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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成都高新区和茂街333号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二) 提案的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 特别强调事项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5、提案7、提案1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其他议案属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提案7、提案9下的子议案需逐项表决,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需回避相关子议案的表决。

  备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则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具体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5月22日9:30至11:30及14:00至16:00;

  (2)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5年5月22日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irm@cdtjkj.com)。

  3、现场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和茂街333号9楼董事会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股东使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5)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下午13:45点前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手续。

  (6)注意事项:如果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没有按照上述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和签到手续的,将不得参与现场投票;书写时请用正楷,并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涂改。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健、曾铃淋

  电话:028-86272706

  传真:028-85331009

  电子邮箱:irm@cdtjkj.com

  6、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格式自制均有效。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77

  2、投票简称:天箭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在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3日9:15至9:25、9:30至11:30 、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附注:

  1、对于每个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多选、涂改或填写其他符号视为无效。

  2、委托人为法人单位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请用正楷字填写。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之日止。

  特此确认!

  (以下为委托人填写)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若适用):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以下为受托人填写)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本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1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太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有关募集资金项目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披露的《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监事会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如: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等),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5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3)。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1 监事会主席罗太容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1票,关联监事罗太容在表决中予以回避,表决结果为通过。

  10.2 监事刘成梅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1票,关联监事刘成梅在表决中予以回避,表决结果为通过。

  10.3 监事吴碧芸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1票,关联监事吴碧芸在表决中予以回避,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中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6,036,689.2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2024年度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03,668.9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346,981,295.99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合理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及盈余情况,公司以总股本120,12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情形。本次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1,621,6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34.83%。

  如在利润分配相关公告披露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根据上表相关指标,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63,263,200.00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年平均净利润为46,274,187.61元,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约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36.71%,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楼继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史倩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楼继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史倩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楼继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史倩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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