此关联股东应在股东会会议上回避表决,该提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江路7号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书,下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4年度股东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信函或传真须在2025年5月12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之附件二。

  (五)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本通知之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江路7号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周超、陈照敏

  联系电话:0591-28051312

  联系传真:0591-28328898

  电子邮箱:investment@e-nebula.com

  六、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648

  2.投票简称:星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会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经过股东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单位(或本人)出席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或本人)对该次股东会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或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会议结束时止。

  本单位(或本人)对该次股东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画“√”为准。如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对于本次股东会所有提案,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公司股票名义持有人参加股东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实际持有人的投票意见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拆分投票,即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填写所投票数。前述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股票名义持有人包括:(1)持有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2)持有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3)持有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的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5)持有深股通股票的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6)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股票名义持有人。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签名、盖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公司注册证书等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更,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情况

  1、业务概述

  公司主要业务包含锂电池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电池检测服务、储能PCS及充电桩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等多种形式。公司可提供锂电池全方位测试产品解决方案,业务贯穿锂电池“研发、制造、应用、回收”全生命周期。

  公司以电池仿真测试、电池过程测试及生产制造执行系统(MES)为核心,向下游的电池制造企业及新能源汽车企业提供电池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公司以多年积累的锂电池测试技术、大功率电力电子测控技术为基础开发储能变流器(PCS)系列产品、充电桩及智能电站控制系统,并与锂电池、储能行业头部企业进行战略合作,积极推广业务;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福建星云检测与下游电池客户深度合作,为新型电池的研发和技术验证提供开展研发测试服务;公司布局新能源汽车充电及后服务市场,推出星云系列充电桩,与合作伙伴共同打造“懂电池 更安全”的充电服务网络,为新能源汽车用户提供更安全、更智能、更便捷的充电服务体验。

  2、主要产品、服务及其应用领域

  (1)主要产品、服务具体如下:

  

  (2)解决方案具体如下:

  

  (二)业绩驱动因素

  1、政策环境与行业发展因素

  公司所处的新能源汽车领域、储能领域、充电基础设施领域在政策推动和行业发展的带动下将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

  新能源汽车行业经过多年以来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推进,整体产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已经成为全球汽车电动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带动了动力电池供应链的同步完善并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了产业优势。

  在碳中和目标下,随着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体系规划的逐渐明晰,一方面能源生产领域不断提高风、光等新能源占比,逐步减低化石能源比例;另一方面传统化石能源消耗终端将向电动化及智能化转型,实现新能源对化石能源的替代。储能可以同时从新型电力体系的供、需两方面提供支撑。新型储能将迎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2024年国家出台的主要法规及政策如下:

  

  2、产品力和研发优势因素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通过多年在锂电池检测领域的深耕与积累,掌握了大量核心技术。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拥有授权专利累计825项(发明专利152项,实用新型专利601项,外观专利72项),软件著作权93项。公司保持在技术研发及创新方面的高强度投入,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达到584人,占公司总人数的30.40%。公司拥有一支高水平人才团队,通过长期不懈的研发投入,持续的技术革新与升级换代,公司研发出的产品凭借着突出的性能、卓越的品质,广获市场好评。

  公司积极参与多项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定,是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标委动力电池标准工作组、全国电工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锂离子电池制造成套装备标准工作组和工业和信息化部锂离子电池安全标准特别工作组全权成员单位,参与起草了4项锂电池检测相关国家标准并已发布实施。公司还积极参与国家相关课题研发,包括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动力电池系统智能制造与集成应用”所属课题“高安全高比能锂离子电池系统的研发与集成应用”、国家重点专项“动力电池测试与评价技术”项目子课题“动力电池管理系统精准评价技术”的研究。公司还作为主要参与单位,凭借“新能源汽车能源动力系统关键共性检测技术及标准体系”这一项目,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报告期内,公司积极与交通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及其下属院所开展技术合作,推进相关行业标准的建设和完善。

  3、营销和服务因素

  公司秉承“成就客户 至诚守信/专注创新 以人为本/团结奋斗 协作共享”的经营理念,在巩固原有客户的同时积极开拓新客户。公司注重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以及投入生产运营后的持续性技术跟踪服务,将设备技术升级与客户的需求更新紧密联系,通过后续的增值服务,赢得广大客户的肯定,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公司在稳固国内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在国内营销网络战略布局上,公司已在北京、宁德、昆山、西安、武汉、天津、东莞等地设立分、子公司,充分利用长三角、珠三角及京津冀的区域优势、高端人力资源优势,进行产品开发升级和市场推广;同时公司也大力推进海外营销网络建设,逐步完善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加大海外产品营销及服务力度,提升国际市场的市场参与度,丰富公司境外销售渠道和客户资源,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2023年11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解释第17号规定,并进行追溯调整。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规定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在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公司自解释第18号印发之日起执行该规定,并进行追溯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进展:

  1、2024年10月1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2024年12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3、2025年4月3日,公司收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配的13名投资者缴纳的认购资金,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验字(2025)第351C000079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26,497,504股,发行价格为24.0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6,999,996.1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9,449,198.16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27,550,798.00元。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及《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4、2025年4月18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新增股份正式上市。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公告编号:2025-008)。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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