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如: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等),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上述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当增加资金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拟购买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如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批程序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如: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等)系合理使用公司资金,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如: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等),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投资的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属于有保本承诺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公司拟改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均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2)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5)首席合伙人:杨雄
(6)人员信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7)业务收入信息: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46,302.57万元(含合并数,未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29,244.8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2,572.37万元。
(8)审计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25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2次(其中21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6次(均不在本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贺顺祥,2003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季薇,2019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8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广友,1998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公司2024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前期审计过程中与公司未发生业务分歧,认为公司在前期不存在不当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鉴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经评估研究,拟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公司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变更安排均无异议,并表示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衔接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已对北京德皓国际进行了审查,查阅了北京德皓国际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能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及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审计范围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三)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聘任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信息。
特此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实施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其中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有关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24年12月6日印发的《准则解释第18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2024年3月和2024年12月,财政部编写并发行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不再计入“销售费用”。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根据主营业务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组织机构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组织机构调整情况
公司将新设立专业三部,并对部分机构进行合并、撤销或更名。本次组织机构调整后,公司共有部门13个,具体包括:专业一部、专业二部、专业三部、产品部、物资部、市场营销部、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品质保障部、综合管理部、科技管理部、保密办、审计部。
二、 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机构图如下:
三、本次组织机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组织机构调整是公司结合未来发展战略,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和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通过组织机构不断变革将会加快和促进公司的业务转型升级。
特此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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